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权制代替母权制
虽然恩格斯认为“母权制”的概念不确切,但他还是采用了这个概念,因为它比较简便,可以用来与父权制相对照。而在父权制时代,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权力统治。
在母系氏族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财富。新增加的财富归谁所有?最初无疑是归氏族所有。由于男性的子女并不属于他自己的氏族,而是属于孩子母亲的氏族,男性死亡后,他照管的畜群转归他的兄弟姐妹所有,也归他姐妹的子女所有,他自己的子女是无法继承的。对偶婚给家庭添加了一个新的因素,除了生身母亲外,它又确立了确实的生身父亲。随着财产的增加,一方面使男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重要起来,另一方面又产生了利用这个地位来改变继承制度的意图,男子更愿意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孩子,而不是给兄弟姐妹,或她们的孩子。但是当世系继承还是按母系制来确定时,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废除母权制,而它也就被废除了。”
恩格斯认为,废除母权制是“人类经历过的最激烈的革命之一”,但他又说:“这并不像我们现在所想象的那样困难。”他认为,只要一个简单的决定,规定以后氏族男性成员的子女应该留在本氏族内,而女性成员的子女应该离开本氏族,转到他们父亲的氏族去,就行了。这样就废除了母系制,确立了按男系计算世系的办法和父系的继承权。不过,恩格斯把这个过程说得过于简单了,它实际上的确是一个复杂激烈的过程。但是恩格斯对父权制代替母权制的意义,说得十分透彻:“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母权制被废除的第一个结果是,建立了以男子独裁制为特征的家长制家庭。
家长制家庭是对偶婚家庭向一夫一妻制家庭过渡的中间形式,“这种家庭的主要标志,一是把非自由人包括在家庭内,一是父权”。这种家庭的完美形式是罗马家庭:父权支配妻子、子女和一定数量的奴隶,并且对他们握有生杀之权。为了保证妻子的贞操,从而保证子女出自于一定的父亲,妻子便落在丈夫的绝对权力之下了,即使打死了她,那也不过是行使他的权力罢了。对于这一点,马克思指出:现代家庭在萌芽时,不仅包含着奴隶制,而且也包含着农奴制,因为它从一开始就是同田间耕作的劳役有关的,“它以缩影的形式包含了一切后来在社会及其国家中广泛发展起来的对立”。
随着父权制家庭的产生,奴隶占有制也出现了,包括奴隶在内的全部财产都归男性家长占有和支配,妻子也被视为奴隶,为了确定男系血统和财产继承,要求妇女保持贞操,这就使固定婚姻的家庭形式成为必要。于是,就产生了专偶制家庭,即一夫一妻制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