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改革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当社会成员因年老、伤残、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就业机会,或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原因面临生活困难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提供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以确保其基本生活和医疗需要。社会保障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立法而实行的制度,其基本内容是对有困难的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实行保障。就中国而言,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服务于城市居民,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则长期游离于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土地便自然成为数亿农民依赖的保障之源,兼具生存保障、就业保障、医疗和养老保障的多重功能。就集体林权流转的现实来看,影响流转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林地对林农的社会保障功能太强,在没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支撑的情况下,林农完全脱离土地的风险比较大。因此,促进集体林权流转必须解决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