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表现

二、表现

表现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具体落实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演唱

用正确的姿势、自然的声音、准确的呼吸,有表情、自信地独唱或齐唱海洋歌曲,表达对大海的热爱;采用不同的力度、速度,准确表现海洋歌曲的情绪;以轮唱、合唱等丰富的演唱形式表现海洋的形象;每学年能够背唱海洋歌曲1~2首。

(二) 演奏

以常见的课堂打击乐器或其他声音材料,参与海洋音乐作品的演奏活动;三~九年级能运用竖笛参与海洋歌曲、乐曲的演奏,逐步运用适当的演奏方法表现海洋乐曲的情绪,力求用优美的音色进行演奏;培养良好的演奏习惯;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奏进行简单评价;每学年能够演奏海洋音乐作品1~2首。(https://www.daowen.com)

(三)综合性艺术表演

主动自信、有表情地参与海洋主题的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结合所学的海洋歌曲、乐曲创设简单的表演情境或形体动作;学习表演简单的律动、音乐游戏,担当一个角色,在综合性艺术表演中提升表现力。

(四)识读乐谱

借助适合的海洋音乐作品认识简单的常用音乐记号;用声音、语言、身体动作表现简单的节奏;模唱、视唱简单乐谱,逐步具备识谱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