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 设计—施工—运营(DBO)模式
2025年09月26日
2.3.5 设计—施工—运营(DBO)模式
设计—施工—运营(Design-Build-Operate,DBO)模式,是指承包商(一般是由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组成的联合体)通过公平竞争方式,与政府就其所承接的公共设施或基础设施项目,在满足政府公共部门的项目整体运作模式要求下,负责工程项目的投资资金、项目设计、施工建造以及后期运营。待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移交政府公共部门。
由承包单位负责对设计和建造工作进行管理并承担项目协调实施的风险。项目完工后,由承包单位承担设施运营、维护和管理以及保证运行绩效等责任。由政府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贷款融资,项目资产所有权最终归属于政府公共部门,如图2-8所示。
设计—施工—运营(DBO)模式的优缺点分析。
(1)优点
承包商负责规划设计、施工建造和后期运营,具备创新条件,可优化项目的施工活动;责任主体明确,避免因责任不清引起经济责任纠纷;提高可行性及运营效率,缩短建设工期;由承包商承担价格风险,业主单位可避免项目超支风险。
(2)缺点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业主单位的监控相对困难,管理难度较高;受承包单位的综合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影响较大,承包单位能力不足则容易发生管理问题,这将关系到项目建设的成功与否。
图2-8 设计—施工—运营(DBO)模式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