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垃圾分类的相关法律
2025年09月26日
二、新加坡垃圾分类的相关法律
新加坡政府首先制定了一系列固废处理的法规和标准,包括《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环境公共健康(有毒工业废弃物)管理条例》《环境公共健康(一般废弃物收集)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新加坡垃圾的收集及处理作了详细的说明与规定,并且具有可操作性,在法律上确保了垃圾处理规范化、科学化与可持续发展,这些法律也详细叙述了有关垃圾的收集、转运与丢弃。20世纪90年代初,在居民住宅区,新加坡国家环境局下属的垃圾收集、转运公司采取两种收集方法:一种是上门挨家挨户收集法,此种方式又被称为直接收集法,每家每户每月要为上门收集垃圾的服务承担20元新加坡元的服务费,考虑到新加坡每个家庭平均月收入为3076新元,收费标准应该讲是合理的;另一种被称为间接收集法,要求居民将垃圾收到设定的回收中心,这项服务的收费更加节省,约为每户每月8新元,第二种收集方法主要是为方便高层住宅的居民。对企业、商业、事业机构产出的垃圾,收取的费用是以量而定的。一般说来,0~700吨收费标准为330新元,700~1000吨为3000新元,再多每1000吨收300新元。这种对企事业单位采取的以量收费的方法 ,有效地限制了商业及工业废物及垃圾的产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