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和概念
神话的能指以含混的方式呈现出来:它既是意义又是形式,就意义而言,它是充实的,就形式而言,它是空洞的。作为意义,能指已经设定了一种领会方式,我用眼睛理解能指,它具有感官的现实性(神话层面的能指与语言学能指相反,后者纯属心理范畴),具有充实性:雄狮的名称,黑人的敬礼,整体上都是合乎情理的,他们拥有充足的合理性;作为语言学符号整体,神话的意义具有一种它特有的价值,它成为雄狮或黑人的历史的组成部分,意指作用在意义当中已经构建好了,倘若神话并没有理解意指作用,并没有一下子将其转变成空洞而寄生的形式,那么,意指作用很可能本身就是完满的、自给自足的。意义是已经完成了的,它设定了一种知识,一种过去和记忆,设定了事实、观念和规定的比较秩序。
意义变成了形式,就摈弃了偶然性;它空洞化了,变得贫瘠,历史不复存在,只留下了文字。阅读活动过程中有个反常的转换,从意义到形式、语言符号到神话能指的异常倒退。我们若是将quia ego nominor leo(因为我的名字叫雄狮)封闭在纯粹语言学的系统中,这句子就重新恢复了充实性和历史性:我是一头动物,一只雄狮,我生活在这样的森林里,我刚捕猎归来,大家要我与小牝牛、母牛及母山羊分享我的猎物;但我作为更强壮者,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将所有猎物归于我自己,其中最终的一个理由就完全是因为我名叫雄狮。句子作为神话形式,几乎不包含如此长的故事。意义则含纳全部价值系统:历史、地理、道德、动物学、文学。形式远离了所有这些充实丰富之物:它的新的空洞贫薄需要意指作用来填实它。必须远远地退出雄狮的故事,以便给文法例证让出位置;我们倘若想给黑人敬礼的形象的展现腾出空地,就必须将其生平置于括弧内,安排好准备接受其所指。
但所有这些当中根本的一点就是形式并没有消除意义,它只是使意义空洞化了,只是远离了意义,它使之处在可掌控、可安排的境地。大家觉得意义将要消亡,但这是延期之中的死亡:意义失去了自身的价值,但保存了生命,神话的形式就从这生命中吸取养分,得到充实。对形式来说,意义犹如历史的瞬间储存,犹如易于摆布、掌控的充实和丰富,这都可以用某种快速交替的方式予以恢复和抛弃:形式必须不断地重新植根于意义之中,并从中吸取实际的营养,尤其必须能够隐藏于意义之中。正是意义和形式之间这种饶有趣味的捉迷藏游戏界定了神话。神话的形式不是象征,敬礼的黑人不是法兰西帝国的象征,他展现得太多了,就无法做到这一点,他做出的是自以为充实、丰富、生动、自然、素朴、无可置疑的姿态。但同时这种展现又是易于摆布的、远离的,表达得显而易见;它稍稍向外推移,变成为某个概念的促成者、参与者,此概念使之全副武装,这就是法兰西的帝国性:这种姿势就成为借用的工具。
现在来看所指:这种流淌于形式之外的历史,正是概念将其尽数含纳。概念是被确定了的,它历史性和意向性兼具;它是促使神话表达出来的动机。文法例证、法兰西帝国性,都是神话的推动力。概念重建了原因和效果、理由和目的的序列。概念与形式相反,它一点也不抽象:它特别关注境遇。通过概念植入于神话的,正是焕然一新的历史:在雄狮的名称中,预先排除了它的偶然性,文法的例证就将引出我的整个存在——时间,这使我出生在拉丁文法被讲授的特定年代;历史,通过其社会隔离的作用将我与那些不学习拉丁文的孩子区别开来;教育传统,这使得我们选择此类取自伊索或费德尔寓言的例子;我自身的语言学习惯,其在表语的配合中看出了值得关注并加以阐明的事实。黑人敬礼的情形也是如此。作为形式,其意义是简洁、孤立、贫乏的;作为法兰西帝国性的概念,在此又与世界的整体性:法兰西通史、其殖民历险、目前的困境相纠结。实际上,倾注于概念中的与其说是真实,不如说是对真实的认知;在意义到形式的过程中,图片(姿态)失去了某种信息:这是为了更好地接受概念中含有的信息的缘故。蕴含于神话中的信息实际上是一种含混的信息,由随物赋形且毫无边界限定的联想构成。必须特意强调概念的这种开放特性;这绝不是抽象而纯化的本质;这是一种没有固定形态、变化无常、含糊不清的凝结,其统一性和严密性主要取决于功能。
从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神话概念的根本特性就是适应性:文法的例证性非常明确地针对一定年级的学生,法兰西帝国性应该涉及这类读者群,而不是那类读者群。概念紧密地适应于某种功能,可把概念当作一种作用力(tendance)来界定。我们必定会想到另外一个符号学系统——弗洛伊德主义的所指:在弗洛伊德那里,系统的第二项是梦、失误动作和神经症的潜在意义(内容)。不过,弗洛伊德明确指出行为的次生意义是本义,也就是说它适应于完整而本质的境遇;它与神话概念完全一样,都是行为的意图本身。
一个所指可以拥有若干个能指:语言学所指和精神分析学所指尤为如此。神话概念也是这样,它具有无限量的能指,听凭使用:我可以找到一千个拉丁句子为我说明表语的配合,我也可以寻出一千张图片替我表示法兰西的帝国性。这意味着概念在数量上比能指更为匮乏,它通常只是重现而已。从形式到概念,匮乏和丰富(空洞和充实)是成反比的:形式是纯化意义的存放器,其质的匮乏(空洞)与向整个历史展现的概念的丰富(充实)相对应;而与形式的数量上的丰富相对应的,则是概念数目的稀少。概念通过各种形式展现的这种重复,对神话修辞学家来说很珍贵,使他能够破译神话:正是对某种行为的重复、强调,才泄漏了它的意图。这点证实了所指的量和能指的量之间并没有均匀的比例:在语言中,这种比例是成正比的、均匀的,它几乎没有越出词的范围,或者至少没有越出具体实体。在神话中却是相反,概念可扩展到能指的极其广阔的区域:譬如一整部书都可以是一个简单概念的能指;相反,一个细微的形式(一个词、一个姿势,甚至是侧面的姿势,只要它被人觉察到了)可以当作能指用在充满丰富历史的概念上面。能指和所指间这种不成正比不是神话特有的,尽管在语言中这并不常见:譬如在弗洛伊德那里,失误动作是个细弱的能指,与它泄漏的本义不成比例。
我说过神话概念不会一成不变:它们可以形成、改变、解体,乃至完全消失。恰恰因为神话概念具有历史属性,使得历史能够轻而易举地消除它们。这种不稳定性迫使神话修辞学家启用与之相适应的术语,就此我想稍费口舌,因为这术语常常引来嘲讽:问题在于好用新词。概念是神话的构成要素:倘若我想破译神话,就必须能说出概念的名称。词典给我提供了一些:善良、仁慈、健壮、人性等。但根据上面的界定,既然是词典给我提供了这些,那么,这种情况下的概念就不具有历史属性。不过,我通常最需要的,乃是与有限的偶然情况相关的用过即弃的概念:在此,就不可避免要用新词了。中国是一回事,法国小资产阶级不久前对中国所持的观念是另一回事:对由铃铛、黄包车和大烟馆构成的特殊的混合物,除了中国性,不可能找到另外的词了。这不令人满意吗?概念的新词绝不是率意而为的:它是照颇为合乎情理的成正比的规则构成的, [68]认识到这一点,我们至少能有所安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