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民主之术与僭主之术
克里斯提尼的民主革命结束了雅典之前持续近40年的僭主统治(前546—前510),但这种结束只是政治上的结束,“僭主政治”在此后雅典人的精神世界留下了永久的心结;事实是,“僭政”“暴君”“野心家”始终是民主时代雅典人脑海中挥之不去的阴影,“恐僭症”(Isonomia,又译“平等狂”)深植于雅典人的精神病理之中。在民主雅典政坛,若一个人被指控有僭主野心,那对嫌疑人来说,几乎就等于犯了致命的“政治错误”,雅典的政治家们无时无刻不在提防或利用这一权力斗争的利器。
民主政治一方面要求政治家密切联系甚至在必要时讨好群众,另一方面则要求他们能够反过来节制群众。在民主雅典,能够兼备这两种能力的只有伯里克利。民主政治为地米斯托克利、克里昂这样出身相对低微的新贵提供进身阶梯的同时,也使他们在群众面前时常力不从心、束手无策,甚至进退失据;民主雅典为政客提供了相互竞逐、施展才具的舞台,也使政客们彼此虎视眈眈、人人自危,致使民主雅典政坛波谲云诡、人心惶惶。而政客之间的权力角逐,经常会演化成群众式的广场政治。长期困扰雅典政治的党争并未因民主革命而稍有缓解,而是改头换面,重新粉墨登场,政客们以民主、自由、开放的名义重新演绎攫取权力过程中的阴险狡诈和不择手段。在民主雅典的政治舞台上,即便如伯里克利这样的天才政治家,也不得不时刻谨小慎微,如履薄冰,伯氏时常被政敌指责有僭主野心,曾几度被雅典民众法庭判处罚款甚至险遭流放。
提到雅典民主,其标志性的措施包括公民大会议决、公民陪审法庭、抽签选举执政官(公元前487年以降),以及陶片放逐律……这里我们不妨从民主雅典的陶片放逐律和地米斯托克利的遭际,透视雅典民主政治本身面临的困局。
图4-4 雅典公民大会会场遗址(任军锋 摄)
作为克里斯提尼民主新政的关键举措之一,陶片放逐律最初的直接目的在于防止僭政复辟,从该法令颁布(前508)到第一例正式实施(前488),前后相隔有20年时间,而第一个依律被放逐的正是僭主家族出身的希帕科斯(Hipparchos)。从颁布到最终废止(前417)的90年时间里,涉及陶片放逐的案例有20起,而目前研究者能够确认的只有九例。每年雅典公民大会都会启动陶片放逐程序,具体做法是,先由公民大会投票是否实施陶片放逐,然后在市政广场(agora)集中投票,得票满6000票者将被放逐;被放逐者须在十天之内离开雅典,迁居地范围有具体规定,以十年为限,其间个人财产保留,被流放者可以安排代理人经营管理,同时保留其公民权。从目前能够确认的放逐案例来看,只有最初的两例即希帕科斯(前488)和麦加克利斯(Megakles,公元前487年和前471年先后两次)是直接针对僭主复辟企图的;而从桑西波斯(Xanthippos,前485,伯里克利之父)、阿里斯提德(Aristeides,前483)、地米斯托克利(前472)、喀蒙(Cimon,前461)直至许佩波洛斯(Hyperbolus,前417)相继遭到放逐来看,放逐律在事实上已沦为政客之间权力斗争的合法手段。对民主雅典的政客来说,剪除政治对手的最佳途径正在于想方设法激起民众对政敌的不满和嫉恨。与刑事判决相比,陶片放逐本身是一种相对温和的政治手段,它在一定程度上暂时缓解了政坛的紧张对峙。而民主雅典选择了让民众通过合法的渠道介入政客之间的权力角逐,在《希腊罗马名人传·阿里斯提德传》中,普鲁塔克在描述阿里斯提德遭遇陶片放逐时讲了这么一则颇具讽刺意味的逸事:有一位目不识丁的雅典公民,在广场上正好碰到阿里斯提德,要求他在自己的陶片上写上阿里斯提德的名字,而他不知道面前这个人就是阿氏本人。阿里斯提德感到惊讶,问这个人阿里斯提德是否在什么地方错待了他。这人径直回答说:“什么也没有,我甚至不认识这个人,但是到处都称呼他为‘正义’,我实在听烦了。”(9)
图4-5 放逐投票用的陶片(任军锋 摄)
眼看薛西斯远征军侵占色萨利,时任将军的地米斯托克利颁布《通令》,允许所有此前被放逐者回国,阿里斯提德从流放地埃吉那直接渡海前往萨拉米斯。值此国难当头,阿氏不仅有公正之名,更有公正之行;他不计前嫌,主动向当初一手促成自己被放逐的政敌地米斯托克利请缨,为国效命,他说:
地米斯托克利啊,先前我们两个是对手,尤其是在目前的形势下,让我们两个较量一番,看看究竟谁能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10)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普遍参与城邦事务……诸如此类的民主举措固然为雅典国力的增长提供了基础,但诸如阿里斯提德、地米斯托克利这样的杰出政治家同样至关重要,他们的存在本身恰恰构成了针对多数政治不可或缺的平衡力量,以及对民主政治自身弊端的有效克服。
在民主雅典,僭政被视为最为直接的威胁,但颇为吊诡的却是,民主政治恰恰为僭政提供了最为合适的温床。柏拉图在《理想国》第八卷集中讨论勋阀、寡头、民主、僭主四种政体的次第脱胎演化,该卷完全可以被视为雅典政治史的理论版。苏格拉底指出,平民政体源自寡头政体中贫民与富人之间的党争,“如果贫民得到胜利,把敌党一些人处死,一些人流放国外,其余的公民都有同等的公民权做官的机会——官职通过抽签决定”(11)。在民主政体下,人们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令人眼花缭乱,可谓海纳百川,无奇不有。他们态度轻薄,无视庄严原则,民众不问从政者的品性和状况,“只要他转而从政时声称自己对人民一片好心,就能得到尊敬和荣誉。……在这种制度下不加区别地把一种平等给予一切人,不管他们是不是平等者”(12)。民主政体造就的是平等主义的信徒即民主分子,他们被一系列随机的下贱欲望所操控,漫无节制,肆无忌惮,价值紊乱:“称傲慢为有礼,放纵为自由,奢侈为慷慨,无耻为勇敢。”(13)民主分子的这种无法无天的“自由调儿”,必然会不断走向极端:父子、夫妇、长幼、师生、男女、主奴、本国人与外国人、当权者与老百姓一样地自由,一样地平等,均一视同仁,混淆莫辨。职是之故,民主社会往往充斥着如下三类人:巧舌如簧的演说家、囤积居奇的富翁寡头以及不明真相却人多势众的“吃瓜”群众。平民对寡头嫉妒仇视,于是乎推出自己的“头目”“保护人”“人民领袖”,即“僭主”。僭主发动群众,反对富人,消灭政敌,将那些最勇敢、最有气量、最有智慧、最富有者铲除净尽。
可见,僭主的治术集中体现在将城邦里的一切抹平的手段,这与民主的治术在本质上并无二致。希罗多德讲到这么一则关于“僭术”的逸事,这则逸事后来被包括亚里士多德在内的众多理论家广为引述,说的是科林斯僭主柏里安德(Periander)曾派人向米利都僭主塞拉叙布卢斯(Thrasybulus)请教最为安全的统治术,塞拉叙布卢斯一言未发,而是将使者带到庄稼地里,用镰刀将那些长得高大健硕的黍穗割掉,使其与其他黍棵齐整划一。使者不明个中玄机,回国后便将原委向主子和盘托出。僭主之间当然心有灵犀,柏里安德一听便悟出题中之义,即除掉城邦中所有出类拔萃的公民。(14)显而易见,这与陶片放逐律的目标如出一辙,它“使以才德著称的人远离本土,他们在邦内的势力便日渐消失”(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