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态环境治理

二、生态环境治理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和完善会议、督察、受理交办、整改追责等工作机制,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切实守护好七彩云南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和气候变化应对,确保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巩固改善。持续以革命性举措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加强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全面加强水源地保护,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风险管控和修复,切实推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加快提升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重金属污染防治水平,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置,推动污水、垃圾等生态环境治理设施有序有效向县城、乡镇、农村地区延伸,加快城镇“两污”、农村“两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度,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加大重点区域生态治理修复。持续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突出绿色、安全、智慧理念,举全省之力做好COP15云南筹备相关工作。强化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的跟踪问效,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倒逼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二)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系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构建统一规范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健全先进适用的生态环境科技支撑体系及节能环保产业支撑体系。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集中力量查办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设生态环保铁军。继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构建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生态价值实现途径,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三)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紧扣绿色发展的基底,发展环境保护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产业,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加快推进“三线一单”落实落地,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聚焦“减污降碳”总要求,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实现减污降碳、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增效,增加森林和生态系统碳汇,科学谋划碳达峰进程。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倡导绿色生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制度体系,积极申请国家绿色发展转型试点,全面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