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要做好内心准备
教师要做好内心准备
教师如果认为只靠他自己一个人的研究就能为教学做好准备的话,那就错了。对教师所提出的第一个要求就是要正确地处理他自己的教育工作。
所有问题的关键是教师对待儿童的态度。这并不依靠外部因素,所以,仅仅只要求教师具有关于儿童心理或教学方法和矫正的理论知识是不行的。
我们所强调的是,教师必须系统地研究自我,使自己的内心做好准备。只有这样,才能摆脱自己根深蒂固的缺点。事实上,这些缺点会妨碍他与儿童的关系。为了发现这些潜意识的弱点,我们需要一种特殊的引导。我们必须像其他人看待我们那样看待自己。
这也就是说,教师必须得到引导。他必须一开始就研究自己的缺点,以及他的坏脾性,而不是只注意儿童的坏脾性和如何纠正儿童错误的行为,或者认为那是原罪的影响。只有先清除你自己眼中的沙粒,你才能清楚地知道如何消除儿童眼中的尘埃。
我们自己身上有许多不好的脾性,它们像田野里的野草茂盛地生长。这些坏脾性分为七类,古代以“七大罪恶”著称。所有的坏脾性使我们与儿童分离。因为儿童与我们相比,他不仅是更加天真无邪的,并且是具有神秘的特性而使人难以理解的。我们成人通常不会看到它,但必须要毫不犹豫地相信它。真正的教师不仅仅是一个不断努力使自己变得更好的人,还应该是一个能消除其内心障碍的人,因为,这种内心障碍使他不能理解儿童。我们应该对一些教师指出什么是他们需要制止的一些内在脾性,正如一位医生会向病人指出某种具体的疾病是一种身体器官正在变衰弱或出现凶兆一样。所以,这是一些确实有益的帮助。
在我们心里出现的并阻碍我们去理解儿童的罪恶就是发怒。但是,没有一种罪恶是单独起作用的,而总是会和其他的罪恶结合在一起。所以,发怒带来傲慢,这是一种更加显贵的也更加凶暴的罪恶。
对于这些坏脾性,我们可以采用两种方法来纠正:第一种方法是内部的,对于个人来说,就是要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意志中的一些缺点,然后与这些缺点进行斗争。第二种方法是外部的。那就是在一个社会环境中要有正确的观念,这可以看做是抑制我们坏脾性表现的一种外部形式。这种外部形式的抑制作用是具有巨大影响力的。人们可能会说,对我们来说主要的提醒物是道德上的缺点,在许多情况下。这种外部提醒促使我们自己反省。因此,它对我们内心的纯洁起了强有力的重要作用。
然而,当我们行动时,我们仍然不会像服从上帝那样用虔诚的心去服从社会压力。相反的,尽管我们很愿意承认我们必须纠正自己所认识到的心灵上的错误,但那种因为别人纠正我们而让我们产生的羞耻心,使我们并不容易接受指正。在屈从这样的压力下,我们甚至宁可犯错误,也不愿接受它。当我们必须接受它时,我们会本能地想要挽回面子,并找借口说我们所选择的这种做法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可以引用一个小小的谎言来证明这种情况。例如,当我们没能得到我们所想要的东西时,我们就会说:“我根本就不喜欢它。”这是我们对外界压力的本能反应。我们没有从内心来完善自我,相反却继续着这种斗争。其实,这就如同我们所做的其他斗争一样,很快就会发现,我们不仅需要个人的努力还需要他人的帮助。那些具有同样弱点的人,会本能地相互帮助,并找到他们联合的力量。
我们具有一种本能倾向,那就是在一些崇高的和必要的责任的借口下,掩盖我们自己的缺点。这就好比在战争时期,把进攻性的武器描绘成保卫和平的手段一样。我们越是对自己的缺点手软,就越容易替自己找借口。
通过这些思考,我们逐渐认识到,我们关心自己的缺点甚于去思考。我们逐渐发现,当我们由于自己的缺点而遭受指责时,会很自然地去辩解。但实际上,我们并不是在保护自己,而是在保护自己的错误,是在把它们隐藏在所谓的“需要”、“责任”、“公共利益”等伪装下。渐渐地,我们说服了自己,把那些明明是谬误的东西当做真理,陷入一种错误的境地而很难自拔。
教师以及所有和儿童教育有关的人,都应使自己从这种错误的境地中解脱出来。这种错误使他们不能正确地对待儿童。他们必须努力克服掉由傲慢和发怒组成的那些缺点,学会用正确的眼光看待它们。实际上,傲慢和发怒这两种罪恶是紧密相连的。发怒是主要的罪恶,傲慢随后给它提供了一个漂亮的伪装。傲慢使成人的个性有一个合法的借口,使它看起来是那么的可爱,甚至是令人尊敬的。
但是,发怒是一种罪恶,它很快就会受到其他人的强有力的抵制。冷静就是对发怒情绪的控制。所以,那种能对自己发怒行为进行自我反思的人就能迅速地摆脱出来,并最终会对自己的发怒感到羞愧。
然而当我们跟儿童打交道时,情况就截然不同了。他们不理解我们,也不能保护他们自己,他们会相信别人告诉他们的任何事情。我们在他们身上好像找到了一个发泄自己情绪的机会。但儿童不仅很快就忘记了我们的罪恶,而且每当我们指责他们时,他们总会感到错在自己。
对于一种不适宜的环境对儿童生活所产生的各种影响,教师应该进行反思。这样的环境使得儿童不能用他的理性去判断是否公正,但他心里能感觉到某些事不对头,并因此而变得抑郁甚至心理扭曲。
儿童出于对成人的怨恨或对轻率行事的成人的反抗,就会通过胆怯、说谎、任性、无理取闹、失眠和恐惧表现出来,因为他们还无法用理性弄清楚抑郁的原因。
但是,发怒并不总是表示身体上的暴力行为。“发怒”这个词通常被理解成那种原始的和不成熟的冲动,它能够导致一些复杂的表现。心理更加成熟的人往往会掩饰他发怒的复杂心态。事实上,就其最简单的方式而言,对儿童发怒就是对儿童公开反抗的一种指责。但发怒不久就会与傲慢融合在一起,当儿童要实现自己微小的愿望时,这种发怒就会发展成为专制。
然而,我们有一个苦恼,那就是施行专制的人得到了认可的权威,这种权威就像一堵无法穿透的墙。成人凭借天生就被认可的权威来支配儿童,对这种权威表示怀疑就等于是在攻击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统治。
在早期社会里,如果说把暴君看做是上帝的一个代表,那么对儿童来说,成人就是上帝。他完全是不容怀疑的。事实上,唯一要怀疑的就是儿童,而儿童只能保持沉默,并使自己去适应身边的一切,不得违背成人的意愿。
然而,儿童偶然也会采取自卫的行动,但是,这种自卫的行动几乎不是对成人行为的一种直接的和有意的反应。它实质上是儿童积极地想保护他自己的心理完整,或者是对他自己的心灵受到压制的一种无意识的反应。
只有当儿童长得大一点儿时,他才能学会如何直接地反抗这种专制。但到那时,成人也学会了如何用更巧妙的方法去征服儿童,并使儿童相信这一切都是为了他好。
对儿童来说,“尊敬”成人是他唯一应该做的事情。但成人却认为,他完全有权裁断或侵犯儿童,他们会不失时机地指导甚至压制儿童的需要。儿童如果表示反抗就被认为是危险的和无法容忍的。
这是仿效早期社会的一种统治形式:那些君主从其臣民的手中强取豪夺,臣民除了服从别无选择。儿童相信他们拥有的一切都是成人给予的,这就像那些臣民相信他们的每一样东西都是君王恩赐的一样。但成人是不相信这一点的。他们有意扮演了救世主的角色,傲慢地认为他创造了儿童的一切。他们还认为是自己使儿童善良、虔诚、聪明,使儿童能接触环境、人和上帝。为了使他们的形象更完美,他们拒绝承认有任何暴君的行径。难道有哪个暴君会承认他折磨过他的臣民吗?
新教育对教师的要求就是要她们做好精神上的准备,也就是说,他必须要进行自我反省,必须摒弃这种专制,必须去除内心的傲慢和愤怒,学会如何使自己变得谦虚和宽容。这些都是教师必须具备的美德。这种心理上的准备将给予他所需要的平衡和沉静。这就是教师训练的出发点和目的。
但我们还需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赞成儿童所做的每一件事,或者不能对他们的所作所为做任何评价,甚至可以忽视他们心理和情感的发展。与之相反,教师必须永远记住,他的使命之一就是教育。我们首先必须谦虚,根除潜藏在我们心中的偏见。我们一定不能去压制那些对教学有利的品质,但是我们必须抑制那种成人所特有的,会妨碍我们理解儿童的思想观念。我们必须使自己的内心发生一次根本的变化,防止从成人的角度出发去理解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