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当时的戏剧

2.当时的戏剧

戏剧是真正的人民的艺术。在当时,戏剧是人们最喜欢的娱乐方式之一,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欢迎戏剧的出现的。

在伦敦的旧城区范围内,很难找到一家剧院。当时掌握着市政府的大半是信仰严峻、禁止一切娱乐的清教徒。一五八三年,伪君子兼清教徒腓力普·斯塔勃兹出版了一本抨击戏剧的小册子《对非法滥用的剖析》,这本书里提出了许多否定戏剧的理由:“目前,它们总是被用来破坏主日的神圣性;每当星期六,人们总是被从传道的地方拉走。他们涌进剧院和另一些堕落的场所,沉湎于闲散、挥霍、淫荡、轻浮、酗酒,还有天知道什么玩意儿之中。”即使对于宗教题材的剧本,斯塔勃兹也不满意:“如果它们描写了这种神圣的对象,那就真正难以使人容忍了,而最糟糕的是会变成一种渎神行为。”

人文主义者反对了他的说法,站起来捍卫戏剧。他们认为戏剧是有益的娱乐,一五九二年,托马斯·纳什写道:

有许多只有在战争时才有用的人,当他们无所事事的时候,总得让他们有点事情干干……为了这一目的,演戏大有裨益,虽然那些思想浅薄、不善深察治国奥秘的诽谤者还会断然起来反对。中午之后,是一天中最为空闲的时刻,这时,那些可以自己支配时间的人,诸如那些廷臣先生,法律家,伦敦大量的军官和士兵,都沉醉在各式各样的赏心乐事之中。他们选择娱乐时并不考虑这些娱乐是否合乎道德:有的玩牌,有的狎妓,有的喝酒,也有人看戏。因为世界上还没有一种东西足以阻止人们去追逐这四个极端中间的任何一种,那么,让他们去选择罪恶最小的戏剧,不是更好一些吗?何况我能证明戏剧根本不是恶,倒是完全合乎道德的事业呢!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什么话可说呢!

因为受到清教徒的反对,伦敦的剧院只能建在城外。有时他们还要去达官贵人的府邸甚至女王的王宫进行演出。在寒假的时候,剧团们还常常去各学校进行巡演,在那里,他们还会受到某些学究式的观众的白眼。

在莎士比亚刚刚登上戏剧舞台的时候,伦敦有四座剧院。两家位于城市的东北,两家位于泰晤士河的南岸。东北的两家剧院一家叫做“花坛”,一家叫做“剧院”。詹姆士·伯比奇是“剧院”的修建者和所有者,莎士比亚曾经在这里工作过一段时间。

当时的剧团没有自己的剧场,他们需要租赁剧场来进行演出。一般的剧团大概都只有六至八名演员。他们都是剧团的股东,在剧中扮演主要角色。当剧团在伦敦演出的时候,会额外雇佣一些演员跑龙套。演员是在十六世纪末才出现的一类职业,在当时并没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很多演员不得不到宫廷或达官显贵那里寻找庇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