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集体林权流转前提制度的立法完善
在理论上,林权是建立在森林资源物上的权利。集体林权流转制度的发展动因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实现集体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为保障林权顺利流转,应该具备怎样的条件,是必须研究的一个问题。制度经济学家科斯曾经指出,“如果交易费用为零,那么无论产权如何界定,市场机制都会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其一方面强调市场配置资源的优越性,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市场会自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也强调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因为在存有交易费用的情况下,不同的产权制度安排可能导致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故此,森林资源权属制度的合理构建对集体林权的顺畅流转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