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的概念与特征

一、固体废物的概念与特征

(一)固体废物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广义而言,废物按其形态可划分为气态、液态、固态三种。气态和液态废物常以污染物的形式掺混在空气和水中,被看作是废气和废水,一般应纳入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管理体系进行管理,通常直接排入或经过处理后排入大气或水体中。不能排入大气的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和不能排入水体的液态废物,由于多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归入固体废物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因此,固体废物不仅仅是指固态和半固态物质,还包括部分气态和液态物质。

应当强调指出的是,固体废物的“废”具有时间和空间的相对性。在此生产过程或此方面可能是暂时无使用价值的,但并非在其他生产过程或其他方面无使用价值。在经济技术落后国家或地区抛弃的废物,在经济技术发达国家或地区可能是宝贵的资源。在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下暂时无使用价值的废物,在发展了循环利用技术后可能就是资源。因此,固体废物常被看作是“放错地点的原料”。可见,固体废物的概念随时空的变迁而具有相对性。因而,固体废物的一般特性归纳为:①无主性,即固体废物在丢弃以后,不再属于固体废物的产生者,也不再属于其他人(生产者延伸责任制体系框架下除外);②分散性,固体废物分散在不同的地方,需进行收集;③危害性,对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④错位性,一个时空领域的废物是另外一个时空领域的可用资源。

(二)固体废物的五大特征

一是成分的多样性与复杂性。

二是环境与资源的双重价值。

三是有用与无用的大集合。

四是生产型废弃物的减少,消费型废弃物的增加。

五是彼此依赖,相互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