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是一种言说方式

神话是一种言说方式

当然,这不是任何一种(具体的)言说方式:语言要成为神话,需要特殊的条件,我们马上就会看到这些的。但一开始必须牢固地确定的,乃为神话是一种交流体系,它是一种信息。我们凭借这点可以意识到神话不可能是一个客体,一种概念,或一种想象;它是一种意指样式,一种形式。我们后面会为这种形式划定历史的界限,确定运用的条件,再次把社会注入于这种形式中:这并不妨碍我们首先必须将社会描绘为形式。可见在神话客体之间自以为能进行实质上的区分完全是种错觉:既然神话是一种措辞,那么,凡归属于言语表达方式(discours)的一切就都是神话。神话不是凭借传递其信息的媒介物来界定的,而是靠表达这信息的方式来界定的:有神话的形式界限,却没有实体界限。然则一切都可以是神话吗?是的,我以为如此,因为宇宙具有无限的暗示性。世上每一物都可从封闭而缄默的存在转变为适合社会自由利用的言说状态,因为无论是否合乎情理,任何法律都不禁止谈论种种事物。一棵树就是一棵树,确实是的。但经过米诺·迪陆埃(Minou Drouet)描述的树,已不完全是一棵树了,它成为一棵装饰过了的树,与某种消费相配,充斥了文学的自满、反抗、意象,总的说来,充斥了添加到纯粹物质上去的社会用法。

一切事物当然不是同时表达出来的:某些客体在一段时间当中成为神话表达方式的捕获物,然后它们就消失了,另外的客体占据了它们的位置,就上升为神话。有没有客体注定是暗示性的呢?就像波德莱尔关于女人的暗示。必定没有:我们可以设想非常古老的神话,但不存在永恒的神话;因为是人类历史使现实之物转变成措辞状态,人类历史,而且只有人类历史,决定了神话语言的生死。无论久远与否,神话都只可能具有历史这一基石,因为神话是历史选择的言说方式:神话不可能从事物的“原始状态(天然状态)”中突然涌现。

此类言说方式是一种信息。因此,它除了口头言说之外,还可以是其他事物;它可由文字或表象构成:不仅写下的言辞,而且照片、电影、报道、竞技、戏剧表演、广告,这些都可以用作神话言说方式的载体。神话不是以其主题来界定,也不是靠其材料来确定,因为任何材料都可以被任意地赋予意义:携箭以示挑衅也是一种言说方式。在感知的范畴内,图像和文字确实并不激起相同类型的意识;对图像本身就有许多种读解方式:示意图适宜于意义表达远胜过图画,仿品强过原作,漫画优于照片。但确切地讲,问题的关键在此已不再是再现的理论样态,重要的是为这种意义表达而呈现的这种图像:神话的言说方式(措辞)是由为了恰到好处地传播而已经精心加工过的材料铸就的。这是因为所有神话材料,不管是图像再现性的还是文字性的,都预先设定了一种能指意识,我们可以凭借这种意识思考、谈论那些神话材料,而不用管材料的内容。这种内容并非无关紧要:图像的确比文字更具强制性,它一下子强加了意义(强制性地规定意义),而不是把意义逐步地分析、分散开来呈现。但这不再是一个本质性的差异。图像一具有意义,就成为了一种文字:它们就像文字一样,也导致述说。

因此,我们今后都把语言(langage)、话语(discours)、言说(parole)等理解为意义的单位或合成,不管它是言辞上的还是视觉上的:我们觉得一幅照片和报纸上的一篇文章一样都是言说;甚至物体若是意指某物的话,也能成为言说。这种构想语言的一般方法从别处可以由文字史本身得到证明:在我们的字母发明之前,如印卡人结绳之类的物事,或如图画文字之类的线条,都是有规则可循的言说方式。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像对待语言那样对待神话言说:实际上,神话属于已扩展到语言学的一般科学领域,这一般科学就是符号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