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宜步行住区环境的理想模式
基于以上认识,本文提出构建与目前规划体系相适应的宜步行规划单元,进而明确宜步行住区环境的理想模式,使其成为具有实践操作价值的规划单元,为步行城市建设奠定基础。
由于步行者心理耐力与体能的限制,决定了其步行出行范围的有限性,国内外众多城市交通调查结果都表明,在300~500 m(即步行约5 min)的距离范围内,绝大多数人会优先选择步行。另外,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于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范围500 m的规定,考虑未来与空间规划体系相结合,本文首先选定500 m步行范围作为住区步行单元规模。
其次,步行空间连续是现实规划条件中实现步行单元的基础性空间条件之一。在城市中,步行路径的连续性往往会被山体、河流等自然阻隔或铁路、高速路等交通阻隔。这些障碍不仅会降低通勤性步行、生活性步行这种有明确目的地的步行出行频率,同时对于休闲性步行出行更是有着积极的影响。因此,本文认为从步行连续性的角度考虑,在现实条件下的步行单元必须限定在交通干道、自然山体等步行难以逾越的地块范围内。其中,交通主干道是最为主要且常见的步行交通障碍,而依据我国现有城市道路规范要求,主干道间距一般为800~1 200 m,也就是说,在多数情况下,城市步行连续物质空间形态主要表现为一个由主干道围合而成的街区,其边长大约为1 000 m。可以说,这一空间规模与步行单元的空间规模是相似的。
另外,本文重点研究的是住区,其所承载的功能必然是以居住功能为核心的。在我国城乡规划中,对于住区规划安排总是以大规模集聚的形态出现,主要目的是集中提供配套设施,而在现实的规划中也逐步形成了以在合理步行距离内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为原则的四级居住区分级控制,即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十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以及居住街坊。特别是《城市居住区规划统计标准》(GB 50180—2018)中指出,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是以居民步行十五分钟可满足其物质与生活文化需求为原则划分的居住区范围(步行距离800~1 000 m),由城市干路或用地边界线围合、居住人口规模为5万~10万人,配套完善的地区,这一定义在空间范围上与本文所界定的步行单元范围相吻合。可见,从空间规模和特征上来说,步行单元在现有规划条件下是与十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的空间特征相适应的。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在现有条件下,住区是满足步行单元的空间载体,也为其应用提供了基础。特别是考虑到住区为基地的规划单元可以为步行单元、规划单元和管理单元的空间范围提供很好的一致性。也就是说,以住区为基地的步行单元不仅是步行行为的空间单元、步行需求设施的供给单元,更是维护环境的管理单元。
因此,步行单元有必要对传统的住区进行重新定义,从促进主动步行的角度对其中的社会环境、建成环境进行了深化说明。建成环境中的设施配套是住区规划的核心,对步行单元来说,提供全面的促进主动步行的要素也是其建构的核心目的。此时,建构的步行单元与TOD单元以及邻里单元具有同样的效果,即前者负责单元与城市的联系,后者负责满足日常生活步行的设施和环境供给。在结合以上分析的步行单元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实证案例分析,建立一种适宜步行的新的住区(以下称为“社区”)发展模式(图7.1)。
图7.1 宜步行住区理想模式
在交通上,该单元将一个社区限定在以公共交通站点为核心的500 m范围内,而后整个社区空间发展结构通过公交干线两侧的人车混行街道引导。该街道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整个社区活力的核心纽带,其不仅将连接位于社区中心的公共活动中心和住区边缘4个办公点以创造有效的功能混合,它的更大意义在于鼓励社区内非机动车和公交等各种绿色出行方式,同时将创造极具适宜尺度的社区活动场所提升住区活力。
在功能布局上,该单元采取社区中心+街坊中心的二级结构,形成集中(社区中心)+分散(街坊)中心的布局结构。首先,在社区中心层面,将满足社区居民需求的商业、餐饮、文化娱乐设施和公用设施集中布置,提升功能混合使用,同时将社区公园与这些设施混合布局构建社区中心,进一步增强社区的活力与美丽度,促进各年龄和各阶层人群的交流,增强社区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同时,在街坊层面,布局一个组团级的公共中心,并配套基本的服务设施,满足居民对部分实施“家门口”可达的要求。另外,为了进一步增加土地混合,该单元在十字轴的末端,即主干道边上,布局部分办公设施。这主要是考虑办公功能对交通便利的需求(机动化时代不可能在社区内全部解决就业,必定有社区大量的社区外来人口进行上班通勤),同时避免社区公共中心置入过多的办公功能,其带来的巨大且复杂的外来人口和容易影响本地社区居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