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人合一

一、天人合一

中西方传统文化的基本差异之一就是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中国传统文化比较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而西方传统文化则强调人要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才能求得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中国传统文化的这种特色,有时通过“天人合一”的命题表现出来。中国古代也有“明于天人之分”(《荀子·天论》)和“人能胜乎天”(刘禹锡《天论》)的思想,但这种思想不占主导地位。中国古代思想家一般都反对把天和人割裂、对立起来,而主张天人协调、天人合一,在他们看来,天与人、天道与人道、天性与人性是相类相通的,因而可以达到统一。

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传统,可以溯源到商代的占卜。《礼记·表记》中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殷人把有意志的神(“帝”或“天帝”)看成是天地万物的主宰,万事求卜,凡遇征战、田猎、疾病等等,都要求卜于神,以测吉凶祸福。这种天人关系实际上是神人关系,由于殷人心目中的神的道德属性并不明显,所以殷人与神之间基本上采取了一种无所作为、盲目屈从于神的形式。西周继承了商代的思想,天人关系还是一种神人关系,但有了新的发展。西周时期的天命观明显地赋予神(即周人的“天”)以“敬德保民”的道德属性:“天”之好恶与人之好恶一致,“天命”与“人事”息息相通。“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尚书·蔡仲之命》)道德规范是有人格意志的“天”为“保民”而赐予人间的。人服从天命,是一种道德行为,天就会赏赐人,否则天就会降罚于人。这些都说明,“天人合一”的思想在西周的天命观中已有了比较明显的萌芽,周公提出的“以德配天”,更是“天人合一”思想的明确表达。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一开始就与道德的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

“天人合一”思想成熟于先秦。《左传》中有许多相关论述,孔子、孟子、老子、庄子等也都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提出了这种观念。如战国时期,孟子把天道与人性联系起来,他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认为天有善恶之心,人性天赋,善端与生俱来,因而人性与天相通。庄子认为,人与天地自然都是由气构成的,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因而天与人是统一的。但是,由于人类社会建立了种种制度、规范,破坏了自然本性,造成了天与人的对立。要恢复人性之自然,就必须破除一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因此,他极力主张“无以人灭天”,反对人为,追求一种“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的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庄子的这种观点,当然是消极的、不科学的,但他提出的人与自然在本质上统一的观点,却有其深刻的合理性。《周易·文言传》提出了著名的“与天地合其德”的精湛的天人合一思想,它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凶吉。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所谓与“天地合其德”,是指人与自然界要相互适应、相互协调;所谓“先天”,即为天之前导,在自然变化未发生之前加以引导;所谓“后天”,即遵循自然的变化规律,从天而动。如果我们从哲学思维的角度考察,用现代语言来表述就是,天人协调的思想,即一方面尊重客观规律,另一方面又注意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可以说,这是中国古代关于天人关系的一种较为全面准确的观点。

“天人合一”的思想发展到汉代,演变为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董仲舒援阴阳五行学说入儒,提出“人副天数”之说,他把人体与自然界的时令节候相比拟,认为天有阴阳,人也有阴阳,提出“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秋繁露·阴阳义》)。董仲舒的这种以“天人感应”为核心的天人合一论,是牵强附会的谬说。两宋时期,“天人合一”思想发展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文化思潮,几乎为各种派别的思想家所接受。张载在中国文化史上第一个明确提出了“天人合一”的命题,他认为儒者“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正蒙·乾称》)。在张载看来,世界的本原是太虚之气,人与天地万物都是由气构成的,气是“天人合一”的基础;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界统一于物质性的气。张载还认为,人性与天相通,道德原则和自然规律是一致的,人性与天道具有同样的属性,即变易,且把“天人合一”看作是人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在他看来,人生的最高理想是天人协调。根据《周易·系辞上传》“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的理想追求,他主张穷理尽性,“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以完成人道,实现天道,最终达到天道与人道的统一。张载之后,“天人合一”思想得到不同学派的进一步阐释,但在天与人之间具有统一性的问题上,彼此间始终保持着共识。

“天人合一”问题,就其理论实质而言,是关于人与自然的统一问题,或者说是自然界和精神的统一问题。应当承认,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内容十分复杂,其中既有正确的观点,也有错误的观点,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予以分析。但是,从文化的民族性的一面来看,从其对民族文化的推进作用和深远影响的一面来看,我们应当对其给予大胆肯定。中国古代思想家关于“天人合一”的思想,其最基本的含义就是充分肯定“自然界和精神的统一”,关注人类行为与自然界的协调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天人合一”是正确的且非常有价值的一种思想。

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人的行为与自然的协调,以及道德理性与自然理性的一致,充分显示了中国古代思想家对于主客体之间、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之间关系的辩证思考。根据这种思想,一方面,人不能违背自然,不能超越自然界的承受力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使之更符合人类的需要,而要使自然界的万物都能生长发展;另一方面,自然界对于人类,也不是一个超越异己的本体,不是主宰人类社会的神秘力量,而是可以认识、可以为我所用的客观对象。这种思想长期实践的结果,是得到自然界与人的统一,人的精神、行为与外在自然的统一,自我身心的平衡与自然环境的平衡的统一,以及由于这些统一而达到的天道与人道的统一,从而实现圆满、和谐的精神追求。“天人合一”的思想,对于解决当今世界由于工业化和无限制地征服自然而带来的环境污染、生态平衡破坏等问题,也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对于我们今天正在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有着防患于未然的重大现实意义。

当然,正如前面所谈到的,“天人合一”思想作为绵延中国古代数千年的主导文化思想,作为弥漫于全社会的文化传统,它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既有丰富的内涵,也有芜杂的内容,我们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主导观念,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典型表现,我们应当从文化的发展、民族性的延续的一面,对其给予足够的重视,做出积极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