一、项目改革方面

一、项目改革方面

在科技项目改革方面,主要围绕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切实保障项目推进实施、全面推进高质量科技合作,丰富项目研发渠道、以全球视野培引人才,保障项目组织领导人才等方向开展。

(一)《关于印发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云南省科技厅在2020年1月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的颁布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科技体制改革提出的新要求,建立目标、需求、问题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式。加快推进云南省科技厅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专项管理改革与创新,建立和完善适应科技体制改革需要的项目管理体系。

《实施细则》分为总则、选题确定、立项管理、组织实施、项目验收、附则等6章35条。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明确专项组织和管理原则。专项组织和管理遵循“支撑决策、分类管理、研以致用、鼓励协同”的原则。

二是实行项目分类管理。将专项项目分为委托项目、稳定支持项目和开放项目3类。委托项目由省科技厅结合工作需要提出选题建议,委托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机构(团队)进行研究。稳定支持项目由云南省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专业化机构开展应急性、落实性、配套性、评价性、前瞻性、持续性研究。开放项目根据全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公开择优遴选立项。

三是充分发挥云南科技创新智库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把云南科技创新智库成员单位,或在有关专业研究领域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的机构,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申报条件之一。鼓励跨部门、跨学科的合作研究,鼓励联合国内外有关研究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四是加强项目研究成果的应用。项目组向省科技厅上报研究成果,把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和相关信息,通过省科技厅渠道上报,供省委、省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五是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流程。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库管理办法,统一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立项及管理。项目经费采取事前资助的方式支持。

(二)《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办法》

2020年4月24日,云南省科技厅印发了《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的颁布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规范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备案和管理。

《管理办法》共6章,18条。

一是明确了制定的政策依据、目的意义,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定义,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中省科技厅、州(市)科技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二是明确了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条件,备案企业需满足备案条件中的6个条件,缺一不可,规定了划型标准、科技人员占比、研发活动和知识产权范围,以及企业是否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等内容。

三是明确了工作方式,企业需要进行的备案操作,州(市)科技管理部门的复核程序及省科技厅的备案程序,并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工作时效。

四是明确了省科技厅对已经备案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开展的管理机制;明确了企业更名、证书到期所需要进行的换证操作;明确了省科技厅对企业备案资格取消的几种情况。

五是明确了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包括项目扶持、金融支持、平台支撑、人才扶持和信息服务的五类扶持措施。

(三)《云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揭榜制实施管理办法》

2020年5月19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揭榜制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该通知的颁布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加强科技资金管理,引导和支持全省科技事业发展,确保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降低科技创新成本,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云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和职责、支持对象和范围、申请使用及兑付、监督和管理、附则等共6章19条,主要对科技创新券的管理、申请、使用、兑付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目的是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降低科技创新成本,引导和激励科技创新创业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

一是明确了创新券定义和实施方式。科技创新券是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向具有创新需求的科技型企业无偿发放的一种有价凭证。创新券采取电子券形式,有效期原则上1年(会计年度),过期自动作废。创新券采取事前登记备案,事后核实兑付,企业随时申请,机构集中兑付的方式组织实施,申报、受理、兑付全流程电子化、网络化管理。

二是明确了各单位职责。省财政厅是创新券的资金管理部门,省科技厅是创新券的组织实施部门,委托云南省科学技术院作为科技创新券管理中心,并明确了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应当符合的条件。

三是明确了创新券的支持对象和范围。创新券支持在云南境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且科技型企业在申请使用创新券年度或上年度应有研发投入。创新券支持范围重点是与科技型企业研发活动相关的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以及科技金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服务。

四是明确了创新券的申请、使用和兑付流程。创新券申请采取根据公布的科技服务机构及服务目录,通过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阳光云财一网通”等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创新券使用通过信息系统将创新券支付给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相关专业服务。创新券兑付通过在线提交到款凭证、发票、收取的创新券等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兑付。

五是明确了有关单位责任。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对科技创新券项目资金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创新券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申领、使用、兑现创新券;对联系两年使用额少于创新券申领总额60%的科技型企业,降低其科技信用等级,并暂停其创新券申请资格一年;创新券不得转让、赠送和买卖,并对骗取创新券的单位作出具体惩戒规定。

《云南省科技揭榜制实施管理办法》分为总则、条件要求、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共6章27条,主要对科技揭榜制设立的目的、主体、要求、流程、资金和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目的是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机制,突破制约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保障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是明确了科技揭榜制定义、部门职责等。科技揭榜制是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方式与项目管理模式的一种转变,核心是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集聚社会优质科研力量解决当地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技术难题。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对科技揭榜制项目进行管理。科技揭榜制项目分为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两大类,每年每类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

二是明确了科技揭榜制的实施主体和要求。科技揭榜制项目主要聚焦解决云南八大重点产业、世界一流“三张牌”、“数字云南”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及成果转化,科技揭榜制项目包括发榜方和揭榜方,以及各类项目发榜方、揭榜方需具备的条件。

三是明确了揭榜制项目的管理流程。首先,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或“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技术需求。其次,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榜单进行论证,重点遴选出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应用面广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需求,以及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需求,编制形成榜单向社会张榜公告。再次,组织发榜方和揭榜方进行项目对接,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达成共识。最后,成功揭榜的项目,由科技主管部门与技术攻关类科技揭榜制项目发榜方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与成果转化类科技揭榜制项目揭榜方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

四是明确了资金投入和管理。科技揭榜制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评审、拨付、使用管理通过“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阳光云财一网通”等平台办理。单个科技揭榜制项目科技投入总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省财政按不超过科技揭榜制项目科技投入总额的4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可用于关键技术研发、示范生产线建设、推广风险补偿、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

五是明确了揭榜制的管理责任和分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对科技揭榜制项目进行管理。省科技厅主要负责科技揭榜制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科技揭榜制项目征集、遴选立项、发榜和绩效管理等工作。省财政厅主要负责科技揭榜制项目预算审核、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

2020年9月27日,云南省科技厅印发了《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的颁布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落实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打造云南“双创”升级版。

《管理办法》共6章,23条。

一是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的政策依据、目的意义,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定义和分类,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工作中省科技厅、州(市)科技局的主要职责,由3条构成。

二是明确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主要功能和建设目标,鼓励建设专业型孵化器等内容。

三是明确了孵化器认定的8个条件,在孵企业的定义、孵化时限,毕业条件和照顾条件等内容。

四是明确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认定的流程、享受政策、管理与考核、变更等内容。

五是明确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未来发展建设的主要方向,包括州(市)发展要求、开放合作、技术方向、品牌建设等内容,并明确了省科技厅对通过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五)《云南省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实施方案》

2020年10月29日,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印发了《云南省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旨在解决我省基础研究缺少“从0到1”原创性成果的问题,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基本原则是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学术环境,强化稳定支持。

《实施方案》从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建立创新基地新的评价制度,建立促进原创的基础研究项目评价制度,继续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布局基础研究,深化国内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学风建设5方面优化原创创新环境。从强化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原创导向,完善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基础研究人才培养机制,坚持云南实验室聚焦发力,发挥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企业加强基础研究6个方面强化原始创新导向。从加快完善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3个方面加强管理创新。

(六)《云南省科技厅院士自由探索项目管理办法》

2020年11月26日,云南省科技厅印发了《云南省科技厅院士自由探索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的颁布是为进一步发挥省级科技计划的导向作用,规范云南省科技厅院士自由探索项目管理,项目旨在鼓励我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发挥支撑引领作用,围绕云南重点产业的培育和优势特色学科的打造开展自由探索研究。

《管理办法》明确院士自由探索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包括项目申报、项目立项、项目结题三个基本程序。院士项目按照年度申报通知要求,通过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由院士填写申请书,经项目依托单位审查后向省科技厅推荐;院士项目由省科技厅分管计划部门负责审核并提出是否同意推荐立项的建议,提交厅务会审定后立项;院士项目研究内容完成后,进行项目结题。项目承担院士向省科技厅分管计划部门和项目依托单位提交研究期内科研工作及技术成果总结报告,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院士自由探索项目实行定期反馈制度。项目承担院士应按要求,每年向省科技厅提交经项目依托单位审核的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项目实施的重大进展及存在问题适时向省科技厅反馈。

(七)《云南省科普基地管理办法》

2020年12月11日,云南省科技厅印发了《云南省科普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作为科学普及工作的有效平台和重要抓手,科普基地充分发挥了科技资源科普化作用,有效弥补了云南省科技场馆的不足,促进了全省科普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该管理办法的颁布为进一步加强对科普基地的管理,使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更加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和科普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科普基地的科普功能和作用,推进云南科普工作深入开展。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五条。

一是明确了云南省科普基地的范围和业务指导部门。

二是对云南省科普基地按照自身功能,分为场馆类科普基地、科研教育类科普基地、生产示范类科普基地、人文自然类科普基地等4个类别。不同类别的科普基地,实行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按类别申报进行了相应的规定。明确了云南省科普基地的认定流程。

三是对云南省科普基地的运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是明确云南省科普基地的年检考评等规定,如规定年检考评的时间、等次等,具体罗列了取消云南省科普基地称号的7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