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应享受到应有的权利

儿童应享受到应有的权利

在20世纪初之前,社会对儿童的关心甚少,儿童完全被托付给他的家庭照料。他所拥有的唯一保护是他父亲的权威,这或多或少是两千年前罗马法所规定的一种遗俗。在这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文明程度得到显著提高,社会上的各种法律也得到了不断健全和完善。但是,儿童的处境似乎没有改变,他们仍然没有任何进行自我保护的措施。如果儿童有幸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他就可以得到家庭给予的物质、道德和智慧上的帮助。如果一个儿童的家庭没有财力,那他只能在物质、道德和智力条件贫乏的条件下成长,而社会却不觉得应该对这样的孩子负点责任。社会在如何精心照料孩子方面并没有对普天下的父母提出任何要求。

国家在制定官方文件时,虽然对最细微的条文细节如此谨慎,对制定其他方面的规定如此迫切,但是却对父母如何保护子女以及为他们适宜的发展提供条件的能力上却毫不关心。国家也没有给予这些父母任何教导以帮助他们承担职责。正如国家所考虑的,一对男女要建立一个家庭时所要做的就是获得一张证书和举行有关的结婚仪式。

从所有这一切我们可以断定,社会对这些幼儿工作者漠不关心,即使大自然赋予了他们建设人性的任务。与成人已经获得大量的物质利益相比,儿童一直处于被冷落和被遗忘的状态。社会没有意识到儿童是受害者。然而,他们确实是受害者。

大约在70年前,医生开始对儿童真正地感兴趣起来,并逐渐认识到儿童是社会的牺牲品。可以想见在当时那种条件下,儿童肯定是遭遇了比现在更严重的不公平的对待。当时还没有专门的儿童医院和儿科专家。当统计数据揭示了儿童的高死亡率时,人们才从迷梦中惊醒过来。这些数字显示,即使一个家庭可以生很多孩子,但能活下来的也只有少数而已。当时人们认为婴儿的夭折是正常的,他们还常常自我安慰:孩子的灵魂去了天堂。有那么多的婴儿死于成人的无知和缺少照料,可悲的是,他们的死亡却被人看做是一种正常现象。

当人们开始认识到能够为儿童做一些事情时,父母的良心发现了,于是就发起了一场广泛的旨在激发父母本性的运动。父母意识到,仅仅给予子女生命是不够的,在孩子遭遇疾病甚至死亡威胁时也应该依靠科学的手段去保护孩子。这就要求家长必须具备儿童卫生保健常识,并知道怎样合理地运用这些方法。

但是,儿童不仅仅在家庭中遭受痛苦。在19世纪90年代,医生们开始研究工人的常见疾病,这为社会卫生学的发展打下了基础。医生们发现,儿童除了遭受因缺乏卫生知识而导致的传染性疾病之外,还在遭受着其他痛苦的折磨。儿童被强迫在学校学习,由于长时间伏在课桌上,导致了脊椎的收缩和胸腔的变窄,致使他们容易患结核病。由于长时间没能在光线充足的地方阅读导致了近视,还有因长时间地被限制在狭窄、拥挤的地方,致使他们的身体普遍衰弱。

同时,儿童所要承受的痛苦不仅仅是肉体上的,还有精神上的。被强迫学习使孩子产生了深深的恐惧感,他们对学习感到厌倦,甚至引发了神经衰弱。他们做什么事都变得毫无信心,因此忧郁代替了本该拥有的欢乐。

然而,往往这些家长从不考虑这一切,他们更感兴趣的就是孩子是否顺利地通过了考试,是否能够赶快完成学业,是否能够省些教育费用。他们对孩子到底学了什么,学没学会似乎都不太关心。他们恨不得孩子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就拿到一张文凭。

当时对学校儿童所作的一些调查展示了一些有趣的事实。许多儿童进入教室后会变得疲惫不堪,这是因为他们在此之前已经做了许多事。在上学之前,有些儿童要走好几千米给牛奶订户送牛奶,有些儿童要在街头卖报纸,还有一些儿童得在家里干活。所以,他们到学校以后,就会既疲倦又饥饿。而这些儿童却常常因为无法注意听课或未能听懂教师的讲课而受到惩罚。教师出于责任感,更多的还是出于一种权威感,企图借此来唤起儿童学习的兴趣。他们用威胁的手段强制儿童服从,或者在儿童的同伴面前指责他们缺乏能力或意志薄弱来羞辱他们。这样儿童不但受到了家庭的压迫还在学校受到惩罚,这使他们的生命力变得非常脆弱。

这些早期的调查揭示了如此不公正的现象,确实激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学校为此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改革,有关的规定也迅速作了修改。并且医学的一个新的和重要的分支出现了,那就是学校卫生学。它对所有文明国家的学校改革都产生了有益的影响。医生和教师一起为学生的健康而工作。我们可以说,这是社会第一次对原来在人性上的无意识错误的改正,这种做法标志着社会为补偿儿童迈出了第一步。

但我们回顾成人觉醒前的整个历史进程,无法找到任何承认儿童权利或正确估量他们重要性的证据。耶稣基督为了把人们从盲目中唤醒,给他们指出了通往天堂的路,他抱着一个儿童说:“如果你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儿童,你就不能进入天堂。”可是成人对这个警告却置若罔闻,他们仍若无其事并且固执地想将孩子纳入自己的生活轨道,并自恋地认为自己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他们盲目到无可救药的地步。这种普遍的盲目性自人类诞生就开始了,它一定是人类心灵中的众多奥秘之一。

从遥远的古代到现代,教育一直跟惩罚具有同样的含义。教育的目的似乎就是让儿童要像成人那样生活。成人置生命规律于不顾,用自己的意愿和想法取代了孩子发展需要遵循的自然法则。成人在《旧约全书》的箴言中,可以为自己的做法找到所谓合理的理由。父亲们在这本书中认识到,如果不用棍棒就会宠坏孩子。在几千年的历史中,人们几乎一直是这样做的。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惩罚儿童的方式。在私立的学校里,通常有固定的惩罚模式。其中包括:在儿童的脖子上挂一块羞辱他的牌子,把驴子的耳朵竖在他的头上,或者使儿童面临每个过路人的侮辱和嘲笑。还有其他使儿童承受肉体痛苦的惩罚,其中有:强制儿童面对墙角站数小时,或裸露膝盖跪在地板上,或在众人面前受鞭打。现在的教育把这种野蛮的行为已做了巧妙的改进,其理论是学校和家庭开始联合起来惩办儿童。在学校中已经受到惩罚的儿童,回家后还必须把他所犯的错误告诉父亲,这样父亲就会再次责备和惩罚他。然后,父亲会写张便条并让孩子带到学校,以表明他已经知道了孩子所犯的错误行为并给予了指责。

在这种情况下,儿童发现他根本没有办法保护自己。他能向哪一个法庭求助呢?即使有罪的人还有申诉的权利,但他连起码的申诉权也没有。受到责备后,他们根本不知应该去哪儿诉苦。教师和家长都相信,只有他们联合起来对儿童进行惩罚才会有效果。但是家长并不需要教师提醒他们去处罚自己的孩子。有人对儿童受的各种家庭处罚方式做过调查后发现,即使在现代,每个儿童在家中也都会受到惩罚,如他们受到训斥、遭受侮辱、挨巴掌、被关进黑暗的房间里等,甚至被家长威吓说要对他们进行更严厉的惩罚。他们还会被剥夺跟其他儿童游戏或吃糖果之类的娱乐活动,而这些活动是他们唯一的庇护所,是他们在不理解中承受痛苦的唯一补偿。他们还会被强制不吃饭就去睡觉,由于悲伤和饥饿,他们要度过痛苦难熬的一夜。

虽然有教养的人已经很少使用这些惩罚手段,但很少并不代表没有。他们仍然习惯地用刺耳和威胁性的声调训斥子女。成人认为儿童犯错受到惩罚是天经地义的,对孩子做出惩罚是他们的天赋权利,甚至认为打孩子一个耳光其实是对孩子的负责。

身体上的惩罚是对人的一种侮辱,因而成人之间是禁止使用体罚手段的。但是为什么在孩子身上就可以使用呢?难道还有什么比对孩子侮辱打骂更卑劣的行径吗?显然在这方面成人的良心完全麻木了。

文明的进步不再是靠个人的努力或是燃起人们的热情就行的。它就像一架机器无声无息地向前运行,它的动力是不屈不挠地朝前运动的巨大的非个人的社会力量。

社会就像一列以令人眩晕的朝着某个遥远目标高速前进的火车,而每个人就是车厢中熟睡的旅客。他们那处于沉睡中的本性是前进的最大障碍。如果情况不是这样的话,在运输工具日益加快的速度和人的心灵日益僵化之间就不会存在如此危险的距离了。勇敢地迈出改革的第一步其实是最困难的,但也必须要那样做,就是唤醒熟睡的人们,让他们听到召唤的声音。当今社会一项迫切的任务就是把儿童从危险的深渊中解救出来。儿童应该享受的权利必须得到社会承认,只有这样,才能为他们建设一个真正适合他们成长的世界。然而社会所犯的最大罪恶就是浪费了原本应该花在儿童身上的钱,这样既毁灭了儿童,也毁灭了社会本身。

社会就像是一个任意挥霍儿童财产的监护人。成人总是大把花钱去购买他们想要的东西,而这些钱中的大部分很明显本应该是留给儿女的。这个真理存在于生命本身,甚至可以在最低等的昆虫身上发现。蚂蚁都知道要储存食物,鸟儿也知道要将寻找到的食物带回巢去。大自然并没有教成人去耗费掉所有的东西而把自己的子女抛入不幸之中。然而,成人仍然没有为儿童做任何有意义的事情。他们只是让儿童在这个世界上活了下来,仅此而已。

当社会由于浪费挥霍而急需钱财时,就会从学校中攫取,特别是向那些培育幼小生命的幼儿学校索取。而社会上没有一种为学校辩护的声音,这是人类最大的错误或者说是最大的罪恶之一。社会根本没有想到,当把这些钱用于制造战争武器时,也将带来双重毁灭。一方面孩子幼小的生命没有得到保护,另一方面还要面临死亡的威胁。这是人类罪恶的必然后果。

由于成人没有为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做出努力,所以孩子几乎是在不正常的方式下长大的。因此成人必须重新组织起来大声疾呼,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孩子,为孩子争取他们应该享受的权利。虽然他们习惯性地无视这个权利,但是这个权利一旦得到了肯定,就再也不会有人对此表示怀疑了。尽管社会一直是儿童不可靠的监护人,但它现在必须正确地处理这件事情,把本应属于儿童的财产和公正还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