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狴希莫》:修昔底德式的“背面战场”

2.《狴希莫》:修昔底德式的“背面战场”

《狴希莫》与《利维坦》都采用隐喻性标题,“狴希莫”和“利维坦”分别出自《圣经·约伯记》第40和41章:其中,“狴希莫”字面意为“巨兽河马”,而“利维坦”字面意为“海怪”。这种海怪“凶猛异常;没有人敢在它面前站立……地上没有其他动物可跟它相比;它是无所畏惧的动物。它连最高傲的动物也不放在眼里;它是一切野兽的王”;巨兽河马肌肉结实,力大无比,在上帝所创造的动物中它最奇特,“只有它的创造者能击败它”(8)

图示

图3 《狴希莫》书影

有关霍布斯两大著作标题的隐喻意涵,历代研究家聚讼不已。笔者认为,研究者与其将精力花在考证标题出典和措辞上,倒不如将注意力集中在霍氏著述的具体内容上来得重要。按照霍布斯自己的界定,“利维坦”的具体所指相对明确,即“国家”(common-wealth/state/civitas);它是“有朽的上帝”(mortal God),“我们在永生不朽的上帝之下所获得的和平和安全保障就是从它那里得来的”(9)。因此,利维坦即“人们的统治者的巨大权力”(10)

尽管霍布斯未明确“狴希莫”的具体所指,但从《狴希莫》一书的具体内容来看,它毋宁指涉一切针对国家的反叛力量。在该书一开篇,当对话者B问到为什么英国被拖入长期内战(1640—1660)的漩涡时,A回答说是因为“人民总体上遭到败坏,桀骜不驯者将自己打扮成真诚的爱国者”;而当B追问“人民怎么会如此败坏?究竟是什么人教唆(seduce)人民,将他们引上歧途?”时,霍布斯接着结合英国内战,通过对话者A之口将那些败坏人民的教唆者(seducers)概括为以下七类:

1.自诩“上帝使者”的长老会(Presbyterians)牧师及其教会;

2.那些坚称教皇作为基督代理人统治所有基督徒的天主教徒(Papists);

3.自称自由的捍卫者们,诸如独立派(Independents)、再洗礼派(Anabaptists)、第五王国派(Fifth Monarchy men)、贵格会、亚当派(Adamists)等;

4.这类人绝大多数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他们从小遍读古希腊罗马经典,由于这些经典作家往往将民主制粉饰为自由,将君主制妖魔化为僭主制,因此这类人便对民主制格外热衷,他们在下议院居多;

5.这类人来自诸如伦敦这样的大型商业城市,他们对荷兰摆脱西班牙国王的君主统治之后出现的繁荣局面艳羡不已,因此也认为英国要繁荣,必须做出类似的变革;

6.冒险家和败家子:他们在和平时期骄奢淫逸,家底挥霍殆尽,而一旦发生战争,他们即可见风使舵,趁火打劫,从而大捞一笔;

7.最后一类人对自己的义务毫无自觉,他们对任何未经自己点头同意的税负一概抵制。国王对于他们只不过是最高的荣誉头衔,只要财力足够,谁都有机会晋升为王。他们自认为最适合成为议员,他们反对任何形式的公共开支。(11)

在列举了这七种蛊惑民众进而使其走向败坏的政治势力之后,《狴希莫》全部四篇对话集中分析了这七种势力的作用机制,而所谓的“革命”在经历大规模杀戮之后,最终完成了一个篡夺主权权力的循环往复(a circular motion)。临近对话结束,霍布斯通过对话者B之口这样评论道:(https://www.daowen.com)

主权权力先从查理一世国王转移至长期国会,再从长期国会移至残缺议会,然后从残缺议会交给克伦威尔,克伦威尔再交给小克伦威尔,继之从小克伦威尔转移至残缺议会,接着再转向长期国会,最终转移到查理二世手里。(12)

这实在是一场极具讽刺意味的漫画式革命闹剧!

尽管《狴希莫》的主题是英国内战,但霍布斯似乎不想让自己的著作仅仅局限于发生在英国的这一特殊事件,它毋宁是要揭示政治世界治乱兴衰的内在机制,为此,他极力避免将《狴希莫》归于一般意义的“历史”著述。而从该书的内容看,其宗旨并不在于描述事件本身的来龙去脉,而是致力于揭示内战爆发的动因。即便我们不得不将《狴希莫》归属于历史著述,但它在性质上也只能归入培根所说的“沉思的历史”(ruminated history):

这类著作零零散散地记录了一些值得纪念的事件,往往带有作者的政治议论和评论……就它们更主要的意图,这类沉思的历史应该归属到政治论的书籍中,而不是历史类的书籍中。(13)

在体例上,《狴希莫》与马基雅维里的《李维史论》颇似;而在主题上,则与马氏的《佛罗伦萨史》和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接近。《狴希莫》更像是一部讨论革命起源问题的对话体的政治理论著作,它与《利维坦》适成对照:如果说《利维坦》的主题在于建构实现统治的力量,那么,《狴希莫》的主题则在于揭示那些反对上述统治的力量,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是彼此为友还是相互为敌,团结一心还是分道扬镳?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政治共同体的生死存亡,而这也是霍布斯政治科学的核心命题。如果说《狴希莫》旨在诊断导致国家解体的“病源”,那么《利维坦》则旨在寻找解救这种疾患的“药方”;实践智慧(prudence)与理智智慧(science)、政治史与政治哲学,在霍布斯的“公民科学”体系中相互渗透、浑然一体。在这一点上,霍布斯与修昔底德虽然在时间上相隔2000年,但无论是从著述视野还是理论见识来看,可以说两人在智性上有着高度的默契。

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修昔底德《战记》中有两条线索贯穿始终:一是斯巴达与雅典之间的“正面战场”;二是表现为贵族派与平民派党争内讧的“背面战场”。城邦内战与外战、党派内乱与同盟战争彼此交错、相互纠缠。而城邦内部党争往往是源发性的。战争前夕,希腊西北边陲小邦伊庇丹努因党争而引发革命,平民党驱逐贵族党,夺取了政权;贵族党力图复辟,立足未稳的平民党政权向邻邦科西拉求援未果,转而向科林斯寻求援助。科西拉见势不妙,遂支持流亡的贵族党;科林斯眼见自己陷入劣势,遂不断扩军备战,以图东山再起一雪前耻。科西拉倍感压力,便向雅典寻求支持,并最终如愿以偿,而科林斯得以与斯巴达结盟……这样,希腊世界两大同盟之间的大战自此便拉开了帷幕,雅典在同盟各国支持建立平民政体,斯巴达在同盟各国支持建立贵族寡头政体。内战因为有外部势力介入而表现得格外惨烈和不择手段,科西拉革命正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例证;而雅典在伯里克利去世后,其内讧也愈演愈烈,尼西阿斯与克里昂、亚西比德与尼西阿斯,政客的个人野心与党派利益彼此纠缠,亚西比德因赫耳密神像案而遭到政敌栽赃陷害。随着战局日益对雅典不利,雅典内部平民派与贵族派之间的政治斗争也日趋白热化,雅典政体也陷入了民主与寡头之间周期性震荡的恶性循环之中……

作为修昔底德著作的英译者,霍布斯不能不为此情此景所深深触动,发生在身边的内战不能不使他产生某种精神上的“穿越感”。在修昔底德笔下,科西拉革命无疑是最为惊心动魄的场景之一;而修昔底德一改其在个人见解方面固有的矜持,以不无悲叹的笔调这样写道:

这次革命(sedition)这样残酷;因为这是第一批革命中间的一个,所以显得更加残酷些。当然,后来事实上整个希腊世界都受到波动,因为每个国家都有敌对的党派,民主党(the commons)的领袖们设法求助于雅典人,而贵族党(the few)的领袖们则设法求助于斯巴达人……在各城邦中,这种革命常常引起许多灾殃,只要人性不变,这种灾殃现在发生了,将来永远也会发生的,尽管残酷的程度或有不同;……战争是最为严厉的教师,它使人们不易得到他们的日常需要,因此使大多数人的激情(passion)随机应变。这样,城邦接踵爆发革命,彼此攻击,残酷报复,手段不断翻新……先前被视为莽撞之举,如今却被奉为真心英雄;曾经的明智审慎,如今被目为懦夫;节制被等同于怯懦;遇事通情达理,却被贬为庸碌无为。草率行事被视为勇毅果敢;谨慎周全被认为是预谋背叛。言行激烈者总是受到信任,而反对他们的人总是遭到猜疑。……这些派系(societies)的目的不是为了享受现行法律的好处,而是目无法纪趁火打劫。……利用诡计克敌制胜,可以博得美名。背信弃义者被视为能力过人,诚实单纯成为羞耻的别名。……许多城邦的主政帮派(faction)都不乏措辞美妙的政纲,有的主张民众在政治上的平等(the political equality of the multitude),有的主张温和的贵族政治(the moderate aristocracy)。他们都宣称为人民谋福利,但事实上那只不过是他们对付敌人的美丽幌子;他们无情打击,残酷报复,不择手段,无视正义,不顾公益;他们唯一在意的是他们自己帮派的私欲,随时准备利用违背正义的判决或干脆铤而走险,夺取政权,以逞其眼下的怨愤。结果,虽然双方都无视宗教誓约,但那些巧舌如簧、善于发表动人言论,能够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者却备受追捧。……这样,在整个希腊,这些人发动的革命导致斯文扫地、恶行猖獗。诚实正直(sincerity)本是人的慷慨天性的重要部分,如今却遭遇嘲笑。……那些最没有头脑者却能够青云直上、飞黄腾达。(14)

这一图景似乎就是霍布斯所描绘的“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的折射——《利维坦》最后的“黑暗王国”(the Kingdom of Darkness)。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霍布斯直接将这里的“demos”与“oligoi”分别对译为“the commons”与“the few”:前者既可理解为议会下院,也可指多数“民众”(multitude),即“大多数不明真相的群众”;而“the few”正是《狴希莫》中所集中分析的七类“教唆者”(seducers),他们属于“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一般译者往往将“stasis”对译成“party strife”“civil disorder”“faction”,霍布斯却径直将其翻译为“sedition”,意为“阴谋叛乱”“煽动造反”;在霍布斯的著作中,“sedition”经常与“rebellion”互用,即一切旨在破坏法律、颠覆国家的行为。

在《狴希莫》结尾,霍布斯将1640年至1660年的英国内战称为“revolution”(革命),但这里的“革命”显然借自霍布斯的几何学和自然哲学,它并不具有后来被赋予的道德和推动历史进步之意涵;因为在霍布斯看来,所谓“革命”无非是各种心怀叵测的政治势力篡夺主权权力的过程,而且恶例一开,便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篡权动机一旦深入人心,便覆水难收。在霍布斯眼里,所谓“革命者”无非都是些“usurpers”(篡权者)、“seducers”(教唆者),他们口是心非,阴险狡诈,以“自由”“平等”“权利”之名,行谋夺权位以逞私欲之实;他们在“革命”中混淆视听,颠倒黑白,妖言惑众,蔑视权威,无视法律,教唆民众不安本分、破坏秩序,自己却浑水摸鱼、趁火打劫、中饱私囊。

霍布斯有关“革命”的这一幽暗判断很难为今天的读者所接受,然而不幸的却是,那些让人目不暇接的现代“革命”似乎应验了霍布斯的这一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