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基本概念
2025年09月17日
1.2.1 基本概念
海洋灾害是指源于海洋的自然灾害,是由于海洋自然环境或气象要素发生异常或激烈变化而在海上或海岸发生的灾害。海洋灾害主要包括风暴潮灾害、海浪灾害、海冰灾害、海雾灾害、台(飓)风灾害、地震海啸灾害、赤潮、海水入侵、溢油灾害等。海洋灾害不仅威胁海上及海岸环境,还威胁着沿岸城乡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海洋灾害有多种分类方法。沿海海洋灾害按其性质可分为四大类:海洋气象(环境)灾害、海洋水文灾害、海洋地质灾害和海洋生态灾害。
1)海洋气象(环境)灾害
海洋气象(环境)灾害是指海洋自然环境发生异常或激烈变化而引发的海洋灾害,如风暴潮、海冰、海雾等。
2)海洋水文灾害
海洋水文灾害主要是海浪灾害,亦称灾害性海浪灾害,主要是由沿海台风、寒潮大风引起的大浪造成。灾害性海浪分为台风浪和寒潮大浪。
3)海洋地质灾害
海洋地质灾害可理解为发生在海域的地质灾害,以及发生在海岸带的因海洋营力、海陆营力共同作用所造成的地质灾害的总称。海洋地质灾害主要是指海岸带、近海由内外力地质作用引起的海洋灾害,包括海洋地震灾害及次生灾害(如海啸等)、海岸侵蚀、海平面上升、海湾淤积等。
4)海洋生态灾害
海洋生态灾害主要指由入海的陆源污染物增加引发的赤潮、海域污染、工程失误,以及海上油井和船舶漏油、溢油等事故造成的海岸带和近海生态环境恶化。海上生态灾害主要指赤潮、绿潮(浒苔)等,以及海上溢油、湿地滩涂面积缩小、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