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系氏族中妇女权力很大吗

母系氏族中妇女权力很大吗

从母亲方面确认世系的情况以及继承关系,叫作“母权制”,但这个概念并不确切,现在通常称为母系制。恩格斯认为在母系制下,不管是蒙昧时代还是野蛮时代,妇女不仅居于自由的地位,而且居于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那种认为妇女在社会发展初期曾经是男子的奴隶的意见,是我们从十八世纪启蒙时代所继承下来的最荒谬的观念之一。”妇女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在经济上占统治,二是妇女可以撤换酋长。

在母系氏族社会中,由于外婚制,全体妇女都属于同一母系大家庭,而男子则属于另外的家庭,在不能确认生身父亲的条件下,只承认生身母亲意味着对妇女即母亲的高度尊敬。而在母系大家庭中,实行共产制家庭经济,食物由妇女分配。“这种共产制家庭经济是原始时代到处通行的妇女统治的物质基础。”恩格斯用在易洛魁人中做过多年传教士的阿瑟·莱特作证明:“通常是女方在家中支配一切;储藏品是公有的……妇女在克兰(氏族)里,乃至一般在任何地方,都有很大的权力。有时,她们可以毫不犹豫地撤换酋长,把他贬为普通战士。”

尽管妇女可以撤换酋长,但在易洛魁人那里,酋长一般是男性,他是由氏族男女共同选举产生的。但因为是母系制,就不能选酋长的儿子做继承人,因为他儿子属于他妻子的氏族。按习惯,一般选酋长的兄弟或酋长姐妹的儿子,因为他们是本氏族的。为什么母系氏族选男性当酋长?这时的酋长不是“当官的”,他得不到任何特殊利益,也没有决策权,“酋长在氏族内部的权力,是父亲般的、纯粹道德性质的”,他是一个真正的“公仆”。对氏族事务有决定作用的是氏族议事会,多是一些有经验、有威望的老年妇女。在中国古代,氏族酋长则是男女都可以当选。

各民族都经历过母系制时代。中国历史上大约在五万年以前,进入母系氏族社会。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直到内蒙古、黑龙江、新疆、西藏等地,都发现有大大小小的母系氏族留下的遗迹,从区分男女聚集埋葬和以女性为中心的多人合葬制度,可以看得很清楚。鲁迅曾打趣说:“因为有过‘知有母不知有父’的缘故,娘儿们曾经‘统治’过一个时期,那时的祖老太太大概比后来的族长还要威风。”

但是,“妇女的统治”绝不意味着妇女有很大的权力,这也是“母权制”概念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恩格斯认为“它是不大确切的,因为在社会发展的这一阶段上,还谈不到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妇女既不可能依靠这种统治地位压迫男性,也不可能从中获得特殊利益。相反,为了保证全家人的生活,妇女必须担负奇重的工作,“所做的工作比我们设想的要多得多”。母系氏族社会中妇女的“权力”至多意味着,她必须努力收集食物并决定有限的食物如何分配给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