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的现实问题与制度完善[1]
2025年08月10日
论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的现实问题与制度完善
[1]
摘要:随着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全国主要集体林区已基本完成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然而,林改后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实践中还存在着林地经济效益受阻、生态公益关注不够和林地资源浪费等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林地承包立法针对性差,林地资源使用标准欠缺、林地流转制度不完善等林地承包经营制度的缺陷无疑是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制度原因。林地的特殊属性以及特定的时代背景决定了林地承包经营需要制度创新。其中,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林地利用标准和规划,强化林地承包经营中的生态责任,赋予发包方承包地收回权,完善集体林权流转制度是既发挥林地经济效益又有效保护生态公益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集体林地 承包经营 林权 流转 生态责任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集体林权制度虽经数次变革,但林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问题一直存在。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200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延伸,全面铺开了以林地承包经营制度为基础的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前,全国主要集体林区已基本完成了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在此背景下反思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制度对促进林业发展和完善相关立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