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特色的惩防体系

北仑特色的惩防体系

2003年8月,北仑区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北仑区、开发区反腐保廉防范体系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今后五年着重构建政府投资项目防腐保廉、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公共权力配置、公共财政管理、监督制约、教育防范、查办惩诫、廉政预警等八个重点机制。中央颁布《实施纲要》后,北仑区又总结反腐保廉体系建设的实践经验,出台了《北仑区、开发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提出了2005-2007年构建惩防体系新一轮的要求。经过近4年时间的探索和实践,目前已经形成了整体构建、专项构建、行业构建、联合构建以及“科技促建”相结合的具有北仑特色的惩防体系“4+1”构建模式,为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除了认真抓好年度廉政建设任务的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几个环节外,区委、区政府重点建立了“区委、区政府一年一次召开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区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区委、区政府领导一年一次带队检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区委、区政府、管委会领导一年两次听取分管部门落实责任制情况汇报和开展廉政谈话”、“区政府常务会议一年一次专题听取监察局工作汇报”、“区监察局局长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会议”等5项制度。同时,为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基层的落实,探索实施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委会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的制度,至今已有6家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委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有力地促进了乡镇(街道)和部门主要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