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堂周围旧城区拆迁改造开始

会堂周围旧城区拆迁改造开始

1992年4月19日/平度大众

为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实施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1992年对人民会堂周围旧城区进行拆迁改造。

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经清华大学等单位统筹设计,已于1990年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具有了法律效力。总体规划规定该区的改造方向是:会堂东侧为公共绿地,建成以绿化为主,辅以必要的雕塑、亭廊等建筑小品供市民娱乐休息的文化广场;会堂南侧,除沿路为商业用房外,其余建成配套完善的居民住宅楼。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建设中的会堂南“平苑新村”居民区(1992年9月摄)

该区拆迁改造的范围是会堂周围及扬州路两侧有关部位,占地约55亩,涉及胜利、北关两村共164户居民以及市直9个单位的170间公房。市政府决定,对旧城区拆迁采取分类定格、区别作价的办法补偿,对按要求积极拆迁的住户给予奖励。居民安置采取就地与异地相结合的办法,公房一律无偿拆除,其土地无偿划拨。

4月26日,我市召开旧城区拆迁改造动员大会,市委书记魏景瑞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他要求:有拆迁任务的单位、村庄和个人都要以大局为重,自觉服从改造计划,积极为城市建设作出贡献。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把政策讲清,道理讲明,工作做细,让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过程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保证拆迁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