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法艺术

一、书法艺术

书法是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它不仅是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中的瑰宝,也是世界艺术殿堂中的一朵奇葩。书法作为一门传统艺术源远流长,从先秦到秦汉,从魏晋南北朝到隋唐五代,再到宋元明清,已具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期间,书体演变,书家辈出,名作存留。书法作为中国艺术之首,深刻影响着绘画、雕塑、建筑、园林等其他艺术。

(一)书法的发展与特点

中国的书法艺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影响深远。“伏羲制八卦,仓颉为书契。文者,物之本象也。字者,言孶乳而寖多也。著于竹帛谓之书”(邓散木《篆刻学》)。汉字的出现,本是出于记事的需要,但因为汉字以象形为主要特征,因此伴随着汉字的产生,出现了写画的特征,这为书法成为一门书写艺术做了很好的铺垫。

经过漫长的历史演进和发展,至春秋战国时期有了大篆。秦代统一文字后,创制了秦篆与秦隶,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变,为书法作为一门独立艺术的存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后世出现的汉隶、楷书、行书、草书的变革、发展和繁荣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书法即书写的法则。中国书法是以线条组合文字的艺术,它主要通过用笔用墨、结构章法、线条组合等方式进行造型和表现主体的审美情操。其基本特征是:线条与组合,具象与抽象,情感与象征。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从产生到发展与繁荣,既是一种实践的探索,也是一种理论的思索,更是实践与理论有机结合的必然结果。

在实践中,伴随着书写便捷的需要,书体从大篆到小篆,再到隶、楷、行、草,实现了体裁的不断突破,最终形成了“五体”。在书法实践的同时,理论探索也从未停止过前进的步伐。从汉代初创,到魏晋南北朝走向成熟,再到隋唐抵达兴盛。期间,名家辈出,其中卫恒、王羲之、赵壹、蔡邕、智永、孙过庭、苏轼、黄庭坚、包世臣、刘熙载等是杰出代表。在中国书法理论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许多对后世影响重大的名作,如《非草书》《笔论》《九势》《笔阵图》《用笔赋》《书品》《书赋》《论书》《永字八法》《书谱》《艺舟双揖》《书概》等。

古人对书法艺术的探索,经历了一个从感性到理性的不断深化的过程。最初是用自然界中千姿百态的物象、动态来描绘和比喻各种书体的形态美,进而逐渐探求用笔、结体和章法技巧的规律,并进一步研究人的主观意志与书法的关系。

中国古代书法理论对中国书法具有伟大贡献,其突出特点有:第一,重视对审美风尚的总结与引导。一定社会时期的风尚必然影响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由于各个时代对书法艺术的审美风尚不同,所关注和探讨的问题也就不同。汉魏的“尚象”、晋时的“尚韵”、唐时的“尚法”、宋时的“尚意”等,都是那个时代书法艺术实践中审美风尚的总结,而这种总结反过来又指导书法创作的实践,促进书法艺术的发展与繁荣。第二,对书法艺术的研究全面而系统。翻阅中国古代书法理论著作可以发现,古人对书法艺术的研究和总结是全方位的,涉及书法艺术的各个方面,而且自成体系,各个朝代都有大批著作产生。第三,重视书品与人品的关系。在西汉时就有了“书为心画”的观点,认为书法艺术作品是书法家思想意识、品德操行的直接反映,这一观点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也说:“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如其人而已。”

书法集中体现了中国艺术的基本特质,为中国艺术之首、美术之魂。书法与传统中国画的关系十分密切,书法与绘画往往相提并论,合称为“书画”。特别是在宋元文人画出现以后,绘画的用笔讲究从书法借鉴而来,水墨写意与书法的行草意趣相通,国画的构图指导思想与书法的章法一致。中国古代雕塑中也蕴含着书法的特征,雕塑的纹理即是书法线条的组合,其造型的装饰性与书法中的篆隶亦保持着内在联系。中国古代建筑从布局到主体的梁柱结构,都遵循对称、均衡、主从关系等法则,园林建筑中的含蓄、借景,以及亭、台、楼、榭追求的空灵、飞动等都与书法的结体、章法、节奏和气韵密切相关。民间的各种工艺美术也不同程度地受到书法的影响。

(二)体裁

中国书法的出现和存在发展与书法载体密不可分,没有文房四宝及其相关用品的发明,书法就难以存在和发展。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文字的书写格式和方法发生了多次改变,由此,成就了中国书法的“五体”。

中国书法的载体通常被人们称作“文房四宝”,即笔、墨、纸、砚。“文房”之名起源于南北朝,当时所谓“文房”是指国家典掌文翰之处。“文房四宝”即文房中使用频率最高,对书法影响最重大的四件用品。文房四宝不仅在国内久负盛名,在国外也有极高声誉。四宝首推“毛笔”。中国书法所用之笔与西方不同,它不是用金属而是用竹或骨质材料为杆,在其一端附上动物毛发而做成,故称作“毛笔”或“管”,因其质地柔软,也称“柔翰”。按照动物毛发质地柔软程度的不同,毛笔可分为“软毫”“硬毫”“兼毫”。毛笔“毫”的柔软性能,使之能够随心所欲地表现各种不同形状,也更能表达书写者的个人性情。墨与笔相提并论,因墨色黑而形似圭,也称为“玄圭”。传统墨大都用松烟制成,故又有“乌金”“黑松使者”等雅号。按照形成原料划分,墨有“松烟”“油烟”之别,按照形制不同,有“块墨”“锭墨”等。纸的产生应用相对较晚,传说东汉华阴人蔡伦改良造纸术。纸是用树皮或竹茎为原料,通过手工工艺制作出物美价廉的纸。传统纸大都由楮皮制作,故称“楮知白”,亦称“云肪”“云蓝”。砚产生于春秋时期,用质地坚硬细密的石料制成,因其常搁置于台面,故称砚台,亦有“石友”“石泓”之称。传统的砚台分磨墨和盛水两部分,通过水的不同比例体现墨的不同色彩。

文房四宝品类繁多,丰富多彩,名品名师,见诸典籍。浙江湖州之湖笔,广东肇庆之端砚,安徽泾县之宣纸、歙县之徽墨,至今仍负盛名。除四宝之外,文房还有许多其他用品,笔有笔筒,砚有砚匣,纸有纸桶,墨有墨订,至于水丞、水勺、笔架、笔洗、臂阁、书镇、书签、图章、印泥、压尺、裁刀、画杈、绫绢之类,既为文房所用,视为与四宝同珍。

中国文字源远流长,早在上古时期就已萌芽。公元前5 000年时就有符号文字出现,虽然还未能摆脱图画记事的实用功能作用,但其与后来中国文字及其体裁的发展渊源关系明显。中国文字经过漫长的发展,在书写格式上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期间大致经历了篆、隶、楷、行、草五个时期,我们称之为“五体书”。

篆书分为大篆、小篆两类。大篆主要是指商、周时代的甲骨文、钟鼎文和六国古文字等。甲骨文也称“契文”或“卜辞文字”,是指殷商时期占卜记事时契刻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这是中国书法史上具有实证意义的最古老且相对成熟的文字。钟鼎文又称“钟鼎款识”“金文”或“铜器铭文”,是商、周时代铸刻在钟、鼎、盘、簋等青铜器上的文字。字凹为款,字凸为识,是立体的文字表现形式。从书法特征而言,后人多以甲骨文为殷、商文字代表,以钟鼎文为周朝文字代表。大篆就是籀文,形体上与甲骨文基本相似,包括石鼓文等。石鼓文通指刻在形似鼓的石头上的文字,主要是甲骨文、钟鼎文未转变为小篆以前的书体,是我国已知最古老的刻石文字。小篆特指秦统一中国后颁行的法定文字,流行于秦汉,因此又名秦篆。秦统一后,废除六国杂用的古文和区域性的繁字,在秦国通用的籀文(属大篆)基础上加以简化改革成为小篆,并明令天下通行。由东汉许慎收集全部小篆文字所编的《说文解字》流传至今。小篆极为规范,偏旁统一,笔画委婉曲折,粗细均匀,体式圆浑,分间布白,调和对称,字形狭长,上部紧密,下部开朗舒展,给人以刚柔相济、爽朗俊健之感。小篆对中国文化的普及和发展具有伟大的功绩,流传下来的相关文物有《泰山刻石》《琅琊台刻石》《碣石山刻石》和铸刻在诏版、秦权上的文字。

但小篆呈现书写行文上也有弊端,因此有人开始简化小篆的笔画和结体,把篆书笔画的“圆转”改为“方折”,以便于书写,于是产生了隶书。隶书在形成之初仍保持秦代遗风,到东汉末期,逐渐趋于工整细巧,因此,隶书有秦隶和汉隶之分。汉隶上承前朝篆书的规则,下启魏晋南北朝及隋唐楷书的风范,在书法发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汉代留下的石刻很多,是我国书法艺术的宝贵遗产,现在作为范本临摹的有《张迁碑》《曹全碑》等。另外,残石、竹简也真实地表现了汉隶的笔法和风格特点。与小篆相较,隶书字形由狭长变为扁方,笔画由匀称的弧笔变为粗细结合、笔姿险峻的直笔,曲折处由圆转变为方角,这为后来草书、楷书、行书的出现奠定了基础,也为汉字的普及和书法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晋唐以后至近代,尽管各种书体俱备,但隶书因其形体时有变化和美化,结构用笔多变,风格多样,艺术性强,迄今仍广泛流传。

草书包括章草和今草两种,二者互有影响并各自流传。初期的草书由隶书演化而来,名为“章草”,是隶书简便快捷的书体。相传章草由汉元帝时的史游所创,他的“急就章”流传至今,后人因取其“章”字叫“章草”。“章草”名称的来源,还可以认为是后来有了“今草”,为加区别而创的称呼。章草改变了横平竖直,笔笔必断的写法,形成圆转牵连、粗细交替、形态检束的笔法。在形态上,其字右侧仍有波磔,保留隶意。章草的运用解放了隶体,使它趋于简便,其用笔因袭了隶书的某些笔法,特别是“捺”画的末尾,其他笔画基本是后来行书的雏形。它还开创了草书的连绵笔势,同时也为隶书向楷书过渡创造了条件。今草相传由汉代张芝所创,是从章草变化而来,当时的书家对张芝推崇备至,称他为“草圣”。今草因风格差异而各有特点并形成不同派系,从形体上看,大致可分为三种不同的风格:① 以张旭、怀素为代表的大草、狂草,其特点是气势连绵,笔意奔放。据史书记载,张旭善草书而嗜酒,每当大醉乃狂呼奔走下笔,或用头发作笔而书,至醒,“自视以为神不可复得也”,世称“张颠”。怀素原姓钱,幼年出家,留世的代表作大都属狂草,多用中锋,笔划粗细无大变化,融篆书笔法而有所创新,风格刚健婉转、奔放流畅、一气呵成,尽得草书之妙,世称“狂僧”。② 以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为代表的“王体”草书。王羲之改革草书中章草的遗迹,并吸取民间圆转笔势,建立了自己的风格,创造了“王派草书”,王献之则进一步对此风格进行了完善。他们留世作品较多,多为行草夹杂,主要有《十七帖》《姨母帖》《初月帖》《丧乱帖》《鸭头丸帖》等。“二王”为后世所极力推崇,被誉为“书圣”。③ 以智永《千字文》和孙过庭《书谱序》为代表的小草。其风格是结体规范,字字区分,用笔和意态活泼飞舞,是初习草书者研习临摹的范本。

行书始于汉末,盛于东晋,是规范书体(如楷、隶、篆)基础上的草写或简化,介于正法与草写之间,书写流动,是现在流行的一种通用书体。一般认为,行书兼具楷书的规矩和草书的流动,其中楷法多于草法的叫“行楷”,草法多于楷法的称“行草”。行书的特点是比楷书便于书写,比草书易于辨识。行书墨迹以西晋陆机《平复帖》为最古。历史上善行书者盛众,钟繇、王羲之父子是先期代表人物。其中王羲之的代表作之一的《兰亭序》被后人奉为“天下第一行书”,唐代颜真卿《祭侄季明文稿》则被评为“天下第二行书”。宋代书法大家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均以行书名世,传本颇多。元明清的大书家赵孟、董其昌、祝枝山等,所写碑版多行楷相间,作品为世人所喜爱。行书书写和体态介于楷书草书之间,伸缩性大,变化多。行书借助楷草笔势和笔法,容易发挥艺术效果,以楷书结体用笔可以保持文字易识,以草书笔法的放纵又冲破了楷体的谨严,二者有机结合,形成了富有生机的新体。行书兼备各体之长,使其胜于其他书体而广为流传。

楷书又称“真书”“正书”或“正楷”,萌芽于西汉民间,成熟于东汉,通行至今。作为一种独立的书体,楷书是从隶书演变而来,至今仍然保存了大量隶书的痕迹。现存最早的楷书是三国时期钟繇等人的作品。魏体是楷书的一种,也是楷书走向成熟的基础。魏体大多题写在碑石之上,也称魏碑,在古代书体中专指北魏时的石刻、摩崖、造像、墓志等。魏体基本上摆脱隶法,体貌姿态百出,笔势浑厚,意态跌宕,分行布白各有其妙,以方正凝重为主。楷书到两宋时期发展成熟,现行楷书以宋代印刷体为标准。

(三)鉴赏

书法是毛笔运动轨迹与宣纸纸面形成的黑白构成,因此,书法是一种构成艺术;书写中用笔的疾厉、徐缓、飞动、顿挫等受作者情绪支配,因此,书法又是一种表现艺术;书法还可以用于题辞、书写牌匾等,因此,它也是一种实用艺术。

书法鉴赏就是对书法艺术作品的品鉴和欣赏。书法鉴赏的主要内容是:作为一种构成艺术,作品是怎样通过书体、用笔、结体、章法等构成体现美以及具有哪些美的特征;作为一种表现艺术,作品是怎样透过线条及其内涵表现人的骨肉、气韵、神情、气质、修养等。在中国五千年璀璨文明中,书法艺术有着独特的艺术形式和艺术语言,要品鉴和欣赏书法,需要品鉴者具备一定的能力与素养。

任何事物都有外在的表现和内在的意蕴,外在是自然形成的体态等,可以直接感知,而内在的意蕴则是人的主观意志的赋予,往往需要自我关照。书法鉴赏与书法创作一样,都通过作品反映了个人的情趣、性格、学识、人品、艺术思想,以及那个时代的时代精神。作为中国传统艺术的代表,书法有着自身的规律,更有着审美的理念,这些都与儒、道、释等哲学思想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首先是书法作品鉴赏。书法作品都由书体、用笔、结体、章法等构成,这是书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书法鉴赏首先是书法作品基本构成的鉴赏。书法鉴赏的对象首先是书体。传统书法有五种书体,每一种书体都有自己完全不同的特征。如果是大篆,则需要审视是属甲骨文、钟鼎文还是六国古文字;如果是小篆,则需要审视体式是否严谨而舒展;如果是隶书,需审视它属秦隶还是汉隶;如果是行书,则需要判断是行楷还是行草,字体又属于哪一流派;如果是草书,则需要审视是属张旭、怀素一派的大草,还是“二王”体草书,或者是以《书谱》为代表的小草;如果是楷书,便需要判断属魏碑还是唐楷,以及它是哪个流派等。其次,要审视作品在用笔、结体、章法等方面的特征。中国书法中的篆书、隶书、楷书用笔都沉稳厚重、结体谨严端庄,工整精巧,章法较为规整,犹如君子言行尽显谦谦风度,体现出古朴、典雅之美。除此之外,行书用笔流动,行云流水,结体规范而富有变化,活泼而不失严谨,章法与结体保持一致,一如人之向往,展现出自由之美。草书用笔放纵奔流,刚健婉转,正倚相间,结体和章法都洒脱豪放,充分体现出婀娜多姿、激情奔放之美。最后是书法作品内涵鉴赏。书法作品内涵的鉴赏相对较难,需要鉴赏者具备一定的鉴赏的能力,这种能力既涉及个人对人生的体验和体验的层次,又涉及个人的哲学理念,还涉及传统美学等多方面知识、素养,更要求这些体验、理念、知识能得到长期积淀和整合。书法作品内涵的鉴赏,本质上是透过作品本身去感悟人的生命意义的过程。人的生命构成包括骨肉、气血、神情、气质等,生命意义涉及的范围则更广,包括自我身心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

书法艺术的美并不仅仅停留在笔法、结体、章法上,透过这些外在形式,书法要符合自然美、人性美,这是中国天人合一思想的必然反映。

书法的美体现的是自然与人的本质的心灵观照。作为自然界最杰出代表的人,其构成无外乎筋血骨肉。康有为曾在《广艺双舟辑》中这样说:“书若人然,须备筋骨血肉,血浓骨老,筋藏肉莹,加之姿态奇逸,可谓美矣”,将书法与人的生理构造进行比对,形象化地表明书法的人文内涵,也阐释了美的内涵,即通过自然认知人对自身的观照。按照体型划分,人有肥瘦之别,书法亦如此,但“肥者需要有骨,瘦者需要有肉”(黄庭坚)。清代大书家包世臣也曾说道:“凡作书,无论何体,必须筋血骨肉具备,筋者锋之所为,骨者毫之所为,血者水之所为,肉者墨之所为,锋为笔之情,水为墨之髓”,深刻阐明了筋骨血肉的形成与笔墨之间的关系。其实,筋骨与笔没有直接关系,但用笔好坏却能起到损益的效果;同样,血肉不直接产生于墨,但用墨的好坏却能起到增减的效果。书法与书家的感情变化紧密相连,情之喜怒哀乐都同时上升到诗文与线条交织的诗美境界,在书法意境美的塑造上各有规律:喜则气和而字舒,怒则气粗而字险,哀则气郁而字敛,乐则气平而字丽。《兰亭序》透露出的“平和自在”,《祭侄稿》透露出的“悲愤欲绝”,米芾的“平淡天真”,郑板桥的“乱世浦路”——书法正是以其起伏跌宕的笔姿凸显了艺术感染力。

书为心画,书法的象形特征就是通过“意符”表达人的精神境界。线条是书法创作的基本元素,不同形状的线条,在书写或欣赏过程中往往可以表达作者不同的认识,促使人们在传统文化中找到自己的精神家园。书写的不同,可以创造不同的意境,也创造出千变万化的视觉形象。所谓意境,是思想感情与艺术境界的结合,它不是两者的简单相加,而是有机组合形成的一个整体。书法的意境同诗词、绘画的意境一样,都是在情景交融的基础上形成的。然而,书法的境界同诗词意境又存在差别,它具有诗词所没有的笔墨、线条、构图等视觉形象,优秀的书法作品不但可以兼有语境带来的审美效应,而且还可以感受到书法的笔墨境界。书法意境美的塑造表现出各种不同的章法风格,不同的章法风格构成了形式多种多样的章法美。在每一种格式的书法作品中,美都源于书法家对线条、结构与章法的把握,以及用笔的疾徐、墨色的浓淡,并完成于欣赏者的再创造。书法美亦源于其独特的工具和材料。“惟笔软则奇怪生焉”是中国书法艺术工具优势的生动概括。由于工具的优势,中国书法得以生动活泼地在平面中追求立体,间接曲折地反映书者的感情世界。

书法创作是有技巧、有意识、有方法的汉字书写过程,也是作者对自身和对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认识过程。由此,书法鉴赏与创作一样需要具备五个要件:一是有才学(有意识),二是有书写目的(动机),三是有法(有技巧),四是有线条书写(时空记录),五是汉字(作品性质的规定。汉字每一种文体的发展都有其自身的特点),五个要件缺一不可。鉴赏者必须懂得,每个人获得的才能和个人的创作目的不尽相同,所以每个书法家创作的作品都是唯一的、排他的、不可复制的。

书法的第一境界是法无定法。书法艺术有其自身的规定性,书法艺术的审美规律也是客观的,因此,书法家只能发现规律、遵循规律,这就是“法”。只有了解、熟悉和尊重,才能从“自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由于书法家书写目的不同,其作品的表现方式和形态也不同,这就是“无法”。书法的第二境界是神采气韵。书法是人对自身的一种观照,因而“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深识书者,唯观神彩不见字形”,唯有如此,才能达到神、气、骨、肉、血相统一的境界。书法的最高境界是自然天趣。历代书家都把“自然天趣”作为最高境界,并提出“书贵自然”,按照这个原则划分作品等次,自然者为上品之上,神品为上品之中,妙者为上品之下,精者为中品之上,谨而细者为中品之中。书法要达到“自然天趣”,必须由掌握笔法、章法这个“必然王国”开始,最后达到无我、无形、无境的“自由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