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金融科技监管模式
2025年09月26日
第一节 英国金融科技监管模式
英国是全球金融科技发展的领先国家之一。英国每年金融科技产值超过1300亿英镑,其中90%的产值由伦敦的初创金融科技公司贡献,每年增速约为20%。[1]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下文简称FCA)创造了“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这个词汇,明确了监管机构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的职能与程序,成为各国金融科技监管机构普遍借鉴的监管模式。尽管《英国脱欧协议》(Brexit withdrawal agreement)未正式通过,需要英国议会与欧盟议会均批准才能生效,该协议涉及英国与欧盟未来关系之安排,包括经济、公民权利、边界以及争端解决等问题,其本质上属于政治宣言。但英国自2016年起,持续进行“脱欧”程序,故本节将英国金融科技监管模式单列进行探讨。
英国金融科技监管既要“引进来”,也要“走出去”。“引进来”在于为金融科技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吸引境外资本;“走出去”在于扶持英国金融科技企业参与国际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