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全省前列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

走在全省前列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

近年来,随着北仑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大量的农民房屋被拆迁、农村土地被征用,使一批批农民逐步向城市居民转移,农村大量的资源性资产也变为经营性资产和货币资产。如何处置现有的村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改革近郊农村特别是“城中村”的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重新构筑一种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与城市经济接轨的新型的体制,已成为维持农村安定团结和城市化顺利推进的关键。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只有积极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才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安定团结,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有利于妥善解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内部矛盾,维护农民群众的既得利益;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一、北仑区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现状

2002年7月,北仑区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首次在新硬街道大路村开展试点并获得成功,于2002年11月5曰正式成立了北仑区第一个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大路村成功改革的基础上,2003年初进一步扩大了试点面,分别在3个街道6个村进行不同类型的试点工作,年底又完成了4个村的改革试点任务。2004年4月23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动员大会,全区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全面启动,截至2006年底,全区225个行政村已有103个完成改制任务,占总村数的45.8%,占全市完成改制村数的38%,量化集体资产总额17.78亿元,惠及社员11.64万人,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二、北仑区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特点

(一)改制条件体现灵活性

推行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明晰到户、量化到人,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所以在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推进过程中,突破了雨党办[2001]24号文件提出的准入条件,因村制宜,对基本具备条件的村都纳入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范畴。特别是对土地征用较少的村,只要群众有意愿,干部有决心,就进行改革的尝试。

(二)管理模式体现多样性

由于改制村被征用土地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折股量化到户的资产总额,所以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以被‘征用土地的多少来确定管理模式,实行静态、动态或半动态管理,即土地大多数被征用(70%以上)或将要撤村建居的村,原则上都实行静态管理模式,即一次配股,终身受益,不随人口变动而增减。对土地征用不多或够不上撤村建居条件的村,原则上实行半动态管理,即人口股生增死减,一年调整一次,劳力贡献股不增不减,可以继承。对土地征用很少,集体经济以资源性资产为主,短期内不会有大的改变的村,原则上实行动态管理,即人口福利股和劳力贡献股均按人口的变动而变动,几年调整一次。凡实行动态、半动态管理模式的村,在《章程》中明确,一旦土地大多数被征用或撤村建居,则股权的管理模式由动态变为静态。

(三)股值配置体现可变性

区《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股值量化以现有经营性净资产原值作为基数,而经营性净资产则是随着经营状况好坏、总资产的增减而增减,也就是说股值始终是不确定的。

(四)《指导意见》体现可操作性

为了防止重复多头享受和避免无处着落的情况发生,区制定了享受对象界定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人员界定进行分类,明确可全额享受对象、酌情享受对象、不能享受对象的范围,使各村在开展过程中有章可循。同时要求街道、乡镇在制订各自政策意见时,在享受对象界定上尽量做到与《指导意见》基本统一,不要突破区界定的享受对象范围,使有资格享受股权的社员得到有效保护,尤其是农嫁女、戤社户等特殊群体。

三、北仑区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基本做法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在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统一思想认识贯穿于股份制改革的全过程,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利益的具体实践。专题召开了全区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动员大会,统一各级干部思想,消除畏难情绪,使区级机关、街道(乡镇)、村干部充分认识推行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既是经营制度的创新,又是一次农村沉淀矛盾的总解决,只有严格政策,严密组织实施,才能使改革取得预期的效果,反之,就有可能引发新的矛盾,造成农村新的不稳定。在此基础上,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北仑区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相应工作机构,把股份制改革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来抓。各街道、乡镇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区委、区政府领导还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改革进展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

(二)搞好试点,积累经验

推行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是一项探索性工作,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所以先从试点入手。2002年7月,根据市委办[2001]24号文件要求,在新硬街道大路村开展村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历时4个月的工作中,区指导组会同街道、村二级干部集中精力,精心部署,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由于北仑区各村集体经济、土地被征用等情况差异较大,2003年初进一步扩大了试点面,分别在3个街道6个村进行不同类型的试点工作,在试点中不拘泥于条条框框,在政策相对一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有突破,也有创新。通过试点,在村级集体资财分类、股值量化、管理模式、享受对象界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和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制度等方面获得了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北仑区农村股份制改革实施意见》(试行)和《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中享受对象界定指导意见》,为全区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出台《意见》,明确政策

为指导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区委、区政府在深入调研、总结试点经验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北仑区农村股份制改革实施意见》,在《意见》中明确了六方面政策。一是明确了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不变。改制后,只是通过股份形式,将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人,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仍属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社员个人没有资产的处置权,只有收益的分配权。二是明确了必须尊重群众意愿,允许一村一策。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因地因村制宜,不搞一刀切,以符合大多数人意愿为目的。三是明确了股份制改革《实施方案》必须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实施方案》必须经社员民主讨论决定,任何组织不得包办代替,让社员有充分的自主权。具体做至U“三公布”、“二个三分之二”,《方案》实施前张榜公布,人口排摸后张榜公布,股权量化后张榜公布;社员(代表)大会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实施方案》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表决同意。四是明确了折股量化到人的资产为集体经营性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分成三类,即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圻股量化给原村经济合作社成员的资产,必须是集体经营性净资产,资源性资产、公益性资产作隐性量化,待资产置换增值或土地全部征用后所得资金再追加到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的总额中。五是明确了折股量化到人的股权,保持相对稳定,允许继承和内部转让,不得退股提现。六是明确了每年收益中应提取一定比例的公共积累,用于发展壮大股份合作经济。为防止经营性收入少的村盲目攀比,超支或透支分红,除在《章程》中收益分配条款明确之外,村级集体经济净收入较少的村,不得分红,所得收入主要用于生产性投入,发展再生产,防止由于搞股份合作制而出现返贫现象。

(四)严把“五关”,规范运作

一是把好清产核资关。改制村建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按照省农办《关于乡、村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的规定,对现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弄清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公益性资产的具体数量,并登记在册,努力做到账账、账实、账款相符。清理结果经社员代表大会确认后,报区农林局审核鉴证备案。

二是把好人口核实关。各改制村印制人口变动情况统计表,上门逐户核实,全面摸清1983年以来户口迁移、招工招干、外出上学、服刑服役、男婚女嫁等人口变动情况。人口核实情况经社员签字确认后,张榜公布,做到不错不漏。三是把好方案制订关。方案制订既要符合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又要真正体现民主,符合民意。所以各改制村在制定过程中,非常慎重,多次召集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审定,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张榜公布,做到家喻户晓。并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批准,报区农办备案。四是把好折股量化关。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圻股量化到户(人)原则上按在册的原村经济合作社社员及其家庭成员的农龄为计算依据,总股数由人口福利股和劳动力贡献股按适当比例组成,人口福利股一般在18-30股/人,劳动贡献股一般按劳动年龄计算,每年1股。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始终坚持由社员民主协商,群策群力来确定折股量化的方法和股权设置的比例。五是把好建章立制关。制订股份合作社章程,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职责、组织机构的产生办法、议事规则及财务分配制度等内容。规定了股东享受平等权利,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设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级管理机构,规定了三级管理机构产生的程序和任期。完善了集体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现金管理、合同管理、开支审批等制度。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北仑区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主要成效

(一)明晰了产权,稳定了人心

通过清产核资和股权量化,既核实集体资财家底,又使股东们看到了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既明确了集体资产为全体股东共有,又使每个股东了解了自己在集体经济中所占的份额。解决了部分干部群众怕撤村建居后集体资金被平调,居住地变更后集体资产被别人占有、自己无份等种种担忧,从而使农民吃下了定心丸。

(二)明确了权利和义务,确立了主人翁地位

通过改革,以章程形式明确规定了股东按股分红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使股东得到了集体经济给自己带来的实惠,从而真正把集体经济的利益和股东个人利益捆到了一起,体现了集体经济兴衰存亡人人有关,股东真正成了集体经济的主人。因此关心集体的人多了,许多社员纷纷出谋筹划,提出了不少关于改善管理、增收节支、发展经济的意见和建议。

(三)理顺了分配关系,建立了积累机制

通过改革,章程明确规定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分配的程序和办法。规定股份经济合作社每年将净收入按公积金20%、公益金20%、盈余公积金10%-20%和股东红利40%-50%比例分配。其中公积金用于发展再生产,公益金用于股东的福利和公益性支出,盈余公积金用于以丰补欠,调节年度分配。这样解决了多年来一直沿用的用到哪里、放到哪里,用了多少、就算多少,实报实销,没有积累机制、没有社员分配的弊端。从而保证了集体年年有积余,社员年年有红利,集体和社员个人利益得到合理的兼顾。

(四)增强了民主意识,提高了管理水平

由于改革以后把集体经济利益与股东个人利益捆到了一起,建立了股东代表大会制度,并在章程中明确规定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内容,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因此股东真正成了股份合作社的主人,既扩大了股东参与决策的权力,也最大限度地防止由于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可能造成的失误。从而增强了民主意识,提高了民主管理和科学决定的水平。

五、搞好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几点体会

(一)认识一定要统一

统一认识是搞好股份合作制的前提,特别是村一级班子,如果他们对股份合作制改革认识不到位,思想模糊,积极性不高,工作就很难开展,开展了也搞不好。比较典型的如大硬街道河南村,2003年搞试点,由于当时村干部还没有真正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性不高,试点没有成功。2004年通过广泛的动员,对股份合作制有了新的认识,就率先完成了改制工作。

(二)精力一定要集中

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重,时间紧,区街道(乡镇)、村精力必须集中,才能有效开展工作,才能如期完成任务。如小港、新碶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亲自抓,其工作力度就大,工作进度就快。

(三)工作一定要过细

股份合作制改革说到底就是集体经济利益的一次再分配,牵动着每家每户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搞得好是保护了农民的利益,搞得不好就会损害农民的利益,所以在开展中必须把握好每一个环节,考虑到每一个细节,尽量做到不错不漏。

(四)程序一定要到位

在实施过程中不能图简单、贪省力,必要的程序一步也不能少,特别是体现社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等方面的程序,更要慎之又慎,切忌搞一刀切、包办代替。

(五)原则一定要坚持

把握原则是搞好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关键,不按原则办事,改革就会偏离方向,事与愿违,更严重的会给社会带来新的不安定因素,不但群众得不到实惠,而且会阻碍集体经济发展,达不到改革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