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主要的史书体例

二、其他主要的史书体例

(一)史评

史评体著作按其评论对象不同分为两种:一是对史事或历史人物的评论,二是对史书的评论,这样的著作常常包含更多的史学思想和史学理论内容。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最早的史评,或许是春秋时期楚国大夫申叔时论历史教育时涉及的对史书的评价[23],以及孔子对晋国史官董狐的评价[24]。

对史事或历史人物进行评论,目的是总结历史上治乱兴衰的经验教训,认识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服务现实。司马迁的《史记》每篇结尾都有太史公论赞,实际上就是对史事或人物的评价,这种形式为后世所沿袭,西汉贾谊的《过秦论》即为史论专篇。此后,这类史书不断发展,明清之际王夫之的《读通鉴论》是这类著作中的杰作。此书30卷,每卷又分若干篇,每篇皆根据《资治通鉴》所载史事,选择历史人物或事件若干进行分析评论,颇多精辟见解。书中阐释历代法治沿革,主张因时制宜,反对“泥古过高而非薄方今”;评论历代政治上的利弊得失,反对用“刑名威力之术”,主张宽简之政,对后来思想界影响很大。

对历史著作进行评论起源很早,《左传》中就有对《春秋》笔法的评论。南朝梁刘勰的《文心雕龙·史传》篇,是较早专门评述史学的专文。唐代刘知几的《史通》是第一部史学评论专著。这本书总结了此前史学发展的经验教训,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史学理论和方法,在史家修养、治史宗旨、修史制度、史学体裁与体例、史学源流等方面都提出很多独到见解,几乎涉及了历史学研究的全部理论问题。刘知几认为,史家必须兼有“史才”“史学”“史识”三长,而其中以史识最为重要。他对《左传》、宋孝王的《关东风俗传》和王劭的《齐志》给予充分肯定,而对《春秋》《尚书》和《论语》这些被儒家奉为经典的著作却给予很多批评,体现了他不同流俗的史识。清代章学诚的《文史通义》是与《史通》齐名的史学评论名著。章学诚在史学理论上颇多创见。首先,他明确提出“六经皆史”说,认为六经是古代典章制度的记载。其次,他强调史学要经世致用,反对无目的的考索和空谈义理。另外,在史书编纂方法上,他也提出了一些重要见解,他认为史书有“比类”和“著述”之分,比类是编辑史料,著述则应有“别识心裁”,自成一家之言。再次,他在方志学方面提出了比较系统完整的理论。最后,在刘知几史家“三长”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史德”,作为史家的基本素质要求。章学诚的史学思想和理论建树使他与刘知几并称,成为我国古代杰出的史学理论家。

(二)史注

史注虽然不是一种独立的体裁,但是它在史学著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有时还是史书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我们比较熟悉的如《国语》韦昭注、《左传》杜预注、郦道元的《水经注》、《洛阳伽蓝记》杨衔之自注、《史记》三家注(刘宋裴骃《史记集解》、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唐张守节《史记正义》)、《三国志》裴松之注、《汉书》颜师古注、《通典》杜佑自注、《资治通鉴》胡三省注、《史通》浦起龙注等,都是有名的注。这些注,第一,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原书;第二,注里反映的注家的思想同样成为我们研究的对象。正因如此,有名的注和原书成为整体,是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方志

方志即地方志,是记述地区历史的著作。从记载的范围划分,可分为分地区记载历史的全国性总志和以某一地区为中心编写的地区志两类,如州、郡、府、县等志。有的书称某州志、某县志、某郡志、某府志,也有的书称“图经”“风土记”“景物略”等。方志是我们了解某一地区详细历史的重要史书。

方志起源很早,西周有“六史”之说,其中有“小史”,《周官》云:“小史掌邦国之志”,“邦国之志”即当时各诸侯国的历史。《尚书》中有《禹贡》一篇,分别记述了古代九州的政治制度、行政区划、山川分布、交通物产、水土治理、贡赋等级等内容,是我们所能见到的最早的地理书,具有总志的性质,可以视作后世方志书的滥觞。

地方志的编撰,从东汉时开始兴盛。《隋书·经籍志》记载,光武帝刘秀曾下诏编撰其家乡志书,曰《南阳风俗传》,于是,“郡国之书,由是而作”。魏晋南北朝时,各地普遍编写地方志,记载这一时期的方志著作多达240余种,但大多数没有流传下来。东晋常璩(qú)的《华阳国志》是现在能够见到的最早的方志专著。隋唐时期,地方志的编写取得突出成就,出现了几部著名的总志类著作,如隋代的《诸郡物产土俗记》《区宇图志》《诸州图经集》,唐太宗之子魏王李泰组织编纂的《括地志》,中唐时宰相李吉甫编修的《元和郡县图志》等。这些著作都是适应统一王朝行政管理的需要而编撰的,对认识当时全国各地政治、经济、地理、文化极具价值。宋元时代,是我国方志编纂的成熟时期。宋以前的志书,大多详于地理而略人文历史。宋代志书在继承前人经验的基础上,于地理之外广采博览,出现了包罗万象的“博物之书”,方志的内容大大丰富起来。随着内容的扩大,志的体例也相应出现了创新,分章设科,门类齐全,反映了更加广阔的社会历史文化内容。北宋乐史撰《太平寰宇记》200卷,按北宋初行政区划分篇目,叙事以州府为单位,均载其沿革、领县、境界、户口、风俗、姓氏、人物、艺文、土产、古迹、山川、要塞等,在方志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作用,代表了地理总志著作体裁的成熟。南宋周应合修纂的《建康志》、高似孙脩撰的《剡录》、曹叔远脩撰的《永嘉谱》、范成大修撰的《吴郡志》,都是宋代方志的杰作。元代脩撰的《一统志》是规模空前的全国地理总志,全书755卷,后来又增补为《大元一统志》,成1 300卷,为后世《大明一统志》、《大清一统志》树立了范例。

明清时期是方志编纂的极盛时期。“盛世修史”,明清统治者都把修史修志作为文治盛事加以重视,方志编纂逐渐制度化,修志活动高潮迭起,成果丰硕。明成祖永乐十年(1412年),朝廷颁布《修志凡例》十六则,详细规定志书的门类条目以及各类目的编写原则。清政府则明确规定各省、府、州、县的方志每六十年一修,各地长官皆以修志为己任。明清时编修志书数量众多,明代修志多达2 892种。清代修志达到鼎盛,乾隆、嘉庆时更兴起国修志的热潮,志书数量大大增加。中国现存方志8 700余种,其中清代脩撰者占5 000余种。志书的门类亦修成序列,明清时方志有全国性的总志,省级的通志、府志、州志、县志、乡志、镇志、村志、山志、庙志、寺志,还有军事防卫性质的卫所志和边关志等,许多著名的学者亦参与其事。

方志把一地的自然、地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人物等历史与现状,荟萃一书,可补正史之缺,对于历史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在中国史书体例的发展演变中,各种体例相互补充与综合,一方面促进了新体裁不断产生,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各种体裁自身不断发展。章学诚对各种体裁内部结构的发展作了初步概括和总结:“总古今之学术,而纪传一规乎史迁,郑樵《通志》作焉。统前史之书志,而撰述取法乎官礼,杜佑《通典》作焉。合纪传之互文,而编次总括乎荀袁,司马光《资治通鉴》作焉。”[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