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入国际贸易、投资与金融制度
1978年以后的中国改革开放,其中心是经济建设,它建立在接受市场经济规范的基础之上。市场经济被某些当代国际关系英国学派学者视为重要的国际制度之一,属于“首要制度”(primary institutions)范畴。[690]因此,参与世界经济是中国融入国际社会的一个核心内容。中国在这方面迈出的步伐很大,其所作所为为国际社会所赞扬。
国际自由贸易规范或制度体现在1944年通过的《布雷顿森林协定》以及创立于1947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中。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WTO)取代了关贸总协定,自由贸易原则得到进一步加强。以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为基础的国际贸易制度,其基本目标在于通过扩大国民待遇与最惠国待遇,拆除关税与非关税壁垒。[691]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长期被排挤于布雷顿森林体制之外,也没能成为关贸总协定的成员国。中国于1982年才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关贸总协定的谈判,1986年开始申请全面加入关贸总协定。为了早日入关,中国政府出台了大量相关具体政策,包括人民币逐步实现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取消直接出口补贴,取消出口许可证,降低商品、农产品和服务业产品的出口关税等。中国加入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历经一个很长的过程。1997年,中国与世贸组织的谈判取得了重要进展,中国同意以“发达国家”身份遵守世贸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1999年,中国又同意以“发达国家”身份遵守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协定。1999年11月,经过长时间、多回合的谈判,中美两国政府在北京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达成双边协议,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扫清了最大障碍。[692]中国最终于2001年12月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在国务院领导下,中央政府的外经贸法律、法规得到了全面清理,外经贸部对自身的涉外经贸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也进行了修改、废止等工作。全国外经贸系统还对地方涉外经贸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使之与世贸组织有关规则一致。据统计,国务院各部门共清理了与外经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2300多件,地方清理相关法规文件的工作也在积极推进。[693]
中国也逐渐融入外国直接投资国际制度之中。中国从1979年开始接受外国直接投资,外国和境外在华投资逐年增加,外国在华实际直接投资额从1979年的不足10亿美元,增长到1997年的2060亿美元。[694]中国政府放宽了与投资有关的许多限制,比如拓宽外资企业获得外汇的渠道、放宽外资适用范围、保护知识产权、放松对中方拥有管理权和所有权的要求、减少行政干涉、实行吸引外资的税收刺激政策等。[695]与此同时,中国也开始了境外直接投资。到20世纪90年代,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居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第二位。[696](https://www.daowen.com)
国际金融制度包括一些重要的国际金融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另外还有亚洲开发银行等地区发展银行及一些专门性的协定(如1992年的巴塞尔协定),它们为国际金融活动提供了很多重要的行为规范。[697]其中,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两个最为重要的国际金融机构。中国在1980年加入世界银行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开始接受这两个国际金融机构的服务,也接受其约束。中国从1981年开始接受世界银行的贷款,而且从1993到1997财政年度,中国一直是世界银行最大贷款国。[698]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相关要求,逐步调整汇率政策,包括在1996年开始结束外汇交易市场上的主导汇率和官方汇率并存的双轨汇率制度,逐步实现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可兑换,允许外国公司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等。中国依据国际金融惯例,制定了相关的国内法律,比如1995年通过和开始实施的《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中国的商业银行通过发行债券在国际市场上融资,也努力通过在国外开设分行,开拓国际业务。中国从1992年开始发行股票,此后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在国内外市场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