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人为本

二、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又称人文主义或人本主义,向来被认为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也是中国传统文化基本精神的重要内容。所谓“以人为本”,就是指以人为考虑一切问题的根本,用中国传统的方式来说,就是在天、地、人之间,以人为中心;在人与神之间,以人为中心。

中国传统文化价值系统的确立,中国传统文化主体内容的嬗变,中国古代各种哲学派别、文化思潮的关注焦点,以及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政治主题和价值主题,都始终围绕着人生价值目标的揭示、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与实践而展开。人为万物之灵,天地之间人为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调。

世所公认,中国传统文化具有超越宗教的情感和功能。换言之,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神本主义始终不占主导地位,恰恰相反,人本主义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是宇宙万物的中心。人可以“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相参”。考察事物,明辨物理,既要“上揆之天”“下察之地”,又要“中考之人”。同时,人也是衡定万物的尺度。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强调了天人之间的统一性。一方面,用“人事”去附会“天命”,把人的行为归依于“天道”的流行,以获得一个外在的理论结构;另一方面,人又往往把主体的伦常和情感灌注于“天道”,并将其人格化,使其成为主体意识的对象化和外在体现,“天”成了理性和道德的化身。封建帝王宣称的“奉天承运”,起义农民坚持的“替天行道”,不过是这种思维格局和心理状态的不同衍射而已。从表面上看,是人按天意在“承运”、在“行道”,但实际上,“天”却成了人们实现道德理想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天人之间,人为主导,人是目的,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文化精神。

中国古代思想家,特别是儒家学者,一贯反对以神为本,而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立场。孔子虽然承认天命,但对鬼神采取存疑的态度。他教导弟子说:“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论语·雍也》)弟子问如何“事鬼神”,孔子回答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论语·先进》)又问人死后的情况,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同上)可见,孔子是将现实的人事、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的,而将侍奉鬼神、人死后的情况等放在无所谓的地步。正因为不相信鬼神,所以孔子不相信祷告有效。当他重病时,子路请求为他祷告,他用“丘之祷久矣”(《论语·述而》)婉言谢绝。《论语》中还明确记载:“子不语怪、力、乱、神。”(同上)这些都有力表明,孔子关注的是现实的社会、人生问题,并将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于人,而不是神。

中国传统文化中以儒家为代表的“以人为本”的思想,在后来的封建社会中得到广泛的认同和创造性的发展。东汉思想家仲长统说:“所贵乎用天之道者,则指星辰以授民事,顺四时而兴功业,其大略也,吉凶之祥又何取焉……所取于天道者,谓四时之宜也;所一于人事者,谓治乱之实也。……以此言之,人事为本,天道为末,不其然与?”(《全后汉文》)这就是说,人们要顺应四时自然,用天道指引人道,建功立业,而不要利用自然现象妄言人事的吉凶;天道和人道,不能混为一谈;天道和人道,前者是末,后者是本。可以说,仲长统这里关于“人事为本,天道为末”的论述,精辟地概括了儒家人本思想的精髓。后来的进步思想家,基本上都继承、发展了这种思想。

“以人为本”思想的确立,不仅有助于人们合理地对待人与神的关系,增强人的主体意识,而且有助于抵制宗教神学。佛教传入中国后,宣传灵魂不灭、三世轮回的观念,世俗之人颇受影响,但进步思想家奋起辩驳。南北朝时期的何承天撰写了《达性论》,批判佛教神学,宣扬人本思想。他指出:“人非天地不生,天地非人不灵。”人“禀气清和,神明特达,情综古今,智周万物,妙思穷幽赜,制作侔造化”。因此,不能把人与飞鸟虫蛄“并为众生”。而且,“生必有死,形毙神散,犹春荣秋落,四时代换,奚有于更受形哉”。这就是说,人与动物截然不同,不能将其归为一类,都叫作“众生”。这就否定了灵魂不灭、三世轮回的神学迷信。何承天在这里所坚持的正是传统儒学的人本思想。后来,南朝的范缜写了《神灭论》,提出“形质神用、形谢神灭”的观点,系统而科学地论证了形神关系,彻底批驳了神不灭论,捍卫了人本主义。

宋明理学也力倡并躬行“以人为本”的思想。宋明理学中有三个主要派别:气本论、理本论和心本论。气本论以张载为代表,主张世界统一于气,万事万物不过是“气”的汇聚而已;理本论以朱熹为代表,主张世界统一于理,万事万物不过是“理”的体现;心本论以陆九渊、王阳明为代表,认为“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世界统一于心,万事万物不过是“心”的外化而已。三派之间尽管有种种不同,甚至有尖锐的思想分歧和理论斗争,但都反对灵魂不灭论,否认鬼神的存在,高扬人的主体性,肯定精神生活的价值,强调道德理性对于个人境界的提升和社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气本论认定道德伦理来自“气”的禀受,理本论宣称道德伦理源于宇宙本原之“理”,心本论鼓吹道德伦理出自“本心”的要求。这些论断各有其片面性。但是,它们都突破了宗教信仰的樊篱,在对道德伦理价值的肯定和日常践履中,弘扬了主体的能动作用,从而发展了传统儒家的人本思想,并以客观上也消弭了宗教神学对人们精神的腐蚀作用。

从总体上看,以儒、道两家学说为主干的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伦理本位的文化。无论是儒家的“三纲领”(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还是道家的修道积德,无不以道德实践为第一要义。至于宋明理学家宣扬的“去理存欲”理论,则更是一种道德修养的学说。这种以道德修养为旨趣的人本主义,可以称为道德的人本主义。

道德的人本主义的一个重要表现,是中国传统文化总是把人放在一定的伦理政治关系中来考察,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个体道德精神境界的升华,寄托于整体关系的良性互动。政治上的君臣关系,家庭中的父子、夫妇、兄弟关系,社会上的朋友关系,构成所谓的“五伦”。这五种伦常关系,各有其特定的道德行为规范,如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夫敬妇从、兄友弟恭,朋友有信。每一个人既处于“五伦”的关系网络之中,同时又处于整个社会“家国一体”的宗法政治关系网络之中,于是,就有了一整套与之相应的道德规范。每个人依次规范,在社会中扮演一定的角色,履行一定的义务,彼此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维系社会的正常运转,实现各自的人生价值目标。

中国传统文化中“以人为本”的道德人本主义的思想传统,把道德实践提到至高地位,对于人的精神的开发,对于个体道德自我的建立,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以道德教育代替宗教信仰,用道德自觉抵制宗教强制,大大丰富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精神。当然,传统的人本主义思想,由于过于强调道德的作用,在客观上也有忽视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改造的消极因素。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科学技术逐渐落后于西方,其原因固然很多,但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人本主义文化传统固有的道德至上偏向,也是不可否认的一个方面。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本主义或人文主义思想,由于有明显的重人伦、轻自然,重群体、轻个体的倾向,只强调个人的义务和道德人格的独立性,而不重视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因此与近代西方资产阶级人本主义或人文主义还有质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