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扬Chin Yang Lee(1917—2002)
Chin Yang Lee(1917—2002)
河南大学 薛玉凤
黎锦扬是华裔美国文坛的重要作家之一。1957年,他的第一部英文小说《花鼓歌》(The Flower Drum Song)问世,受到《纽约时报·书评版》(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的赞誉,很快成为畅销书,黎锦扬因此一夜成名,成为继30年代的林语堂之后登上美国畅销书榜单的第二位华人作家。次年,《花鼓歌》被改编为音乐剧[1]在百老汇上演,创下连演六百场不衰的骄人纪录。1961年它又被好莱坞拍成电影。
在长达40多年的旅美创作生涯中,黎锦扬总共出版了11部小说,一部短篇小说集以及一部自传,其中大部分作品被翻译成多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广泛流传。除此以外,黎锦扬还为著名的《纽约客》(New Yorker)等杂志撰写文章或游记,深受读者的欢迎和喜爱。1989年,波士顿大学在莫迦纪念图书馆为其成立了“黎锦扬文库”。
1917年,黎锦扬出生于湖南湘潭一个书香门第之家,是著名的“黎氏八骏”中最年轻的一个。他的七个哥哥锦熙、锦晖、锦曜、锦纾、锦炯(亮)、锦明、锦光(国荃)分别是我国著名的语言文字学家和教育家、音乐家、采矿专家、教育家、铁道和桥梁专家、作家、作曲家。黎氏八兄弟为中国的文化、教育、艺术、科学等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
黎锦扬1940年毕业于西南联大,1943年赴美,1947年获得耶鲁大学艺术硕士学位。不久,他投给《作家文摘》(Writer’s Digest)的习作获得该杂志评出的小小说头奖,他也因此获得在美国的“永久居留证”,从此以写作为生。在其自传《跃登百老汇——黎锦扬自传》(Road of Life: a Memoir)中,黎锦扬自述在坎坷起落的人生旅程中,有三次难忘的幸运经历:首先是因短篇小说《禁币》(Forbidden Dollar,1949)得奖而获得移民许可,成为美国公民;而后由于一位老人于临终前在《花鼓歌》原稿上写下“可读”(Read it)二字,作者与《花鼓歌》就此登上百老汇舞台;继而在黄宗霑所主持的读书会上认识了他的夫人乔伊斯。在自传中,黎锦扬说自己一生中最怕三件事:开车、打字和演说。至于“新书发表会”,尤其使他紧张。
黎锦扬是战后以英语撰写中国人题材、并成功打入欧美社会、享誉西方文坛的华人作家先驱。《花鼓歌》是继林语堂《唐人街家庭》(Chinatown Family,1948)之后的第二部华裔美国小说,它在华裔美国文学史上占有不容忽视的地位。然而,尽管山东文艺出版社1998和1999年接连出版了三部黎先生的作品:《花鼓歌》、《天之一角》和《旗袍姑娘》,但国内黎锦扬研究非常罕见,在中国期刊网上竟然找不到一篇专题文章。究其原因,大概因为在我们所能读到的介绍性文章中,只要提到黎锦扬和《花鼓歌》,评论几乎一律都是否定性的。
大多数评论家认为黎锦扬深化了主流社会对华人的刻板印象,助长了美国人的偏见;他笔下的唐人街,是美国电影中的布景;他描述的唐人街生活离奇、滑稽、充满异国情调;他的作品是“臣服式”同化的祭品,是对华人移民生活的“伪叙述”等等,不一而足。这些评论也许在很大程度上是受首部音乐剧《花鼓歌》之累,仔细阅读过小说的读者大概会得出一个迥然不同的结论[2]。著名的东尼奖(Tony Awards)获奖剧作家黄哲伦(David Henry Hwang)正是为了还《花鼓歌》的本来面目,才不惜改写剧本,四易其稿,重新把它搬上舞台。
在为2002年版的音乐剧《花鼓歌》撰写的“序言”中,黄哲伦认为亚裔美国人之所以有意忽视这部华裔美国文学的经典之作,完全是偏见使然。偏见之一,《花鼓歌》的同名音乐剧和电影不真实,歪曲了亚裔美国人形象,因此人们想当然地认为小说也“不真实”。偏见之二,小说《花鼓歌》在图书市场获得巨大成功,赢得许多白人读者喜爱,这本身就表明它不是真正的亚裔美国文学。然而,在90年代中期,当黄哲伦费尽周折终于找到一本二手的《花鼓歌》阅读时,却被它深深地打动,激动不已:“这里有我耳熟能详的人物、文化、环境,但我从来不曾设想会在一本书上读到他们。”黄哲伦像找到了久已失散的亲人一样大喜过望。
《花鼓歌》以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旧金山唐人街为背景,描写华人移民父子两代的隔阂,新旧文化、中西文化之间的冲突与碰撞,以及年轻人在爱情上的挫折。正如作者黎锦扬所说:“这些问题是具有普遍性的,它们不仅仅是华人社会的问题。”也许正因如此,这部小说才受到当时白人主流社会的青睐。
小说分两部分,分别由7章和12章组成。这里节选的是全书的第一章和最后一章,比较完整地展示了一个“顽固不化”的华人老移民王奇洋(Wang Chi-yang)如何在异国土地上不得不作出让步、逐渐改变自己适应环境的过程。第一章介绍故事发生的背景以及故事的主要人物,即在旧金山唐人街居住的王奇洋一家。故事开头,63岁的湖南老头儿王奇洋离开家乡已经五年了,在旧金山唐人街这所房子里也已经住了四年。尽管王奇洋喜欢住在唐人街,但旧金山唐人街对于“来自华中地区,只会讲湖南方言”的王奇洋来说无异于“种族孤岛”中的孤岛,因为除了他的两个儿子、他的妻妹和他从湖南老家带过来的两个佣人与一个厨师之外,没有人能够明白他的湖南方言。而他会说的英语只有两个单词yes和no,为了不得罪人,他只说yes不说no,不想却因此招来不少人的怨恨。在一次宴席上,来自广东的主人客气地说饭菜不好,敬请各位贵宾原谅,不知主人所云的王奇洋连连点头,说了两次“Yes”。因此他在唐人街并不太受欢迎。
王奇洋说着湖南话,吃着湖南菜,喝着人参茶,抽着水烟袋,一年到头穿着长袍,住宅里装饰着中国画和对联,摆放着柚木桌椅,巨额现金藏在衣帽间的铁皮柜里……表面看来,他的生活似乎与在湖南老家时毫无二致,家中“唯一不纯洁的成分”就是他的两个儿子王大(Wang Ta)与王三(Wang San)。他担心大儿子给他弄个外国媳妇回来,挖空心思想给儿子找个纯种的中国媳妇;担心“一副牛仔相”的小儿子中文快忘光了,《论语》背得一塌糊涂。在这个家里,王奇洋就是“君主”,他的话就是法律。
王奇洋喜欢研究对联,练习书法,欣赏盆景。每隔一晚,他都会在唐人街散步,沿途欣赏街上的招贴广告、招贴画、对联、橱窗中展示的各种艺术品,尤其是一件价值不菲的象牙雕刻。王奇洋订阅唐人街所有的中文报纸,对编辑们之间的政治论争兴趣浓厚。每周一他都去位于都板街的美国银行兑换100美元零钱,回来数钱是他的一大乐趣。多年来王奇洋一直有咳嗽的毛病,久治不愈,但他拒绝看西医,并且似乎把咳嗽也当成了一种乐趣,当作他地位与尊严的象征,并不十分担心。
总之,小说中的王奇洋是一个“相当固执”、“非常守旧、落后”、与美国社会格格不入的传统中国老太爷,虽置身于旧金山唐人街,却摆脱不掉中华民族几千年文化织就的情结之网,拒绝与西方世界沟通。然而经过种种挫折与打击之后,固执的王奇洋虽然仍然只穿长袍,但他终于把巨额现金存入银行,并且开始认认真真地学习英语以便填写支票。在儿子的婚事与自己的疾病方面,王奇洋也最终不得不作出让步。
在故事的最后一章,旧金山唐人街上的王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小说的前一章里,王奇洋为儿子王大包办婚姻遭儿子言辞拒绝,气得王奇洋差点与儿子断绝父子关系。在大学学西医的王大为了劝说固执、守旧的父亲去看西医,特意买回一架显微镜,更招来王奇洋的勃然大怒。大儿子不省心,小儿子的《论语》也背得糟糕透顶。气急败坏的王奇洋转而又发现已逝妻子留下的传家宝——镀金时钟不见了。故事情节由此发展到了高潮。
时钟事件极大地触动了王奇洋那颗顽固不化的心灵,使这个“病人,不管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来说都是一个病人”的王奇洋终于开始改变自己。王奇洋的女佣刘妈(Liu Ma)由于妒忌李梅(May Li)父女在王家的地位,担心自己不再被主人倚重,精心策划了镀金时钟被盗事件,栽赃李梅,在王家引起轩然大波,导致李梅父女被王奇洋赶出王家。兴冲冲地赶回来准备带李梅去申请结婚登记的王大也一度被蒙蔽,真相大白之后王大毅然离家去追随李梅父女,与朋友一起做杂货生意,真正独立起来。错怪李家父女使王奇洋感到非常内疚,他“最坚固的堡垒”—固执,也第一次开始坍塌。在儿子的婚事上费尽心机的王奇洋此时甘心情愿地抛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等传统婚姻观念,默认儿子去追寻恋人李梅。固执的王奇洋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世界是“年轻一代的世界,一切事物都在变化之中”,自己应该随遇而安。小说末尾,王奇洋终于下决心“抛弃中医”,走进儿子推荐的西医院,这个富有象征意味的举动也说明一向固执己见的王奇洋在改变自己、适应环境等方面又迈出了一大步。由此看来,王奇洋这个人物形象不是强化了主流社会对华人不可同化的刻板印象,而是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固执守旧的华人老移民如何在唐人街环境的影响下,逐步由中国人变为华裔美国人的艰难历程。
王奇洋与美国主流文化中表现的华人“苦力”形象大相径庭,与主流文学中两个善恶截然对立的华人人物形象福满洲(Fu Manchu)和陈查理(Charlie Chan)也有很大区别。他正直、善良、信奉儒家哲学,爱好书法,喜读诗文,拥有巨款却崇尚节俭,是一个守旧、固执却又知错能改的华人老人形象。黎锦扬通过一系列细致入微的心理活动来揭示王奇洋的心理变化过程,极富艺术感染力。
黎锦扬擅长刻画人物,善于编织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他笔下的人物三教九流,形形色色,一个个性格鲜明,惟妙惟肖,形象再现了海外华人的种种风貌。
王奇洋28岁的大儿子王大,既要适应美国大学的全新世界,与现实环境妥协以融入美国社会,又要顺从那位依然穿着长袍马褂、坚持让儿子们百依百顺的父亲,处在两个世界之间的痛苦窘境可想而知。面对费尽心机为自己包办婚姻的父亲,王大终于忍无可忍,父子间的矛盾冲突一触即发。王大与几个女人的爱情生活是小说的主线,也是王大从一个地地道道的湖南大家少爷,逐渐成长为一个在美国社会中独立、富有个性的年轻人的转变过程。
小说中其他众多人物形象,尽管着墨不多,却也都各具特色,栩栩如生,比如王大的姨妈梁太太,王大的几个女朋友玛丽、琳达、海伦,以及王大最终一见钟情的李梅,甚至还有王家的女佣人兼管家刘妈等,她们要么风风火火、好心却经常办错事(梁太太),要么美丽开朗、性感可人(玛丽),要么玩世不恭、视男女关系如儿戏(琳达),要么温柔善良、心灵手巧、却终因相貌丑陋与爱无缘而投河自尽(海伦),要么清纯可爱、敢作敢为(李梅),要么小肚鸡肠、自私自利、喜欢搬弄是非(刘妈)。这些性格各异的华人女性形象,是对美国文化中华人女性要么“荷花”要么“龙女”这两种类似西方文化中“天使”与“魔鬼”二元对立形象的有力颠覆。
黎锦扬笔下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从某种程度上扭转了长期以来主流社会强加在华人头上的恶劣刻板印象,使美国读者得以对中国传统文化及华人生活有一个粗略的感性了解。与林语堂的《唐人街家庭》中高度理想化的华人家庭生活不同,黎锦扬真实地再现了华人家庭中的代沟及中美两种异质文化之间的冲撞与融合。时至今日,文化冲突与融合仍然是华裔美国文学的主旋律,在汤亭亭等著名华裔作家的作品中屡见不鲜。作为华裔作家的先驱,黎锦扬对华裔美国文学的影响是巨大的。
《花鼓歌》的笔调从整体上看轻松、幽默,充满反讽,使读者常常在忍俊不禁的笑声中领略作品中人物的喜怒哀乐,思考字里行间、故事背后隐含的社会历史含义。比如,王奇洋不相信洋人的银行,他认为“金钱就像老婆,是不能交给陌生人看管的”。这个简单但别出心裁的比喻活灵活现地刻画了王奇洋思想保守、爱财如命、不愿接受身边新鲜事物的老顽固形象。同时,金钱与老婆的类比也使人们自然而然地联想到长期以来女人的附庸地位。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几千年来,女人就像金钱一样,是男人的私有财产,没有丝毫独立人格可言。再比如,王奇洋不喜欢沙发,认为“坐在沙发里就像坐在胖女人的怀抱里”;不喜欢只有两三个扣子且又敞着领子的西服,更不喜欢脖子上扎领带,在他看来,西方人的领带就是“一条系在人脖子上的破布……有失尊严,而且既丑陋,又暗示着一种凶险的兆头”。他之所以离开湖南老家,就是因为“湖南的共产党试图废弃长袍马褂,让人们都穿列宁装”,而他只穿长袍,永远都不想穿任何其他服装,“他要在长袍中结束生命,并穿着长袍下葬”。别出心裁的比喻,“陌生化”的描述方法,使人过目难忘的细节描写,都使王奇洋这个人物形象惟妙惟肖,呼之欲出。
《花鼓歌》通过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向西方读者形象地介绍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许多方面,包括花鼓歌、龙舞等堪称民粹的民间艺术,湖南菜等闻名中国的饮食文化,特别是主宰中国两千多年的儒家哲学。“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必须要从两千五百年前的孔子学说中寻找智慧”,这是西方许多学者的共识。早在半个世纪之前,黎锦扬就通过王奇洋和充满智慧的民间艺人李老头(Old Man Li)这两个人物形象,较为客观地向西方读者再现了儒家哲学的方方面面,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孝悌仁爱、仁者爱人、洁身自爱等。
《花鼓歌》在华裔美国文学史中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它首次较为客观地再现了华人历史上那段延续了长达百年的畸形“单身汉社会”的历史,虽然在小说描写的20世纪50年代初,唐人街已经在从“单身汉社会”向家庭社会转型。黎锦扬通过小说人物之口,道出了当时旧金山唐人街华人男女的比例是6 : 1,并且不止一次直言,唐人街的一切罪恶都源于华裔女人的稀少,从一个侧面抨击了美国历史上的反华排华政策。
在西方主流文化里,唐人街是暴力和危险的象征,是华人堂会、帮派之间混战不绝的场所,这种恶劣印象直到20世纪80年代仍未消解。而在《花鼓歌》中,黎锦扬虽然也描写了华人单身汉因为女人的稀少而求偶心切,甚至导致枪杀的暴力场景,但他通过人物之口,说明在唐人街之外的美国社会,这种暴力现象屡见不鲜,而在唐人街,这却是15年来第一次,从而消解了主流文化对唐人街暴力现象的大肆渲染。因此,如果因为黎锦扬对唐人街一些阴暗面的描写就简单地断言“他笔下的唐人街是美国电影中的布景”,这是不公平的。
总之,作为中西文化的边缘人,黎锦扬以个人的经历和体会,颇具艺术魅力的文学作品,深刻的文化内涵,征服了英语世界的读者,也给其后以英语写作的华裔作家带来意义深远的影响。他对中美文化交流中“中学西渐”所起的作用不言而喻。在华裔美国文学日益引起国内美国文学界重视的今天,我们有必要仔细阅读黎锦扬的作品,重新认识它们在华裔美国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