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 水资源开发利用
2025年09月26日
2.4.3 水资源开发利用
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以及国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自然资源。在世界许多地方,对水的需求已经超过水资源所能负荷的程度,同时有许多地区也濒临水资源利用不平衡的严重境况。
水资源利用程度的主要指标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其意义是指流域或区域用水量占水资源可利用量的比率,体现的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程度。通常从水资源规划利用角度采用该指标的评估因子是:供水能力(或保证率)为75%时的可供水量与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的比值。
水资源开发利用又可分为河川径流(简称地表水)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两类,一般以流域为单元时可两类综合统计(综合利用率不特别指出时仅为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或分别统计;以河流为单元时只统计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比如一条河流的开发利用是指该河流的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
国际上一般认为,对一条河流的开发利用程度不能超过其水资源量的40%,目前,黄河、海河、淮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都超过50%,其中海河更是高达95%,超过国际公认的40%的合理限度,因此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问题,提高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成为严格执行的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