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璧莲Gish Jen(1955— )
Gish Jen(1955— )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石平萍
任璧莲是汤亭亭(Maxine Hong Kingston,1940— )和谭恩美(Amy Tan,1952— )之后美国华裔新生代作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从1981年开始,她陆续在《艾奥瓦评论》、《耶鲁评论》、《大西洋月刊》、《纽约客》等主流期刊杂志上发表了多篇短篇小说,其中《水龙头幻景》(“The Water-Faucet Vision”,1987)被收入《1988年度美国最佳短篇小说选》(The Best American Short Stories 1988,1988)。但真正奠定其作家地位的是1991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典型的美国佬》(Typical American),这部作品不仅被《纽约时报》评为当年最值得注意的图书之一,还入围美国文坛三大主流奖项之一的书评家协会奖(另有全国图书奖和普利策奖)。此后,任璧莲出版了长篇小说《莫娜在应许之地》(Mona in the Promised Land,1996)、《爱妾》(The Love Wife,2004)、《世界与小镇》(World and Town,2010)和短篇小说集《谁是爱尔兰人?》(Who’s Irish?,1999),其中《莫娜在应许之地》与《谁是爱尔兰人?》均入选《纽约时报》该年度最值得注意的书,《莫娜在应许之地》还被《洛杉矶时报》评为该年度10本最好的书之一,《世界与小镇》则荣获2011年度马萨诸塞州小说奖,并入围2012年度IMPAC都柏林国际文学奖。除了小说创作,任璧莲还在《纽约时报》等主流媒体上发表了《质疑对亚洲人和亚裔美国人的错误想象》(“Challenging the Asian Illusion”,1991)等多篇杂文,表达自己对种族政治、文化身份和文学创作等问题的思考和看法。
1955年,任璧莲出生于美国纽约市一个中国移民中产阶级家庭,本名莉莲·任(Lillian Jen),在5个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二。她从小喜欢文学,但父母一心盼望她将来做个收入丰厚、生活稳定的医生或律师。1973年,任璧莲进入哈佛大学,先后在法学院预科班和医学院预科班就读,她选修了著名诗人罗伯特·菲茨杰拉德(Robert Fitzgerald,1910—1985)的诗歌课,后者发现她有写作天分,推荐她毕业后到主流的双日出版社受训。任璧莲不喜欢做编辑,便遵父母之命于1979年进入斯坦福大学商学院学习,因无法割舍对文学的钟爱,又辍学到中国山东矿业学院做了一年的英语外教。1981年,父母对她的怨怒稍稍平息,任璧莲回国进入著名的艾奥瓦大学作家坊(the Iowa Writers’Workshop)学习文学创作,当年即发表处女作《渐入困境》(“Bellying Up”)。1983年,任璧莲嫁给爱尔兰裔电脑专家戴维·奥康纳,硅谷甚嚣尘上的文学无用论一度使她心灰意冷。1985年,夫妇俩移居马萨诸塞州剑桥市,一年后,哈佛大学邦廷研究院接受她为研究员,使她能够潜心创作《典型的美国佬》。创作之余,任璧莲不定期在美国大学任教或担任驻校作家,并于2003年和2006年分别到北京师范大学和香港大学任教。
对任璧莲而言,写作首先是一种个人行为,是从个人需要出发,寻求自我实现、自我表达和自我建构的途径;与此同时,作为二十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民权运动、亚裔运动、女权运动、多元文化主义的见证人和直接受益者,她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也受到陶冶和熏陶,能够把个人经历与社会问题、个人需要与族群政治联系起来,也能够认识到作家不应该只重视艺术自由,更要强调社会责任。她不仅在作品中探讨文化冲突、文化适应、文化身份等,种族问题、族裔身份、美国属性等也是她无法回避的创作主题。任璧莲视“写作在一定程度上是用一种不至于否认我的中国文化传统的方式要求(美国主流社会)承认我的美国属性的努力”,也是她履行社会责任、要求美国主流社会承认所有亚裔美国人乃至所有少数族裔的美国属性的话语场。
《典型的美国佬》是一部移民小说,以二战后50年代的美国纽约州为背景,追踪主人公拉尔夫·张(中文名张意峰)及妻子海伦、姐姐特丽萨移居美国后的经历,重点突出他们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和思维方式等方面发生的改变及产生的后果。张家姐弟和海伦出身于旧中国的名门望族,从小接受中国传统文化熏陶,信奉三纲五常。1947年,父母送拉尔夫到美国留学,紧接着中国政局发生变化,特丽萨与好友海伦逃难来美,拉尔夫娶了海伦,与姐姐相依为命,共同奋斗。在生活蒸蒸日上的过程中,张家人逐渐变成了“典型的美国佬”,做出了有悖于中国传统的事情:拉尔夫成了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俘虏,获得终身教职不久即休假开起了炸鸡店,靠偷税漏税提高利润;海伦受美国杂志宣扬的消费文化和浪漫爱情影响,不顾经济压力购买了郊区的房子,又受格罗弗·丁引诱,发生婚外情;特丽萨放弃压抑个人的欲望,恋上了有妇之夫老赵。这些变化导致了几近家毁人亡的惨剧:炸鸡店关张,张家背上巨额债务;拉尔夫开车威逼迷途知返的海伦坦白私情,不幸把特丽萨撞成重伤。好在拉尔夫最终能够进行彻底的自我反省,修正自己的价值体系和道德观念。小说结尾处,读者感受到了一种张家人劫后余生的乐观氛围。
如果说《典型的美国佬》重点探讨文化适应与文化认同,其续篇《莫娜在应许之地》则更为关注种族关系与族裔属性,尽管后者看似一部关于莫娜的成长小说。故事的时间起始于1968年,地点是一个以任璧莲从小生活的斯卡斯代尔为原型的社区,人物除了莫娜和家人,还有犹太裔美国人、非洲裔美国人、日裔美国人和盎格鲁·撒克逊白人新教徒,可以说是多种族、多族裔美国社会的缩影。在这个民权运动大获成功、多元文化主义刚刚萌芽、青少年“反现存制度”如火如荼的时代,莫娜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弄潮儿。她自愿皈依犹太教,还与犹太朋友芭芭拉·古格尔斯坦及塞斯·曼德尔、张家煎饼店的黑人雇员艾尔弗雷德一起组建“古格尔斯坦营”,践行民权运动所倡导的种族融合与平等主张,为此得罪了思想保守的芭芭拉父母,给自己的父母惹来了麻烦和官司,母亲海伦盛怒之下,把莫娜赶出家门,几年后,莫娜嫁给塞斯,海伦出席婚礼,母女才重归于好。这部小说是对当时美国社会种族关系的真实写照:民权运动虽已取得重大的成果,但似乎尚未从根本上撼动白人赖以维持统治的种族秩序,种族歧视远未消除,种族平等远未实现,美国社会离建国宣言中“民主、自由、平等”的理想相差甚远。莫娜的成长就在于她在践行理想的过程中,认识到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和差距,却又增强了将理想坚持到底的决心,从天真无知变得成熟坚定。
《谁是爱尔兰人?》收录了已发表的短篇小说《在美国社会里》(“In the American Society”,1986)、《水龙头幻景》(“The Water-Faucet Vision”)、《秦》(“Chin”,1988)、《同日生》(“Birthmates”,1994)、《谁是爱尔兰人?》(“Who’s Irish?”,1998)、《等着吧》(“Just Wait”,1998)以及新写的《邓肯在中国》(“Duncan in China”)和《房子,房子,家》(“House,House,Home”)等8篇短篇小说。其中《同日生》曾入选《1995年度美国最佳短篇小说选》(The Best American Short Stories 1995,1995),还被著名作家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1932—2009)选入《20世纪美国最佳短篇小说选》(The Best American Short Stories of the Century,1999)。在《莫娜在应许之地》的基础上,任璧莲更加注重通过多种族、多族裔的人物探讨文化身份、种族关系、族裔身份等问题,如《谁是爱尔兰人?》和《房子,房子,家》中的跨族裔家庭,《同日生》和《秦》中多族裔之间的互动。《邓肯在中国》以她在中国山东的任教经历为蓝本,让笔下人物跨越国界体验文化差异与冲突。《房子,房子,家》和《等着吧》则跳出族裔背景,探讨女性的恋爱、婚姻、怀孕、母性等普适性题材。
《爱妾》讲述了1999年至2001年间美国波士顿郊区一个多种族、国际化家庭的故事。这个家庭的男主人是华裔电脑工程师卡内基·黄,女主人贾尼·贝利是一家投资公司的副总裁,有苏格兰、爱尔兰和德国血统,大女儿利齐是卡内基婚前收养的,可能是中日混血儿,二女儿温迪是两人婚后从中国领养的,老三贝利是他们的亲生儿子,继承了母亲的金发和白肤。卡内基的母亲黄妈妈从未接受过贾尼这个白人儿媳,去世前留下遗嘱,让卡内基帮一个中国亲戚林兰来美国照顾他的三个孩子。随着林兰的到来,这个家庭特有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家庭成员之间开始分派结盟,最终导致贾尼带着贝利出走。黄家的分裂,罪魁祸首不是哪个人,而是社会话语和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种族观念。如果家庭成员忽视彼此共同的人性,放大彼此的种族和文化差异,他们之间的爱和亲情怎能持久?小说结尾,卡内基从家谱中获知林兰是黄妈妈的亲生女儿,自己只是养子,大感意外,心脏病发作,分裂的一家人守护在候诊室里,直至他脱离危险。但与《莫娜在应许之地》颇为乐观的结尾相比,《爱妾》结尾传达的信息要含混得多。对于异族通婚的家庭、领养子女的家庭、再婚家庭等非传统家庭来说,能否完全排除种族和族裔因素的干扰,任璧莲也许缺乏十足的信心和把握吧。在任璧莲看来,小到家庭,大到美国这个国家,种族和族裔差异都是举足轻重的问题,如果读者能够透过黄家的经历思索美国的种族和族裔问题,她的写作意图也就实现了。
《世界与小镇》的故事发生于2001年,主人公是退休教师海蒂·孔。海蒂的父亲是孔子后裔,母亲是美国传教士,上高中时,父母让她冒用一个过世美国女孩的身份,来到了美国。为了摆脱两年前丈夫与好友因癌症去世的伤痛,海蒂移居新英格兰小镇里弗雷克。不久之后,旧情人、退休的神经系统科学家卡特·哈奇来小镇居住,柬埔寨移民拉塔纳克·清洪一家成了海蒂的新邻居。海蒂与拉塔纳克15岁的女儿索皮成了朋友,从她那里了解到清洪一家有着比海蒂更为不堪回首的过往:因柬埔寨政局动乱,拉塔纳克与嫂子失去了各自的伴侣,沦落于泰国难民营,两家重新组合,移民美国,定居在某个城市的少数族裔聚居区,拉塔纳克时常酗酒家暴,妻子终日念佛以自我麻痹,加上语言不通等实际困难,清洪一家在美国举步维艰,后因儿子与黑帮分子厮混,三个女儿时常被强制进行家庭寄养,一家人决定逃往小镇。但环境的改换并未改变他们的生存状况:过去的梦魇依旧挥之不去,矛盾与家暴依旧困扰着每个家庭成员,而索皮为求得精神重生,竟然皈依了基督教原教旨主义教派。小说的主题之一是记忆与创伤、愈合与重生。清洪一家的遭遇似乎表明,有些记忆难以磨灭,有些创伤难以愈合,但海蒂最终能够勇敢直面自我,直面内心的情感,从而走出个人生活的不幸,致力于让周围的一切步入正轨,她的变化给这本相对沉重的小说带来了一抹乐观的亮色。任璧莲关注的重点不仅有具体的个人或家庭,还有里弗雷克镇,小说里唯一一个具体的地名。这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小镇,曾经承载着美国的传统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商业化和全球化的次第到来,里弗雷克镇承受着现代科技、商业文明和城市生活方式的夹击,见证着家庭农场的败落和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的疯狂,又面临着移民问题带来的新挑战,它是美国小镇生活的缩影,更是全球化时代任何小镇都无法自外于世界的一个明证。在任璧莲看来,海蒂处理文化传统、宗教信仰、迷信思想与科学思维的矛盾冲突时表现出来的尊重、宽容与妥协,也许就是全球化时代我们面对异己时应该持有的态度。
任璧莲30余年潜心笔耕,不追求高产,而是把时间用于精心打磨作品,故而每部作品都能在美国文坛引起不俗的反响,其中《典型的美国佬》影响最大,不仅在美国国内拥有众多读者,还在英国、荷兰出版,我国也有中译本。这部长篇小说由五部分构成,分别为“甜蜜的叛逆”(“Sweet Rebellion”)、“房子屹立不倒”(“The House Holds”)、“这种新生活”(“This New Life”)、“结构松动”(“Structural Weakening”)和“食不甘味的男子”(“A Man to Sit at Supper and Never Eat”),每部分章节数目不等,总共47章。这里,我们从五部分中各选一章:“双手捂耳的男孩”(“A Boy with His Hands over His Ears”)、“格罗弗驾车”(“Grover at the Wheel”)、“张基队”(“Chang-kees”)、“谜”(“Mystery”)以及“信念”(“Faith”)。这五章几乎都以主人公拉尔夫·张为意识中心,按照时间顺序讲述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能够较为连贯地展示出他在美国的发展变化。
“双手捂耳的男孩”是《典型的美国佬》开篇第一章,讲述拉尔夫6岁时在中国的生活、1947年决定来美国留学的经过、来美途中的所作所为以及初到美国的印象。虽然只有短短6页的篇幅,却为之后故事情节的展开和思想内容的传达埋下了重要伏笔。小时候,张意峰因长着一对招风耳总被人嘲笑,他的对策是手捂双耳,连母亲的劝慰都不听;父亲骂他是“饭桶”,要他向聪慧的特丽萨学习,他的对策还是手捂双耳。任璧莲借助这段插曲,不仅暗示出张意峰资质平庸,有自卑情结,还以“听”与“listen”的不同涵义引出中美文化观念中的一个重要差异:人的能力是否有限度?中国文化处处认可限度的存在,而美国文化强调人的无限潜能。意峰的父亲是一位“正直的学者”,做过政府官员,母亲是典型的旧式贤妻良母。父母望子成龙心切,把意峰送去美国留学。意峰决意尽忠尽孝,在轮船上为美国之行制定了两大目标:“学习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不拿到博士学位誓不回家见父亲。”其它一系列的次要目标包括“培养美德”,“给家族带来荣耀”等。熟谙美国文学经典的读者会想到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的《自传》(The Autobiography of Benjamin Franklin,1793)和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F.Scott Fitzgerald,1896—1940)的《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1925)。但富兰克林和盖茨比年少时写下的计划书体现的是爱默生倡导的个人主义思想,而意峰的决心书则渗透着孔子开创的儒家文化精神。个人主义是美国主流文化的一种基本价值观念,强调个人的至高无上性、个人的自足自立和自治权以及个人的无限潜力,走向极端却有可能导致自我过分膨胀和社会异化。儒家学说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立足点,强调人的社会性、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在它所规定的等级化和模式化的人际关系中,个人是作为其中一个环节而获得意义的,克己复礼、负责任和尽忠孝是儒家大力宣扬的美德。意峰把修身养性,学有所成以光宗耀祖当作留学的目标,在他心目中,个人的价值以满足父母的期望、实现家族的利益为前提。从其后的故事情节来看,意峰在美国的发展变化归根结底是在不知不觉中抛弃了中国文化传统中的人伦和限度论,投向了美国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事实上,本书开篇第一句话便已提醒读者:“这是一个美国故事:在他成为一个思想者、行动者、工程师和远非白手起家的百万富翁朋友格罗弗·丁那样的想象工程师之前,拉尔夫·张只是中国的一个小男孩儿,努力成长为父亲心目中的儿子。”这样的转变带给他的是福还是祸?第一章的结尾给了读者一个隐讳的答案:轮船进港那一天,旧金山的地标金门大桥——也是意峰心目中“自由与希望的象征”——笼罩在一片浓雾之中。
在“格罗弗驾车”一章中,老赵夫妇设宴,安排特丽萨与土生土长的华人百万富翁格罗弗·丁相亲,饭后格罗弗开着老赵新买的车,带着已改名拉尔夫的意峰甩开众人,跑到外州自己开的一家餐馆,一边胡吃海塞,一边以成功典范自居,向拉尔夫灌输发财致富的美国梦和个人主义思想,还插空与女招待发生了性关系。格罗弗的家族已在美国繁衍生息了好几代,彻底断绝了与中国的联系,思想观念、行为举止完全美国化。他没有妻子儿女,对家庭的看法没有任何人情味,发迹前做过各种苦活累活,后来偷餐馆废弃的油脂做肥皂发了财,涉足房地产、餐馆等各个领域。格罗弗的确是靠自我奋斗成了百万富翁,但他的致富手段非常卑劣,偷税漏税、坑蒙拐骗是他的拿手好戏。正如任璧莲所言,格罗弗是一个极端个人主义者,代表着美国文化和50年代美国社会的黑暗面:“丁集中体现了失去控制的合理性,他没有一丝一毫的责任感,完全无视社会结构的存在。与丁相对立的是由各种责任定义的其他人物。”拉尔夫被格罗弗吸引,并非无缘无故。拉尔夫对自己缺乏真正的了解,在决心书里对自己提出了不切实际的要求,在美国的求学之路难以一帆风顺。他自制力有限,刚到美国三周,便迷上了留学生事务办公室秘书卡米,但卡米宁愿做院长的情人,因为后者有房有车有社会地位,这段单相思让拉尔夫对美国文化中的拜金主义和实利主义价值观有了切身的感受。他的资质一般,做不到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优秀的姐姐和老赵对他形成一股无形压力,挫折感和嫉妒心折磨着他,皮尔斯教授送给他一本《积极思维的力量》,无异于雪中送炭。任璧莲指出,这本书以宗教名义宣扬人的无限潜能。拉尔夫从中汲取了乐观向上的力量,也播下了自我扩张的种子。拉尔夫当时的心理状态及已有的思想启蒙,决定了他对格罗弗颇感相见恨晚。他根本无法预见到自己日后会深陷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的陷阱,而格罗弗在其中扮演了引诱者和加害者的角色。在任璧莲的笔下,两人迎着晚霞驾车的场景仿若在地狱穿行,其象征意义不容忽视。
“张基队”是第三部分第一章,讲述拉尔夫到美国九年后的生活。此时,拉尔夫和特丽萨先后完成博士学业,拉尔夫当上了大学助理教授,特丽萨开始了住院医生的实习期。拉尔夫夫妇添了两个孩子,仍然和姐姐住在一起,他们拥有了美国国籍和英语思维,在生活方式上越来越向美国中产阶级靠拢,不仅准备买车,之后还打算在郊区买房。本章看似情节平淡,波澜不惊,但从全书来看,不妨视之为暴风雨到来之前的平静,或者说,这是家庭惨剧发生之前拉尔夫一家最快乐的时光。在第二部分,拉尔夫控制不住自己,给格罗弗打过多次电话,但始终没有打通,加上海伦已有身孕,拉尔夫决定收心养性,把“想象工程师”的正能量用于攻读学位,实现对父母的承诺,履行对家庭的责任。按照尽忠尽孝和重人伦的儒家标准,拉尔夫无疑是成功的,而且从本章来看,他也颇感快乐和满足,竟能欣然接受姐姐谎称奖学金被取消和妻子维修锅炉这等有伤男子汉自尊之事。就此时的拉尔夫而言,中美两种文化精神在他身上达到了优势互补、相得益彰的效果,恰似他将Chinese(华人)与Yankees(纽约扬基队)两个单词合并成Chang-kees(张基队)指代张家人的做法。但世事难料,随着美国化程度的日益加深,在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消费主义、美式自由等的夹击下,不只拉尔夫,连海伦和特丽萨也相继沦陷。当特丽萨渐渐接受了老赵对她的感情,当海伦不顾财力有限硬要购买郊区的房子,把格罗弗想象成倾情于她的浪漫骑士,当拉尔夫无法容忍机械专业遭到忽视的现状,转而向格罗弗求援时,他们或任由个人凌驾于家人之上,或听凭欲望践踏道义,自由压倒责任,私心瓦解亲情。若不及时反省和纠正,不论是作为一个温馨快乐的家抑或一种理想的文化身份,“张基队”终会分崩离析。
“谜”是第四部分第一章,采用倒叙的方式,透过拉尔夫的意识中心,以他在家庭惨剧发生之后的自我反省开始,重点讲述他的一段回忆,即他获得终身教职之后不久如何萌生给格罗弗打电话的念头。从时间来看,拉尔夫的自我反省发生在第四、第五部分的全部故事之后,故而可视为这两部分的楔子。前三部分中,拉尔夫极力拒斥格罗弗版美国梦对他的吸引力,努力履行对家庭的责任,但他从未断过“做一个白手起家的人”、创造一种“新生活”的念头,就如他从未忘记过格罗弗一样。第四部分,拉尔夫评上了终身教职,这意味着未来的生活虽不一定大富大贵,但安稳有保障,谁知他以教授身份授课第一天,便不得不面对之前一直逃避的一个事实:机械学在太空时代属于过时专业,没有发展前途。拉尔夫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冲动之下,决定给格罗弗打电话,要实现白手起家、发财致富的梦想:“拉尔夫需要了解他的极限是什么,他的冲动,他的灵魂和双手可以塑造出怎样的善与恶。”为了实现所谓的个人无限潜能,拉尔夫“竟然拿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工作、自己的房子做赌注……他父亲心目中的儿子做了些什么事?这么不计后果”!尽管在第三部分中,拉尔夫夫妇与特丽萨之间的亲情已因后者与老赵谈恋爱而出现裂痕,海伦急于购买郊区房子的举动加重了拉尔夫与特丽萨的工作压力,但对代表爱、亲情与责任的“张基队”造成致命一击的则是拉尔夫,他与格罗弗恢复联系不啻于引狼入室。当时格罗弗急于找人承包建在深坑上的炸鸡店以摆脱官司,拉尔夫不仅自投罗网,还听任格罗弗渐渐介入他的家庭生活,导致特丽萨另觅住处,海伦落入格罗弗的魔掌。
“信念”是全书最后一章,拉尔夫得知被他撞成重伤的特丽萨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喜出望外,准备前往医院探视。心理描写是本章重点。在冰天雪地中,拉尔夫想起他和姐姐共同拥有的“童年的天真烂漫”,心中充溢着怀旧情绪。炸鸡店破产、夫妻反目、姐姐重伤的家庭惨剧终于把拉尔夫从迷梦中唤醒,他顿悟“人在这里和在中国一样受到命运的主宰。……他不是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就能成为什么样的人。人是局限性的总和;自由只会使他看清楚这种情形。美国不是美国”。极度孤独的拉尔夫不仅否定了美国文化中的极端个人主义思想,还回想起特丽萨和老赵在游泳池戏水的情景,最终能从人性的角度看待和接受这种超出常规体制的爱情。小说虽然呈现开放性的结尾,但以“信念”为题,暗示出拉尔夫的转变和张家人“全家团圆”的前景。不难看出,浓浓的爱和亲情仍然眷顾“历经磨难的……更为成熟的”拉尔夫和劫后余生的张家。
任璧莲曾在访谈中多次谈到“典型的美国佬”这一标题的含义:第一,张家人最初以“典型的美国佬”这个词组表达对美国白人和主流文化的反感,后来他们也变成了自己所定义的“典型的美国佬,”反讽意味不言而喻;第二,任璧莲以“典型的美国佬”为题,意在批驳“熔炉”(the melting pot)的同化模式及其对典型美国人的狭隘定义,强调张家人和任何其他种族的人一样都是典型的美国人。“谜”的开头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反思中的拉尔夫扪心自问“我是谁”,这个问题颇具哲学色彩,似乎人人都有可能这样探究自我,但在任璧莲看来,这就是典型美国人的标志:“我自己对‘美国人’下了一个定义。它不是可以被你继承的东西,尤其不会牵涉到抛弃传统的问题。我认为美国性是对身份的困惑。这是新世界的标志,因为在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你不可能仅仅是你父母的复制品,你也不知道你的孩子会变成什么样子。这不是说我是金发碧眼、吃苹果馅饼的白种人,但是如果有什么定义认为我不是百分之百的美国人的话,我要说的是这样的定义是错误的。”任璧莲对典型美国人下的定义极具包容性,而且也站得住脚,毕竟移民来到新世界,都会面临文化适应和认同的问题,而美国国内各种族、各族裔之间必然存在着文化碰撞、交流乃至融合,这样一来,无论是移民还是移民的后代,不管他们在美国生活了多少年,都会遭遇身份困惑与认同危机。具体到张家人,他们或多或少地接受了美国主流文化所推行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和思维方式等,但从未彻底抛弃中国文化传统,特丽萨和海伦在骨子里具有负责任、明人伦、自我牺牲等中国文化传统美德,即便是美国化最激进的拉尔夫,也能在遭受重创之后,重新审视美国文化中的极端个人主义思想,重新接纳中国文化传统中的人伦和限度论。不难看出,张家人既非完全中国化亦非完全美国化,但按照任璧莲的定义,他们是典型的美国人,因为在自觉与不自觉的文化适应过程中,他们经历了挫折、创痛和困惑,最终在“我是谁”的自我拷问中学会了鉴别吸收东西方文化。也许他们还会遭遇类似的困惑,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会变得更为成熟,对东西方文化的甄别与取舍更为游刃有余。
在《典型的美国佬》中,“房子”这一字眼时常出现在故事当中,有些章节直接以“房子”命名,譬如第二部(“房子屹立不倒”)与第四部(“结构松动”)以及第一部第五章(“在地下室里”[“In the Basement”])、第三部第六章(“新居”[“The New House”])、第五部第二章(“海伦的房子”[“Helen’s House”])等。房子可说是一个贯穿全篇的隐喻,承载着传达东西方文化差异的重任:“在中国,每个人都住在各自家族的房子里。在美国,每个人都可以指名道姓地说出他住的是谁的房子,住在不属于自己的房子里就意味着缺乏男子气概。”中国传统文化讲求四世同堂的天伦之乐,现代美国文化则推崇自足自立的核心家庭,这种差异的思想根源仍是之前提及的儒家人伦与个人主义的差异。拉尔夫和妻子、姐姐长期住在同一屋檐下,各尽其职,安贫乐道,共同缔造了一种“亲情,那如自然力一般强大的团结精神”。这种亲情的力量像“螺丝扣”,稳固住了裂开大口子的张家公寓,也暂时稳固住了拉尔夫野心勃勃的心。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文化中的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消费文化等随着“房子外边的语言渗进”了张家,海伦坚持在郊区购买了一栋“高品质房子”,拉尔夫经营的炸鸡店因“结构松动”而破产,特丽萨被逐出张家又搬回。如果说《典型的美国佬》是一部关于房子与家的小说,似乎也很恰当。
任璧莲在人物塑造上狠下功夫,采用第三人称全知视角,在外部世界与拉尔夫、特丽萨及海伦的内心世界之间来回穿梭,倚赖大段的心理描写,突出他们内心的矛盾冲突,强调个性因素和人性特点,塑造出三个栩栩如生的圆形人物。拉尔夫身上有着“模范少数民族”的影子,却不是那么安分守己;他似乎是个夫权意识严重的大男子主义者,却又懂得反省,珍惜妻子和姐姐的爱和付出。他有着普通人的情感和弱点,与你我没什么两样。特丽萨和海伦虽不是主人公,却同样是很有张力的人物,读者很难把她们与东方魔女、中国娃娃等种族刻板形象或好女人、坏女人等性别刻板形象对号入座。身为中国上层阶级的千金小姐,特丽萨和海伦以积极姿态应对异乡生存的艰难,不论做职业女性还是家庭主妇,她们都是生活的强者,对家庭和社会的贡献不亚于拉尔夫;与此同时,她们被压抑至深的自我意识也开始苏醒,乃至做出了有违妇道之事。任璧莲没有对她们做简单的对错判断,而是以同情和宽容的笔触告诉读者,她们也是与我们一样有着七情六欲的普通人。在一部探讨文化差异、文化认同等主题的小说里,拉尔夫、特丽萨及海伦三个人物都没有脸谱化或符号化,不能不说是人物刻画的成功之处。
幽默也是《典型的美国佬》的一大特色。譬如,拉尔夫长着一对招风耳,却常把别人的话当耳旁风,这是通过漫画式的描写,突出刻画被嘲弄者的某种缺点或特征,使其显得滑稽可笑,形成性格性幽默;而拉尔夫想象着金门大桥“闪闪发亮,是自由的象征、希望的象征”,但到达的当天,金门大桥笼罩在浓雾之中,从远处根本看不见;到美国后看不惯“典型的美国佬”,谁知后来自己也变成了“典型的美国佬”,这种讽刺性幽默以辛辣的嘲讽揭示事物的或可笑或愚蠢或荒谬或卑劣,在笑声中达到批判目的,因而更有趣味。谈到作品中的幽默时,任璧莲说幽默是她的天性,她的语言幽默主要来自斯卡斯代尔社区犹太式幽默的熏陶,而她的幽默眼光,即善于发现事物本身的不和谐和自相矛盾的能力则来自父亲,后者总把自己遭受的种族歧视当成最滑稽的事情。在她的作品中,滑稽与严肃、欢乐与忧思、幽默与愤怒常常并存,轻松有趣的表象始终不能掩盖文本的严肃和主题的重大。因此,她的作品常常具有一种悲喜剧的风格,譬如《典型的美国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