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类投放
本市(秦皇岛)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种分类标准。鼓励各单位和居住小区根据区域内再生资源体系发展程度,对可回收物细化分类。
(一)可回收物(蓝色)
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类的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红色)
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三)厨余垃圾(绿色)
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物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厨余垃圾。
(四)其他垃圾(黑色)
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垃圾分类对公共机构的具体要求措施:
第一,提倡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厨余垃圾产生。
第二,提倡源头治理。要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对厨余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第三,提倡示范带动。开展机关干部进村(社区)活动,向村(居)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敢于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当好分类示范员。
第四,加强组织领导。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党员以身作则,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第五,加强责任分工。各单位明确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监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垃圾混投混放。
第六,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橱窗、展板、横幅、网络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使干部职工自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适时举办各部门、各单位物业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题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