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的混业化特征
2025年09月26日
二、金融科技的混业化特征
金融科技的商业模式决定其混业化的特征。“价值链”理论认为,在一个企业诸多的“价值活动”中,并不是每一个环节都创造价值,企业创造的价值,本质上源于企业价值链上的某些特定的价值活动。[4]金融科技始于技术和数据,并将金融服务添加到其价值链中,其商业模式在于非金融机构与客户建立联系,将获取的大量数据进行商业化处理,将客户数据交予金融服务提供商,或者成为客户与金融服务提供商之间的“门户”,金融服务提供商基于这些海量数据,借助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发金融科技产品。例如,百度公司作为非金融机构,其通过互联网搜索业务积累海量的用户数据,旗下的金融科技公司度小满则基于百度的数据优势,研发出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金融服务,包括金融反欺诈场景的反欺诈产品、信用评分和信用恶化风险监测的信用产品、OCR技术的验证产品、提供催收评分和策略的智能催收产品等,这些金融产品不再像传统金融机构一样“一个萝卜一个坑”,而是呈现“混业化”特征,服务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各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