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特性之三:宗法制度

第三节 生态特性之三:宗法制度

在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多层次的,而其中最基本、最原始的是人与人之间的自然关系,即以婚、育为前提所形成的血缘或血亲关系。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这种自然形成的血缘关系,不断地被强化、延伸,以至于演变为一种制度——血缘宗法制度。这一制度绵延数千年不变,从而形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大生态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