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文献回顾

第三节 文献回顾

有关当代海盗的研究,国外学术界起步较早。西方学者很早就开始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年)》、《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1988年)》和《制止危及大陆架固定平台安全非法行为议定书(1988年)》中的涉及海盗问题的条款进行阐释,主要的学者有Dubner(1979)、Rubin(1998)、Zou(1998、2000、2005)、Batongbacal(2001)、Beckman(2002)、Batman(2002)、Mo(2002)、Jesus(2003)、Djalal(2004)、Todd(2010)等等。

2008年,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有关打击索马里海盗的第1814(2008)号、第1816(2008)号决议、第1838(2008)号决议、第1844(2008)号决议、第1846(2008)号决议以及1851(2008)号决议,为国际打击海盗提供了新的国际法律依据,最近出版的Geib & Petrig(2011)和 Kraska(2011)、Cartner & Fiske(2011)的论著中,深入讨论了这些新法律的适用问题。

西方学者也从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各个方面,探索当代海盗产生的根源、发展趋势以及打击海盗的国际合作等问题,如Chalk(1997),Abbot & Renwick(1999)、Gottschalk & Flanagan(2000)、Emmfers(2003)、Young & Valencia(2003),Bradford(2004)、Davis(2004)、Eklof(2006)、Antony(2007,2010)、Batman(2010)、Liss(2010)、Colas & Mabee(2010)Elleman、Forbes and Rosenberg(2010)、Murphy(2010、2011),等等。

近年来,中国学术期刊也刊登了大量有关海盗的论文,比较有代表性的有许可(2002,2009),王秋玲(2006),王健、戴轶尘(2006),邢成(2009),蔡高强、胡斌(2010),刘景升、邵国余(2010),王猛(2010),薛力(2011),等等,这些论文也是主要从法律和国际政治的角度对海盗进行研究。

有关中国印度洋战略方面的研究,比较有影响的是美国Pehrson(2006)有关中国“珍珠链战略”的论述、Rumley,Chaturvedi,Yasin(2007)编辑的有关印度洋航道安全的论文集、Kaplan(2010)对中国印度洋战略的臆测,以及印度学者Sakhuja(2011)对中国、印度和东南亚的海洋战略等论述。国内学者王新龙(2004),李兵(2006),王德华(2008),宋志辉(2008),马加力、徐俊(2009),宋德星、白俊(2009),刘新华(2010)等人,从各方面对中国印度洋战略进行分析,但是,国内外学术界探讨中国打击印度洋海盗与印度洋战略联系的文章还很少见,这也正是本书要深入研究的。

海盗研究的第一手资料,是海盗的口供、受害人证词、警方的调查报告、法院判决书,等等。但是,大多数当代海盗研究学者,难以获得全面、完整的海盗第一手资料,学者一般利用国际组织公开发表的海盗报告进行海盗研究。这些海盗报告虽然是第二手资料,但对了解海盗的总体情况和变化规律还是很有帮助的。

目前,汇编和发表时间序列的海盗报告的国际机构,主要有:国际商会下属的国际海事局海盗报告中心(IMB Piracy Reporting Centre),国际海事组织海事安全委员会(Maritime Safety Committee,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根据“ReCAAP协定”成立的“信息分享中心”(Information Sharing Centre)。

1992年,国际商会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成立了“国际海事局地区海盗中心”(IMB Regional Piracy Centre),收集世界商船被海盗袭击的数据。“国际海事局地区海盗中心”是由船东协会和保险公司赞助的非政府组织,接受世界范围内商船或船舶公司有关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报案。“国际海事局地区海盗中心”通过广播或其他通信方式,向船舶、港口监督部门和海上执法部门,发布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的警告;汇编和分析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数据,提交相关数据给联合国海事组织;帮助受害船舶保全证据和处理善后工作;出版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报告的背景资料、防范措施、打击海盗相关建议报告,等等。[8](https://www.daowen.com)

1993年,“国际海事局地区海盗中心”首次发表了《海盗年度报告(1992年)》,记录了全球海盗袭击的数字、地点和时间等情况。从此,“国际海事局地区海盗中心”每年3月左右,发表上一年度的年度海盗报告。1994年的海盗年度报告,增加了受害船只的船名、船籍国、船的种类、袭击的地点的经纬度,以及案发地的分布地图等。[9]1996年的海盗年度报告,对每个海盗案件做了简要的描述,并增加了海盗案件发展趋势的分析。1997年出版的海盗年度报告,将海盗案件分类,如分为“袭击的种类”(types of attacks)、“使用的武器”(types of weapons used by the pirates)、“对船员的暴力类型”(types of violence to crew),等等。[10]

1998年,“国际海事局地区海盗中心”更名为“国际海事局海盗报告中心”(IMB Piracy Reporting Centre)。“国际海事局海盗报告中心”的海盗报告,引起了国际海运界的关注。国际海运界抱怨,海盗报告中没有区分未遂的案件和已经发生的案件,误传海盗案件的数量增多的信息,造成船舶的保险费提高。[11]因此,国际海事局在1999年的报告中,首次将未遂案件和已发生的案件分别列出。海盗报告正名为“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报告”(Piracy and Armed Robbery against Ships),名称沿用至今。[12]2000年,海盗报告增加了“警告”(Warning)一栏,通告海盗出没危险海域,提醒过往船只注意安全。

由于“国际海事局海盗报告中心”是非政府机构,无行政执法权,无法进一步调查海盗案件,资料难免出现错误。虽然如此,“国际海事局海盗报告中心”的海盗报告,是目前最全面和最详细的时间序列海盗报告,该报告公开出版,比较容易取得,是当代海盗研究者的主要资料来源。

1995年7月31日起,海事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发表《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报告》(Reports on Acts of Piracy and Armed Robbery against Ships)。1996年,在海事安全委员会66次会议上,决定于每年3月,发表上一年度的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的年度报告。海事安全委员会汇编的海盗数据追溯到1984年。[13]

2006年11月29日,根据《亚洲地区打击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区域合作协定》(Regional Cooperation Agreement on Combating Piracy and Armed Robbery against Ships in Asia,ReCAAP),简称为《ReCAAP协定》,在新加坡成立“信息分享中心”(Information Sharing Centre),旨在便利成员国交换有关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的信息,推动成员国在操作层面上的合作研究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帮助成员国进行能力建设等。[14]

根据协定,各成员国在国内成立联络点(Focal Point),负责与“信息分享中心”联系。“信息分享中心”根据联络点呈报上的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的信息,汇编海盗报告。中国有两个联络点,分别在北京和香港。信息分享中心的海盗报告,仅涵盖亚洲地区16个成员国附近海域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的现状。[15]

《世界范围内对船舶威胁的报告》由美国海军情报部(US Office of Naval Intelligence,ONI)每周发布,这些报告是“美国国家地理空间情报机构,有关对船舶的袭击活动的信息数据库”(US National Geospatial Intelligence Agency Anti-shipping Activity Message data,简称NGA-ASAM)的组成部分。

此外,欧盟海军在索马里“亚特兰大”行动的网站,也发表有关打击索马里海盗的信息。[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