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死亡情形下缺席审判的适用】

第二百九十七条 【被告人死亡情形下 缺席审判的适用】

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