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保监委确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疔保障北仑模式
2003年底,北仑区委、区政府在认真总结以往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和兄弟县市区试点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深入的调研,按照“政府统筹,社会化运作”的思路,通过严格的招标形式,确立商业保险公司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施主体,实行商业化运作,政府加强监管。同时,为从根本上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群体的实际困难,区政府每年安排了300万元的大病统筹资金,按照“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公示制的方式,对大病群众实行救助。为解决山区海岛群众看病难问题,区政府投入160多万元,购置了一辆功能设施齐全的巡回医疗车,由区级医院的有关专家组成巡回医疗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回医疗,方便群众。为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惠及更多的群众,还实行了报销参保人门诊费用10%的小病受惠和三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制度。经过2年多的不断完善,目前已形成了一个集住院保障、门诊优惠、大病救助、预防体检及巡回医疗等五方面内容于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并被国家保监委确定为试点模式之一。
北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实施以来,群众的热情日益高涨,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率2004年为92.9%,2005年为93.1%,2006年达到了94.4%。2004-2005年,共有14630名参保人接受大病医疗保险补偿,其中达到2万元补偿上限的达35人,住院费用补偿率为18.4%,2006年1-2月份达到了28.3%。自2004年7月1日至今全区共已救助大病群众479人次,共投入救助资金205万元。到目前为止已开展巡回医疗73次,就诊群众超过1万人次。同时,小病受惠和免费健康体检制度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参保人的受益面。
二是政府职能得到了转变
实行社会化运作,使政府卫生部门由原来统筹承办人转变为参保者代言人,负责宏观指导和日常监管,有效解决了政府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区合医力、、保险公司和定点医院三方关系清晰、职责明确,工作网络运行有序。
三是部门预算得到了落实
农村大病合作医疗保险实行商业化运作,增强了政府财政投入的可预见性和可控性,有效地解决了当前政府主办、政府保底模式带来的亏损难以预见、预算难以确定的被动状况,使政府的部门预算得到真正落实,政府有限的财政资金可以真正花在“刀口”上。
四是社会资源得到了整合
引入社会化运作机制,商业保险公司的人力、网络以及管理优势得到充分利用,全区的民办、国有的医疗资源得到了整合,尤其是商业保险公司专业性、规范化的结报管理,对确保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运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政府减少了机构人员的设置,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