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耕经济的基本特性

三、农耕经济的基本特性

人们通常把以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为主体的文明形态称为“农业文明”,以区别于工业革命之后的“工业文明”。所谓“农业文明”,也并非说构成这种文明的成分中没有工业,而是说整个文明基础的主导面和支配力量是在自然经济轨道中运行的农业。马克思曾指出:“像在古代社会和封建社会,耕作居于支配地位,那里连工业、工业的组织以及与工业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都多少带着土地所有制的性质;或者像在古代罗马人中那样工业完全附属于农业;或者像中世纪那样工业在城市中和在城市的各种关系上模仿着乡村的组织。在中世纪,甚至资本——只要不是纯粹的货币资本——作为传统的手工工具等等,也带着这种土地所有制的性质。”[4]

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无论是作为精英文化的诸子百家学说,还是作为大众文化的民间信仰和风俗,大多可以归结到这种“耕作居于支配地位”、社会分工不发达、生产过程周而复始地处于相对停滞状态的“农业文明”的范畴之内。农耕文化的一系列基本性格,其根源都深植于这样一种经济生活的事实之中。

(一)务实

务实的民族性格,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农耕生活所带来的一种群体趋向。在以农业为生存根基的中国,农事耕作的节奏早已与社会生活的节奏相重合。汉族的传统节日,包括最隆重的春节,都是由农事节气演化而来的,而不是像其他许多民族那样,节日多源于宗教。在这样的文化氛围内,重农习尚的根深蒂固、传播久远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中国人很早就认识到农耕是财富的来源。上古经典《周易》有言,“不耕获,未富也”。中国“礼”文化的创造者周公旦说,“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尚书·无逸》),认为统治者要得到社会安定,首先必须懂得农耕的重要性,体谅农人的艰辛。成书于战国末年的《吕氏春秋》在阐述发展农业是成就霸业的基础时说:“霸王有不先耕而成霸王者,古今无有。”秦始皇统一中国,巡游各地,以刻石方式表明自己的治国方略,琅琊刻石称“上农除末,黔首是富”,认为崇尚农业(上农)是富民的根本。汉文帝刘恒、元世祖忽必烈曾先后昭示天下:“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汉书·文帝纪》),“天下以农桑为本”(《元史·食货志》)。

中国古代农民在农业劳作过程中领悟到一条朴实的真理:利无幸至,力不虚掷。说空话无补于事,实心做事必有所获。这种农人的务实之风也感染了文化专家们,“大人不华,君子务实”(东汉王符《潜夫论》)是中国贤哲们的一向倡导的精神。“国民常性,所察在政事日用,所务在工商耕稼,志尽于有生,语绝于无验”,章太炎的这一描述,刻画了以农民为主体的中国人“重实际而黜玄想”的文化性格。正是这种文化性格,使中国人注重实用——经验理性,而不太注重纯科学性的玄想。因此,亚里士多德式的不以实用为目的,而由探求自然奥秘的好奇心所驱使的文化人,较少在中国产生。

“重实际而黜玄想”的文化性格的另一表现,是中国人在宗教问题上的状态。自周秦以后的两千余年间,虽有种种土生的或外来的宗教流传,但基本上没有造成全民族的宗教狂热,世俗的、入世的思想始终压制着神异的、出世的思想。就主体而言,中国人的“终极关怀”,即对生命终极意义的追求,并未导向去彼岸世界寻求解脱,而是在此岸世界学做圣贤,以求得人生的“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儒学——不是宗教的根本原因。

作为农耕民族的中国人从小农业的简单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思维定势和思考方法是注意切实领会,并不追求精密、严谨的思辨体系,却较早完成了贯穿自然、社会、人生的世界观的构筑。中国人还被西方人称赞为东方民族中“最善于处理实际事务的”。这都是农业民族务实性格的表现。

(二)中庸

“中庸”就是执中,是为人处世,不偏于极端,追求不偏不倚、无过也无不及的“中和”之道。中国人崇尚调和,主张中庸,少走极端,企求安居一方、稳定平和,这是一种顺从自然规律的精神,也是一种稳定平和的农业型自然经济所造成的人群心态趋势。这同农业社会的运行机制直接联系着,农业生产必须顺应并尊重自然规律,要按季节行事,这使得广大中国人在潜意识中就注意与自然节奏合拍,并形成了一种类似于候鸟那样的对自然节奏的敏锐感受。一个有经验的农夫可以从一朵云彩推测到天气,从一株嫩芽估算收成。这种农夫式的智慧,对文化人也有所熏染,古代不少文学家在观察和描述自然景象时,常常不自觉地与农业生产周期联系起来。如陆游在《鸟啼》中描述鸟啼时,就与农业节气相贯通:“野人无历日,鸟啼知四时;二月闻子规,春耕不可迟;三月闻黄鹂,幼妇闵蚕饥;四月鸣布谷,家家蚕上蔟;五月鸣鸦舅,苗稚忧草茂。”

中庸之道到了政治家、思想家那里,就成为调和社会矛盾,使之达到和谐状态的高级策略,即所谓的“极高明而道中庸”“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礼记·中庸》)。这种中庸之道施之于政治,就是裁制豪强,抑制兼并,平均田产,公正权利;施之于文化,就是在多种文化相汇时,讲究异中求同,求同存异,兼容并包;施之于风俗,就是不偏颇,不怨尤,顺其自然,随遇而安。这种中庸精神既发端于农业社会,又效力于农业社会——替这个社会赢得所必需的稳定与祥和。

农耕社会的人满足于维持简单再生产,滋生出了恒久意识,认为世界万物都是静定、守常、永恒的。董仲舒在其《贤良对策》中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反映在民间心态中,就是希望统治秩序稳定守常,希望家族绵延兴旺,希望爱情地久天长,希望器物经久耐用,这些都是这种恒久意识的表现。

伴随着这种恒定守常的思想意识,很自然地就产生了“中庸”的文化观念。孔子把“中庸”作为最高的美德大力推崇。孔子以后,儒家不但继承了孔子的“中庸”观,而且大力发展,不仅把它作为伦理道德的最高境界,而且把它作为日常行为的基本准则。与中庸之道密切相关,农业社会的理想人格,不是强烈的自我表现,而是温、良、恭、俭、让的君子之风,甚至发展到了对于“辩才”的猜忌。农业型自然经济对商品交易的排拒,对社会公共关系的疏远,导致人们普遍推崇诚信,鄙弃口辩,所谓“君子讷于言而敏于行”(《论语·里仁》),“敏于事而慎于言”(《论语·学而》)都体现了这一意向。人们往往把能言善辩之人贬称为“巧舌如簧”的狡诈之徒,而把实心做事、谨言慎行之人称为忠厚实在的正人君子。这同工商业发达的古希腊社会人们竞相学习演说,并崇拜雄辩家的风尚大相径庭。

(三)守和

与“中庸”相联系的就是和平大同的思想,这也是农耕文化的一个十分明显的特征。农业文明生发出来的重要的国民精神就是安土乐业、和平大同。以农耕为主的民族采用的主要是劳动力与大自然相结合的生产方式,所建立的自然经济社会是一种区域性的社会。家园稳固、起居有定、耕作有时,是农业劳动者获得生产资料的必要条件。

从历史发展来看,中华先民所追求的,就是在故土田园从事周而复始、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所必须的安宁与稳定。所谓“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墨子·兼爱》),正是农业社会人民的共同理想。

农耕经济是一种和平自守的经济,由此而派生的民族心理也是防守自卫型的。中国传统礼教的精义之一,便在于“防”。“坊民之所不足”“故君子礼以坊德,刑以坊淫,命以坊欲”(《礼记·坊记》)。这种“防患于未然”的心态表现在军事上,便是以防御为主的战略。纵观中国历史,和平自守一直是最主要的思想观念,整个国家和民族所孜孜以求的基本战略目标是“四夷宾服”式的“协和万邦”。郑和七下西洋就是这种文化品质的集中表现。作为中华民族国防观念鲜明象征的万里长城,无论赋予它多少含义,它始终是一座完全的防御性军事建筑,是求和平、求安定的群体心理的物质表征。虽然我国在历史上也曾有过开疆拓土的壮举和“一天下”“平四海”的理想,但在浩如烟海的经、史、子、集各类典籍中,却很难找到征服世界的狂想,“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论语·季氏》),以仁政“陶冶万物,化正天下”(《汉书·禹贡传》)的记载却俯拾即是。

汉代儒家经典《礼记·礼运》描绘出农耕人“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的完美蓝图:“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五代时,道教学者“大和”社会的理想,“无亲、无疏、无爱、无恶”,达到“天下之至公”。儒、道两家,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主流,它们的学术宗旨虽然相异,但在社会理想上,却殊途同归,“大同”“大和”,根系相通。这正是农耕文明的主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