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及主要政策出台情况
(一)国家层面
我国现行的城市垃圾管理体制形成于1980年之后,在政策实行时对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生过很好的作用,由于这种作用的推动,城市环境卫生逐步得到了改善。20世纪90年代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其中详细规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相关规定。中国的环境保护立法自21世纪起逐步完善。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国家和政府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居民赖以生存的居住环境,保障居民的基本生存权利。同时也对污染等其他对人类健康产生影响的条件进行干预,阻止其继续妨害人类健康,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我国完整的法律体系和制度体系。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颁布后,城市生活垃圾的防治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人们对自己居住的环境越来越重视,固体垃圾也正式进入法律管控区域。2007年,原建设部修订和颁布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于当年7月份正式实施。《办法》从一方面认同了垃圾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内容,同时也督促地方制定合适当地情况的垃圾政策和办法,将生活垃圾的处理规范化和制度化。针对各大中小城市近年来饱受垃圾困扰的问題,国务院于2011年发布了《国务院批转化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意见》规定了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为各地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政策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办法。2020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对“生活垃圾”进行了专章规定。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发展要求。提升环境文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党和国家一直以来的号召,也是普通居民的心之所向。建设美丽中国,打造文明环境,与普通居民最为息息相关且力所能及的便是真正将生活垃圾分类做到实处。
(二)地方层面
2000年6月,建设部确定北京、上海、杭州、广州、深圳、南京、厦门、桂林8个城市作为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这些试点城市分别制定了一系列的条例,指导城市的垃圾分类处理。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行动计划(2017—2020年)》,2019年底前,全市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覆盖率将达到60%,2020年底达到90%。从提供服务、方便居民入手,通过政府引导、宣传动员、专职分解员、智能化管理等多种手段,培养市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和习惯,北京正稳步推进垃圾分类。早在2000年,上海就被列入国家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十多年来,上海市政府先后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生活垃圾管理若干意见》《关于推进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实施意见》《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等文件,规范本市的垃圾分类工作。为切实提高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2018年3月,上海市政府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州市也先后制定并出台了《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关于推行垃圾清洁直运的实施意见》《关于杭州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等20余项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地方规章和政策文件来推动垃圾分类。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利用和分类处置,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