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音乐教师的特点和职能
一、高师音乐教师的特点和职能
高师音乐教师是培养教师的教师,他们在国民音乐教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师范院校专业音乐教师的师资质量及教学水平,基本决定了普通学校音乐教师的师资质量及教学水平,而普通学校音乐教师的师资质量及教学水平,又直接决定着国民基础音乐教育之优劣。因此,高师专业音乐教师必须具有优秀的教学、科研能力,应当是这方面的教育家和理论家。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可能造就出成千上万名合格的音乐教师。
高师音乐系科的专任教师大致分为理论教师、声乐教师、器乐教师和舞蹈教师四类。职称结构有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四种,学生学位有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类。高师音乐系科的师资来源主要有:高等音乐、艺术院校;高师及综合大学中的音乐系科;社会文艺团体等。我国高师音乐系科的师资队伍,是一支初具规模、思想坚定,业务较好、可塑性很强的生力军,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基础。上有老一辈音乐教育家引路,中有中年一代的坚实力量,下有一代业务突出、朝气蓬勃的青年,他们构成了一支老、中、青三结合的战斗群体,正为实现我们的伟大目标,忘我地工作着、辛勤地耕耘着、无私地奉献着。
(一)高师音乐教师的素质特点
素质是人的内在之物,是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统一,可以通过人的外在行为表现出来。一般来说,影响人的外在行为的内部因素有很多,如个人的知识水平、经验、智力、能力、思想观念、理想、个性、行为习惯、自我意识等因素。匈牙利音乐教育家柯达伊在《儿童合唱队》一书中提出:“做一个好的老师要比做一个布达佩斯歌剧院的导演还要重要得多。对于一个不好的导演,失败的是他一个人。对于一个不好的老师,他会持续他的失败30年(从他开始工作到退休为止),将会扼杀30批儿童对音乐的热爱。”可见,音乐教师的素质对青少年音乐素质的培养甚至身心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内音乐教育理论界对音乐教师的素质也有一定研究,大部分的研究都将其归类为人格道德素质(作为人的素质),音乐文化素质(作为音乐家的素质),教师专业素质(作为教育家的素质),教育研究能力(作为研究者的素质)等方面,值得后来的研究者参考。以下从这些方面来探讨音乐教师的基本素质特点。
1.人格修养和心理素质(作为人的素质)
一般而言,良好的人格修养和心理素质是一切职业都必须具备的。但针对(音乐)教师而言,这方面的素质则尤为重要,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言,“只有个性能够影响个性”,音乐教师的人格修养和心理素质直接涉及音乐教师教学活动的各个方面,影响着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1)音乐教师的人格
人格是指一个人在社会情境中所特有的行为模式,同时也是一种固定化的、习惯性的心理模式。教师的职业是以人格再造人格,教师是学生品格的直接影响者、塑造者,“德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的人格魅力对学生的心灵具有强大的感染力、影响力,从而对学生的情感培养、道德升华、学业发展产生深远的示范和激励作用。音乐教师的人格魅力体现在饱满的音乐教育热情、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良好的气质风度、崇高的教师威信、健康的心理人格等方面。在具体的教学中,音乐教师的人格将表现在课堂中的一言一行、举手投足之中。优秀的人格魅力和道德修养不仅会使学生对音乐教师产生喜爱与信任之感,而且会使学生乐于接受音乐,增强音乐学习的兴趣,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美的影响和熏陶。
(2)音乐教师具备解决教学过程中各种问题的心理素质
音乐学科的特点和基础教育的对象群体的心理和生理特点,要求音乐教师不仅要拥有较为完美的人格,更要拥有较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耐力等心理素质,以便能够在实际的教学操作过程中,解决教学中产生的各种问题。比如,当学生不能完全接受和吸收课堂内容或者完全不感兴趣时,教师应有耐心地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去引导学生,使学生积极地参与到音乐活动中去。
2.音乐素质(作为音乐家的素质)
音乐教师必备的音乐素养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音乐知识技能,还包括音乐文化素养。对无论是从事音乐表演还是音乐教育工作的人来说,音乐文化素养的学习都是十分必要的,而作为一名音乐教师,能否具备深厚的艺术修养也是决定其教学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以下我们对这两方面的音乐素养做简要的概括。
(1)音乐文化素养
“音乐是一种人类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人类文化的重要载体,是艺术“家族”的主要成员,无论在文化领域、艺术领域,还是教育领域,音乐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从根本上说,音乐是一种整体性和包容性的文化现象,因此,音乐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音乐文化知识和深厚的艺术素养。
音乐的文化知识,既包括本专业知识,如音乐基础理论(基本乐理、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音乐技术理论(和声、复调、曲式、作曲、配器等)、音乐教育理论(音乐教育学、音乐教学法等),还包含音乐的理论知识和人文知识,如音乐的哲学、美学、心理学、文学、教育学以及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等。广博的音乐文化知识储备可以使音乐教师的文化底蕴丰厚起来,艺术视野更加开阔。这就要求音乐教师通过学习不断吸收新的信息和知识,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以适应飞速发展的时代需要。
音乐是听觉艺术,懂得如何去聆听音乐,是音乐教师的一项重要素质,作为一名音乐教师,聆听音乐不仅是一种爱好,更是一种基本功。上好音乐课的前提条件,即是熟悉所教的音乐作品,做到耳熟能详。音乐教师要引导学生喜爱音乐,首先自身要加深对音乐的理解,充分挖掘作品所蕴涵的音乐美,用自己对音乐的感悟激起学生的情感共鸣,要善于用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教学,让学生在艺术的氛围中获得审美的愉悦,做到以美感人、以美育人。
在音乐课堂上,音乐教师所展现的音乐素养不是单独的个人表演,也不是精心设计的某个才艺展现,而是自然流露的那种音乐感觉,是一举手、一投足、一张嘴就能体现的。因此,音乐教师要学会把自己已有的音乐技能转化为一种日常行为,一种思维方式,而不是附加的某种特长,只有这样,在音乐教学中才能收放自如,才能感染学生。
(2)必备的音乐知识技能
1)歌唱技能。歌唱技能是音乐教师的重要基本功,自然流畅、富有音乐表现力的演唱是成为一个优秀音乐教师的基本条件之一。音乐教师应以充满激情的范唱让学生体验歌曲的情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歌唱中逐渐培养学生正确的歌唱习惯与方法,引导和鼓励学生大方、热情、自然、富有表现力地歌唱。
2)乐器演奏技能。音乐教学的首选乐器是钢琴,音乐教师应具有正确的基本弹奏手法与基础的伴奏能力,能够根据歌曲旋律、调式风格与情绪要求,正确选择和弦和编配伴奏,不断提高即兴伴奏能力,为创造性音乐教学服务。此外,还应掌握其他一些乐器,如手风琴、电子琴以及中外管弦乐器的基本演奏方法或了解其性能,以保证音乐教学和音乐课外活动的需要。
3)识读乐谱技能。能够熟练地识读乐谱是对音乐教师的基本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正确处理识读乐谱与音乐审美的关系,避免理性传授、机械记忆的教学形式,将识读乐谱与音乐实践活动、音乐审美活动结合起来,在音乐美的感受中提高识读乐谱的能力。
4)指挥技能。指挥技能是音乐教师必备的音乐技能,包括合唱指挥与乐队指挥。合唱是学校音乐教学中一种常见形式,从课堂教学到课外活动都很普遍。随着音乐教育的发展,学校的各种乐队日益增多,对校园文化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音乐教师应了解各年龄段学生的声音特点,掌握多声部教学的基本常识、排练方法以及简单合唱曲目的编配知识,并具有一定的分析作品、处理作品的能力,从而适应音乐教学和学校音乐团队活动的需要。
5)音乐创编能力。音乐创编能力不仅指音乐教师的作曲能力,还包括一切创造性音乐活动的教学能力,除简单歌曲创作外,教师组织的其他音乐活动(音乐表演、音乐欣赏、即兴节奏问答、即兴旋律编创、小音乐剧、简单乐器制作等)都可包括在内。它要求教师以新观点、新方法组织学生的创造性音乐活动,经常提出一些具有新创意的点子来引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探索意识与创造性兴趣,从而提高学生创造的欲望与能力。
3.教育专业的理论与实践能力(作为教师的职业素质)
音乐教师不仅要具备音乐知识技能和音乐艺术的文化修养,还要具备教育专业的理论与实践能力,包含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理论和课堂教学能力。
(1)教育专业的理论知识
教育专业的理论知识包含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理论等方面。在音乐新课程的实践过程中,如何改变在原有音乐课程体系中形成的与现代音乐教学思想观念背离的现象;如何在音乐内容、教学方法中体现出音乐教师的责任和水准也是实现音乐教学目标的重要一环。音乐教师必须懂得教育的大文化背景,掌握教育的规律和新的教育思想,才能与音乐教育的责任相一致。因此,教育学、心理学以及课程理论的学习对音乐教师来说是十分必要的。新时代的音乐教育需要的不是教书匠,而是集音乐教学与科研于一身的学者,这就要求音乐教师具备理论探索精神,主动学习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理论等方面的知识,运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音乐教育实践。音乐教师要经常对自己的教学实践和周围发生的教育教学现象进行反思,善于从中发现问题,对日常工作保持敏感和探索的习惯,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并形成理性的认识。
(2)课堂教学能力
1)正确分析教材。教材是教师进行教学活动的最基本材料,也是教学设计的基础。对教材的分析首先要熟悉教材的指导思想和内容,理解教材在音乐审美、情感体验及知识技能方面的要求,对教材的音乐要素、表现手段做出正确的解释。依据教材分析进行教学设计,制定教学目标,筛选、补充恰当的教学内容,正确把握教材的重点,确定教法和学法。需要注意的是,教材分析不是纸上谈兵,应该密切结合音响进行。把聆听作品、阅读参考资料,与演唱、演奏实践结合起来。
2)确定课的类型和结构。根据教学内容可将音乐课的类型划分为两大类,即单一课和综合课。单一课的优点是内容集中,可以使学生获得鲜明的、相对完整的印象,有益于解决某一方面的问题。但由于教学内容单一,同时也容易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不利于引发兴趣和有效学习。综合课的优点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于变化、生动活泼,能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地变换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因此深受学生的欢迎,是中小学音乐课中最常见的课型。
3)确定教学目标。音乐教学目标是音乐课堂教学的方向,也是进行音乐教学设计的依据,只有目标明确,教学设计才能有的放矢。因此,确定教学目标是音乐教学设计的核心问题。确定教学目标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学生而不是教师,因为判断教学有没有效益的直接依据是学生有没有获得进步,而不是教师有没有完成教学任务。
4)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选择教学方法应该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相适应,因为任何教学方法都是为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服务的。教学方法应与学生的接受能力和身心发展规律相适应;教学方法的选择应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有利于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5)合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在现代音乐教学课堂上,录音、录像、广播、电视、电影、幻灯、投影、电脑多媒体等硬件以及音像制品,载有各种教学资料的录像带、多媒体光盘、课件等软件,已构成极具特色的现代音乐教学设施与手段。若运用合理,将大大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率。
4.教育研究能力(作为研究者的素质)
20世纪80年代以来,“教师成为研究者”的观念广为流传,这种观念来自于“专业人员即研究者”的启示,其基本假设是教师有能力对自己的教育行动加以省思、研究和改进,提出最贴切的改进建议。目前人们几乎把“教师成为研究者”当做了教师专业化的同义语,而是否具有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又成为区分一个教师是专业教师还是非专业教师的根本标志。从斯腾豪斯的“教师成为研究者”到埃利奥特的“教师成为行动研究者”,再到凯米斯等人的“教师成为解放性行动研究者”;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对教师专业研究能力要求的不断提高,而且是对教师专业自主和发展的强化。
教育研究能力是指运用一定的理论和方法,研究、解决教育问题的能力。它和认知能力、教学能力一样,是教师能力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教师教育研究能力的培养,是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教育质量的保证。教师教育研究能力是教师专业成长的根本,是促进教师职业专业化建设的重要条件。[1]
(二)高师音乐教育的培养职能
1.培养学生对音乐教育功能新理念的思考
在以往的音乐教学大纲中,强调的是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传授和训练,将音乐教育限在一个很窄的范围内。这种观点的形成源于对音乐的认识和对音乐教育功能的分割。
音乐教育新理念认为音乐教育的概念绝不仅仅是“教”,而是既要“教”又要“育”,其中涵盖了知识技能的传授,教育理论的运用以及对教育学、心理学研究成果的应用,其目的在于发挥音乐教育的独特功能,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音乐不是简单的一首歌曲或一段乐曲,它“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形态和载体,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人类创造了音乐,人离不开音乐。培养人的教育需要音乐,人的全面发展内涵之一是理性与感性或理智与感情的协调发展,音乐教育作为对人情感教育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可达到丰富人的精神生活,促进人的感知、情感、想象等感性方面的健康成长。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音乐教育并不是音乐家的教育,而首先是人的教育。”由此可见,音乐教育不是单一的音乐知识的传授,而是有着多方面的内容和功能的,高师音乐教育所担负的使命是培养人,培养教育人的人。在高师教育中,不仅要进行知识的、技能的传授与训练,更主要的是将音乐的本质呈现给学生,使学生充分感悟音乐中所包含的人类精神和人类文化的内涵,理解音乐教育对塑造完整人格的意义。这种对音乐教育的认识必然导致对高师音乐教育的思考与改革。
2.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的定位
以往高师培养的音乐教育人才,主要是中小学音乐教师,由于中小学音乐教育强调所谓“双基”,因此,高师的音乐教学,也同样以知识技能的培养为目标,忽视了音乐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抹杀了不同教育对象的潜质发展差异,缺乏以学生为本的观念。随着音乐教育理念的改变,音乐对于人的整体培养的作用,日益为人们所重视,音乐教育同其他学科的教育一样,朝着多元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方向发展。
由于社会科学和文明的高度发展,高师音乐教育绝不可能是单一的培养目标和模式,而应该在高师的本科学习阶段,突出并形成学生的自身发展优势,为今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高师音乐教育人才的发展呈现以下三种趋向:①向教育型或教育理论型发展的人才。21世纪我国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急需大批合格的音乐教育人才,以提高全体国民的审美教育水平和大中小学的音乐教育水平,音乐教育人才的培养具有前所未有的大气候和良好的就业前景。②向音乐表演发展的人才。在高师的学生中,不乏音乐技能突出的人才,这些对音乐表演有良好发展潜质的学生,可选择此方向,在专业技能、表演理论和实践领域进行深造,以期向专业团体输送人才。③向音乐理论型发展的人才。借助高师的综合大学人文科学研究的优势,学生可选择音乐理论研究作为专业发展方向,以继续向更高的层次发展,成为理论研究人才。
从高师音乐系的毕业生调查情况看,毕业生有从事于普通中小学和高校音乐教育的,有从事于编辑、新闻记者工作的,有直接报考研究生或出国深造的,也有少部分从事于专业音乐表演的。由于从事的职业不同,在大学本科阶段除学习音乐教育的基本课程外,应该给不同志向的学生提供所需的课程,并且不断开辟适合于新时代的不同专业和课程,因此,对于出路不同的人才,都用同样的培养方式显然是不合适的。根据人才的发展趋向,高师人才培养模式也应该是多元化的。
3.提高音乐教师的教育理论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力度
新的国家《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出台,给音乐教师的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往的音乐教师培养模式显得单薄,主要显现在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方面。以往音乐教师的培养虽然在教育理论和音乐教育理论以及音乐教育实践上均有一定的安排,但现在看来均显得不够系统,似蜻蜓点水。
从课时的安排上看教育学和心理学(概论),各一学期,每周3课时(或2课时);音乐教学法,一学期,每周2课时;教育实习,四年级中的4—6周。
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理论只有一门“概论”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包括更加全面的教学模式理论、教学评价理论及管理理论、心理学等一系列理论的学习。教育不是一个简短的过程,如果教育实习的时间很短,只能是仅仅学会如何上课,而不是教育。因此,音乐教育理论的学习应改变以往与音乐教育实习分离的状态。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紧密结合音乐教育的实践,在有理论设计方案的前提下进行较长时间的实习,从而体会音乐教育的意义。
另一方面,在普通音乐教育中,除教师自身的演唱和演奏能力外,要求教师具备即兴伴奏(演奏)、指挥合唱队或乐队、基本的配器和作曲等能力。在以往的音乐教育模式中对这些从事音乐教育能力的培养略显不足,这样,如何在这些方面加强培养力度也是目前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主要内容。
4.培养适应新世纪音乐教育知识结构需要的人才
以往的音乐教师培养除公共必修课程外,以音乐专业课程为主。但随着对音乐课程的价值和音乐教育理念的认识的改变,作为音乐教师的知识结构,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音乐教育已不仅仅是单纯的音乐知识的传授,而是深入人的心灵的审美教育、人的创作能力培养的重要手段、人类文化传承的载体,因此,在音乐教育中包含了更加广泛的人才素质培养和多元文化的内涵,如果要与此相适应,必然导致高师音乐教育的课程改革。音乐教师的知识结构应该是真正的一专多能,即专而宽,而不是以窄代专,以泛代宽。以窄代专是指虽然在音乐的某一方面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但其他知识和能力较差;以泛代宽是指虽然知识面较宽,但没有任何一门课达到较高的层次。专而宽则是既有能达到一定深度的课程,又有较宽的知识面,而这种较宽的知识面正是高师音乐教育人才培养中知识结构的组成,是不同于以往高师课程设置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