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国家是国家产生的典型
在论述了氏族制度的产生、发展和解体以后,恩格斯接着分析了国家产生的三种类型。其中以雅典国家的产生最为典型,因为它是氏族制度内部矛盾斗争的结果,没有外来力量的干涉。
从有成文历史时起,雅典的土地已经被分割而成了私有财产,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比较发达,农业除了生产谷物外,还生产葡萄酒和植物油,海上贸易也发展起来。由于农业、手工业、商业和海上贸易之间的分工、地产的买卖,氏族、胞族和部落成员很快杂居起来,同时也来了外族的移民。氏族和部落组织严重松弛,原来的氏族制度现在既管不了本族居民,也管不了外来居民,它的作用大为削弱。而那些已经定居的外来居民,越来越强烈地要求参与管理。这些都扰乱了氏族制度机关的正常活动,就有必要改革。
在雅典,这样的改革先后有三次,即:提修斯改革,梭伦改革和克利斯提尼改革,这个过程经历了二百年的漫长岁月。其中最主要的变化是,产生了“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以及受这种权力支配,可以用来反对人民的武装。“对于公民,这种公共权力起初只不过是当作警察来使用,警察是和国家一样古老。”国家是适应私有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的,因此“现在已经大体上形成的国家是多么适合雅典人的新的社会状况。这可以从财富、商业和工业迅速繁荣中间得到证明”。
雅典国家的强大,还表现在统辖了众多的城邦,以及拥有强大的武装力量。公元前443—前429年,雅典统辖了大大小小二百多个城邦,共有居民一千至一千五百万。在军事上,有三层战舰四百艘,陆战队二万七千人,这在古代是一支惊人的武力。雅典人依靠军事上的优势,保持了它在城邦国中的霸主地位,以及在爱琴海上的商业独占地位。
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阶级关系的变化。现在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所赖以建立的阶级对立,已经不是贵族和平民之间的对立,而是奴隶和自由民之间的对立、被保护民和公民之间的对立了。到公元前5世纪,雅典全盛时期,自由公民的总数,连妇女儿童在内,约为九万人,而男女奴隶为三十六万五千人,由外地人和释放奴隶形成的被保护民为四万五千人。这样,每个成年男性公民至少有十八个奴隶和两个以上被保护民。由于财富在少数人手中集中,大批自由民变得贫困化,成为穷光蛋。奴隶制国家的形成促进了奴隶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加剧了阶级之间的对立,这种对立后来把整个雅典引向了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