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作社》与经济建设

第二节 《论合作社》与经济建设

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取得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在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究竟如何开展对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合作社这个途径和纽带有效地引领广大小农走上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把小生产变为社会主义大生产,这是一个前无古人的时代课题和历史难题。列宁在《论合作社》中,集中而深入地探讨了这个重大课题。他严肃地批评人们不重视合作社的错误思想,提出了一系列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新理念新政策新举措,对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齐心协力地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一、写作背景

其实,合作社计划在旧社会早已存在。但是,自罗伯特·欧文以来所有的旧日合作社工作者的计划都是一种幻想。因为,他们没有估计到阶级斗争、工人阶级夺取政权、推翻剥削者阶级的统治这样的根本问题,而梦想用空想社会主义来和平改造现代社会。因此,列宁认为,我们有理由把这种“合作”社会主义看作彻头彻尾的幻想,把以为只要实行居民合作化就能使阶级敌人变为阶级朋友、使阶级战争变为阶级和平(所谓国内和平)的梦想,看作浪漫主义的甚至庸俗的东西。

社会主义从空想成为科学以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历来非常关注农民问题和农业合作化道路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多篇论著中都有专门论述。在《共产党宣言》里,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农民在资本主义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了一般性分析,预示了工人阶级与农民结成联盟的可能性。以后,他们在系统总结1848年欧洲革命的经验教训中创立了工农联盟的学说。在马克思的《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和《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恩格斯的《德国的革命与反革命》和《法德农民问题》等著作中,进一步形成了完整系统的理论。其主要内容涉及:工农联盟对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重要意义、建立工农联盟的可能性和必然性、无产阶级领导权是工农联盟的首要问题、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如何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把工农联盟建立在新的基础上等等。

恩格斯晚年于1894年11月发表的《法德农民问题》一文,是关于农民问题的经典论著。该文系统地阐述了无产阶级政党如何在夺取政权的斗争中争取农民支持,实现工农联盟,并在革命胜利后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合作化道路的重要原则与政策等重大问题。恩格斯写道:欧洲“奇特的现象是在所有三次资产阶级大革命中,战斗的军队是农民。而农民却正是这么一个阶级,它在胜利之后却反因这一胜利的经济结果而破产了”。农民要得到最后的解放,不至于摆脱了一个锁枷又套上另外一个锁枷,不至于摆脱了封建剥削的痛苦又陷入资本主义剥削的痛苦,只有和最革命的工人阶级联盟而接受其领导才是可能的。无产阶级“为了夺取政权,这个政党应当首先从城市跑到农村,应该成为农村中的力量”。“在向完全的共产主义经济过渡时,我们必须大规模地采用合作生产作为中间环节,这一点马克思和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因此,在向共产主义过渡时,我们必须首先引导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而且,我们只能采取自愿的原则吸收小农走上合作化的道路,不能搞强力或剥夺的办法。小农实现合作化,无产阶级国家必须在经济、财政、银行方面,在人力、物力、组织等方面,给予种种优先支持。

恩格斯指出,“我们党一掌握了国家权力,就应该干脆地剥夺大土地占有者,就像剥夺工厂主一样”。至于这一剥夺是否要用赎买的办法来实行,“这大半不是取决于我们,而是取决于我们取得政权时的情况,尤其是取决于大土地占有者老爷们自己的行动。我们决不认为,赎买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容许的,马克思曾向我讲过(并且讲过好多次!)他的意见:假如我们能用赎买摆脱这整个匪帮,那对于我们是最便宜不过的事情了”。(9)从大土地占有者手中剥夺过来的土地,如何处置呢?恩格斯说:“我们将把这样归还给社会的大地产,在社会监督下,转交给现在就已耕种着这些土地并将组织成合作社的农业工人使用。”这样建立起来的公有农场,不仅改变了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性质,而且将成为农业合作社的范例,起到榜样的作用。这“将使最后一些可能仍在反抗着的小块土地农民看到合作的大规模农场的优越性,而且也许会使某些大农看到这些优越性”,(10)从而自觉地走上农业合作化道路。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有可能争取农民为自己的同盟者的科学论断,已经为帝国主义时代十月革命的经验所证实是完全正确的。毫无疑问,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是成功的,革命后推进合作社的理论与实践是正确的,因为不进行争取国家政权的阶级斗争,社会主义就不能实现。列宁结合俄国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实践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农民问题与合作化的思想。列宁认为,“十月革命胜利初期和国内战争时期苏俄的工农联盟是工农政治军事联盟,其内容是俄国无产阶级要支持农民的土地革命,农民要拥护十月革命和支持革命向前发展,无产阶级要联合贫苦农民进行国内战争,无产阶级要支持贫苦农民对富农进行斗争,农民必须向苏维埃国家提供进行战争所需要的粮食。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提出了建立工农经济联盟的思想,其内容是必须重新考察工农关系,必须改善小农的经济条件,必须废除余粮收集制、实现粮食税制,必须发展商品交换、允许自由贸易等等”。(11)特别是通过合作社形式吸引广大小农极小农走上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在新经济政策基础上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

列宁指出,现在国家政权既已掌握在工人阶级手里,剥削者的政权既已推翻,全部生产资料(除工人国家暂时有条件地自愿租让给剥削者的一部分生产资料外)既已掌握在工人阶级手里,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在实行新经济政策的条件下,合作社的性质、特征、地位和意义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合作社是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的一切,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的制度,合作社的发展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

列宁看到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合作社注意得不够,许多做实际工作的人也估计不足,认识不到位,甚至有人还轻视合作社。为了纠正人们在这方面的认识误区,他“想跟读者谈一谈”,从这个“合作社”原则出发,立即在实践上可以而且应当做到的是些什么事情。立即可以而且应当用哪些手段来着手发挥这个“合作社”原则,“使得人人明白这一原则的社会主义意义”。于是,列宁口授了《论合作社》,从多角度多层次论证了合作社对于建成社会主义的重要性、必然性和紧迫性。他高度评价了“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巩固和完善合作社制度的方针政策和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性任务,为经济文化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列宁的《论合作社》一文是在1923年1月4—6日口授完成的,他原本打算在全俄苏维埃第十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谈合作社问题。(12)1923年5月,娜·康·克鲁普斯卡娅把这篇文章转交中央委员会。5月24日,政治局通过下述决定:“认为必须以最快速度刊载娜捷施达·康斯坦丁诺夫娜转交的弗拉基米尔·伊里奇的文章,并在文后注明日期。”

二、基本内容

列宁《论合作社》一文的内容,由1923年1月4日与1月6日口授的两部分札记构成。该文看似以研究和论述经济建设与所有制变革问题为主,其实不然,它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以及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的观念突破和理论创新,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

1.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合作社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自从十月革命以来,由于实行了新经济政策,合作社在俄国就有了非常重大的意义。在旧日合作社工作者的理想中有很多幻想,主要表现在这些人不懂得工人阶级为推翻剥削者统治而进行的政治斗争的根本意义。旧日合作社工作者的理想中有很多幻想,表现在这些人不懂得工人阶级为推翻剥削者统治而进行的政治斗争的根本意义。“现在,我国已经推翻了剥削者的统治,因此,旧日合作社工作者的理想中许多曾经是幻想的、甚至是浪漫主义的或庸俗的东西,正在成为不加任何粉饰的现实。”“在我国,既然国家政权操在工人阶级手中,既然全部生产资料又属于这个国家政权,我们要解决的任务的确就只剩下实现居民合作化了”。(13)

列宁强调,俄国的合作化现在对我们有多么巨大的、不可估量的意义。在新经济政策中,我们向作为商人的农民作了让步,即向私人买卖的原则作了让步;正是从这一点产生了合作社的巨大意义。从实质上讲,在实行新经济政策的条件下,使俄国居民充分广泛而深入地参与合作化,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因为现在我们发现了私人利益即私人买卖的利益与国家对这种利益的检查监督相结合的合适程度,发现了私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的合适程度,而这是过去许许多多社会主义者碰到的绊脚石。在原则性方面,生产资料所有权掌握在国家手中;在灵活性方面,采用尽可能使农民感到简便易行和容易接受的方法过渡到新制度。

2.合作社是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而足够的一切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支配着一切大的生产资料,无产阶级掌握着国家政权,这种无产阶级和千百万小农和极小农结成了联盟,这种无产阶级对农民的领导得到了保证,如此等等——难道这不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难道这不是我们通过合作社,而且仅仅通过合作社,通过曾被我们鄙视为做买卖的合作社的——现时在新经济政策下我们从某一方面也有理由加以鄙视的——那种合作社来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的一切吗?这还不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但这已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而且足够的一切。现在,我们虽然已经达到了能让所有小农都参加建设社会主义这级台阶,但是,却绝少利用它。我们现在对合作社仍然估计不足,甚至忘记了合作社的巨大意义。

为了过渡到社会主义,目前我们并不需要任何其他特别聪明的办法。可是为要完成这一“仅有”的事情,就需要一场变革,需要有全体人民群众在文化上提高的一整个阶段。新经济政策是一种进步,因为它适合最普通的农民的水平,它没有向他们提出什么更高的要求。但是,为了通过新经济政策使全体居民人人参加合作社,这就需要整整一个历史时代。在最好的情况下,我们度过这个时代也要一二十年。

3.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支持组织居民的新原则

列宁认为,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只有在一定阶级的财政支持下才会产生。目前,我们应该特别加以支持的一种社会制度就是合作社制度,这一点我们现在必须认识到而且必须付诸行动。列宁主张,在政策上要这样对待合作社,就是不仅使它能一般地、经常地享受一定的优待,而且要使这种优待成为纯粹资财上的优待(如银行利息的高低等)。贷给合作社的国家资金,应该比贷给私人企业的多些,即使稍微多一点也好,甚至和重工业等部门的一样多。在经济、财政、银行方面给合作社以种种优惠,这就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对组织居民的新原则应该给予的支持。

列宁强调,在政策上名副其实地支持合作社制度,关键问题是吸引农民参加合作社。如果把名副其实地支持合作社制度仅仅理解为支持任何一种合作社的流转是不够的,而应该理解为支持确实有真正的居民群众参加的合作社的流转。奖励参加合作社流转的农民,这种方式无疑是正确的,但同时应当检查农民参加的情况,检查参加的自觉性及其质量——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所以,我们应该善于找出我们对合作化的“奖励”方式和奖励条件,找出我们能用来充分帮助合作社的奖励方式,找出我们能用来培养出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奖励方式。

列宁还围绕“文明商人”话题做文章,把对农民到底采用“亚洲方式做买卖”,还是“欧洲方式做买卖”作了饶有兴味的比较。(14)他说,现在全部问题在于,要善于把我们已经充分表现出来而且取得完全成功的革命气势、革命热情,同做一个有见识的和能写会算的商人的本领(有了这种本领就足以成为一个优秀的合作社工作者)结合起来。所谓做商人的本领,我指的是做文明商人的本领。这一点是俄国人,或者直截了当说是农民应该牢牢记住的,他们以为一个人既然做买卖,那就是说有本领做商人。这种想法是根本不对的。他虽然在做买卖,但这离有本领做个文明商人还远得很。他现在是按亚洲方式做买卖,但是要能成为一个商人,就得按欧洲方式做买卖。若要做到这一点,还需要整整一个时代。

4.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的制度

合作社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其性质特点、地位作用与意义是截然不同的。列宁从当时俄国正在推进的国家资本主义实践出发,把合作社放到一种特定的历史进程中和现实条件下加以考察。毫无疑问,合作社在资本主义国家条件下是集体的资本主义机构。同样毫无疑问,在俄国的经济现实中,当政府把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但必须是建立在公有土地上的,必须是处在工人阶级的国家政权监督下的)同彻底的社会主义类型的企业(无论生产资料或企业占用的土地以及整个企业都属于国家)连接起来的时候,这里也就出现了第三种企业的问题,即合作企业的问题,从原则意义上说,这种企业以前是没有起过独立作用的。在私人资本主义下,合作企业与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前者是集体企业,后者是私人企业。在国家资本主义下,合作企业与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合作企业首先是私人企业,其次是集体企业。在俄国现存制度下,合作企业与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合作企业是集体企业,但与社会主义企业没有区别,如果它占用的土地和使用的生产资料是属于国家即属于工人阶级的。有些人在谈论合作社时,对于这一情况估计不足。他们常常忘记,由于我们国家制度的特点,合作社在我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如果把租让(顺便说一句,租让在我国并未得到多大的发展)单独划开,那么在我国的条件下合作社往往是同社会主义完全一致的。

“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在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取得了阶级胜利的条件下,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的制度。”(15)对我们来说,合作社的发展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

5.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

列宁正是基于上述充分说理和透彻分析,最后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这种根本的改变具体表现在:“从前我们是把重心放在而且也应该放在政治斗争、革命、夺取政权等等方面,而现在重心改变了,转到和平的‘文化’组织工作上去了。”(16)如果不是因为国际关系,不是因为必须为我们在国际范围内的阵地进行斗争,“我真想说,我们的重心转移到文化主义上去了。如果把国际关系撇开不谈,只就国内经济关系来说,那么我们现在的工作重心的确在于文化主义”。(17)

6.努力完成摆在我们面前的两个划时代的主要任务

十月革命前后,一些人曾不止一次地说,在一个文化不够发达的国家里推行社会主义是冒失行为。但是,他们错了。列宁指出,我们没有从理论(一切书呆子的理论)所规定的那一端开始,我们的政治和社会变革成了我们目前正面临的文化变革,文化革命的先导。毫无疑问,从当代的基本任务看来,我们是正确的,因为不进行争取国家政权的阶级斗争,社会主义就不能实现。

现在,革命成功以后,我们面前摆着两个划时代的主要任务。第一个任务就是改造我们原封不动地从旧时代接收过来的简直毫无用处的国家机关;这种机关,我们在五年来的斗争中还来不及也不可能来得及认真加以改造。我们的第二个任务就是在农民中进行文化工作。这种在农民中进行的文化工作,就其经济目的来说,就是合作化。要是完全实现了合作化,我们也就在社会主义基地上站稳了脚跟。但完全合作化这一条件本身就包含有农民(正是人数众多的农民)的文化水平的问题,就是说,没有一场文化革命,要完全合作化是不可能的。

现在,只要实现了这个文化革命,我们的国家就能成为完全社会主义的国家了。但是这个文化革命,无论在纯粹文化方面(因为我们是文盲)或物质方面(因为要成为有文化的人,就要有相当发达的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要有相当的物质基础),对于我们说来,都是异常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