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察院推行的 “行贿黑名单”制度

最高检察院推行的“行贿黑名单”制度

为了遏制建筑工程领域里普遍存在的贿赂行为,2002年3月北仑区检察院开始探索建立行贿人资料库,通过向招投标单位提供诚信咨询服务以限制行贿人在当地建筑市场的准入资格。区纪委、监察局积极协同区检察院建立“行贿人资料库”,并将情节比较严重、性质比较恶劣的行贿人划入“黑名单”,同时会同建设局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北仑区(开发区)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将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拖欠农民工工资、违纪违法行为等进行记录和公示,有效遏制了建筑工程领域的种种不诚信行为。目前已有15家单位、18名行贿人在区“行贿人资料库”中记录在案;取消了5家单位、5名项目经理在北仑区域参与工程招投标、承接工程建设项目的资格。这项工作体现了从限制和查处受贿人向限制和查处行贿人发展的新思路,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影响。此项工作先后在宁波市、浙江省乃至全国受到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