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科技金融
科技金融工作要把金融与科技进行有效整合,创新金融体制,用金融促进科技创新,为科技创新提供融资支持,降低科技创新风险,促进科技成果有效转化为生产力,进而促进经济建设[7]。为了支持科技创新和金融业的发展,北京市发布了《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近几年,北京市认真贯彻这些政策,使得科技金融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如财政支持力度加大,专利授予量提升,高技术产业投资增加,政策不断完善等。同时,也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风险。针对这些问题,本书提出了一系列建议:一是加快实施引导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财税政策,建立和健全倾斜性政策和激励机制。二是继续降低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难度,拓宽融资渠道,减少信息不对称。三是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四是完善科技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1)定义
科技创新是促进地区经济建设的重要因素,而融资问题制约着科技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科技与金融有效融合能够实现生产力的转化,促进经济发展。1985年党中央正式提出科技创新应当服务于经济建设。1993年国务院在《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正式提出金融体制改革要为科技体制改革服务。从此我国开始大力发展科技金融[8]。科技金融的概念在1993年第一次被提出,后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科技创新和金融的融合逐渐加深。
关于科技金融最权威的概念由赵昌文2009年在《科技金融》一书中给出科技金融的概念为:科技金融是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是由向科学与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融资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9]。
具体地说,科技金融即金融机构利用各种投资工具向科技型企业投资的过程,是以金融为手段、科技创新为目的的科技与金融的结合。科技创新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因素,但科技向生产力的转化需要融资,也即科技与金融资本的有机融合。科技金融作为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有机结合,是实现生产方式变革的重要驱动力。
(2)北京市科技金融的特征
科技金融呈现出创新性、一体化、风险性和收益性等特性[10]。可以说创新性是科技金融与生俱来的特性,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其本身是一种创新性的模式。除科技发展本身就呈现出创新性以外,还要有金融体系的创新,包括创新融资形式,开发新的信贷产品,探究新的融资服务形式和风险转移和补偿方式等。可以说创新促进科技金融的发展。
科技金融还呈现出一体化的特点。科技型企业需要向金融体系进行融资以促进自身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又进一步为金融体系的创新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一方面科技成果的研发以及向生产力的转化产生融资需求,另一方面金融体系的与时俱进也需要科技创新产品和技术的支持。
科技型企业发展和金融投资具有风险和收益的相关性,导致科技金融呈现风险性和收益性。一方面,科技型企业在科研以及发展的早期都面临较大的风险,到了研发后期风险呈现递减的趋势。对金融投资机构来说,其投资风险也随之逐渐递减。另一方面,科技企业从事科研活动的收益一般来说逐步增加,而金融资本从中获得的收益则逐渐递减。
(3)北京市科技金融发展现状
①北京市财政科技拨款连年增加
北京市作为全国的科教中心,对于科技的投入也处于全国的领先地位。2006年北京市财政科技拨款数是60.49 亿元,至2017年度这一数据已经提高到了361.76 亿元,在十余年的时间里翻了将近六倍。而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总体处于较为稳定的趋势,2017年北京地方财政科技拨款361.76 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5.3%。
图2.4 北京市地方财政科技拨款(2006—2017年)
资料来源:中国科技统计,《科技统计数据2014》。[11]
②北京市研究与开发(R&D)内部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
2017年全国R&D 经费17 606.13 亿元,北京市R&D 经费占全国比重8.97%(见表2.2),2016年该比例为9.5%(见图2.5)。作为传统的国家科技中心,显然这样的比重并不算高。
表2.2 R&D 经费占全国经费比重最高的四个地区
数据来源:《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8》。
图2.5 北京市研究与开发(R&D)经费情况(万元)
数据来源:《北京统计年鉴2018》。
从北京市R&D 内部经费支出情况来看,2017年北京市R&D 经费内部支出总计1 579.651 2 亿元,其中企业支出总额为618.381 6 亿元,仅占总支出的39%。表明北京市R&D 经费主要流向科研机构,对企业的研发投入占比虽已有提升但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由此可见,北京市R&D 经费总量虽有提高但在全国占比不高。此外,企业研发投入不足,容易造成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不能够由企业有效地转化为生产力,导致产学研结合不紧密以及科研投入资源使用的低效率。
③科技创新产出
一般情况下考量科技产出可以运用专利授予量、网上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科技论文发表量、高技术企业利税总额等方面的数据。从2006年到2017年的数据来看,北京市专利授予量和技术合同成交额都逐年上升,其中专利授予量由2006年的11 238 份上升到2017年的106 948 份,技术合同登记额由2006年的697.3 亿元上升到2017年的4 485.3 亿元,分别为2006年基准期的9.5倍和6.4 倍(见图2.6、图2.7)。但是从科技成果的数量来看,北京市科技成果数量增长缓慢,2017年获得国家级奖励的科技成果数目仅占科技成果总数的7.5%(见图2.8)。
图2.6 北京市专利授予量(2006—2018年)
数据来源:《北京市统计年鉴2018》。
注:2018年数据为12.3 万份,由于没有查到准确数据,所以对万份取整约为123 000 份。
图2.7 北京市技术合同成交额2006—2018(亿元)
数据来源:《北京市统计年鉴2018》。
图2.8 北京市科技成果及获奖情况(2006—2017)
数据来源:《北京市统计年鉴2018》。
北京市作为首都,具有丰富的高素质人才和优质资源,科研能力在全国领先,但依旧缺乏独立有价值的创新产品,核心技术具有外部依赖性。政府为了鼓励创新,提高科研能力,对于专利的授予出台一些补贴政策,使得科研机构、高校等注重专利产品的研发申请但是却忽略了产品的高价值性,导致专利授予量逐年提升,科技成果尤其是获得国家级奖励的科技成果却增长缓慢,未能真正实现科技向生产力的有效转化。此外,一些科研机构、高校,忽视科技创新的质量,出现一些重复立项、科研产品可用价值不高等问题,既浪费了国家资源又导致了科研能力的效率低下,国家资源没有得到高效配置。
④高技术产业投资
创业风险投资基本情况以及高技术产业投资情况可以用来衡量科技金融发展情况。[12]2017年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为2 296 个,近三年增长幅度29%;管理资本总额8 872.5 亿元,近三年增长幅度33%;投资强度3 145.8 万元/项,近三年增长幅度131%。北京市作为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一直是风险投资机构较为集中的地区。北京市2015年高技术产业投资施工项目数为147,2017年增加到151;2015年高技术产业投资额为12 020 亿元,2017年增加到20 110亿元。可以看出,北京市创业风险投资事业正在迅速发展,对于创业投资的引导成效显著[13]。
表2.3 北京市高技术产业投资
资料来源:《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8》。
⑤北京市科技金融相关政策现状
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北京市致力于完善法律法规来促进科技金融的发展,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发布《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并为了贯彻落实这项政策又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政策、规章等。比如:为了给示范区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科技型企业对于投资资金的吸收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使用效率和政策的引导作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业投资风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为了提高信用体系的支持力度,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等多项政策、法规[14]。除此之外,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制定了《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融资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为改革创新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出台《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至今北京市已经发布多项实施意见、管理办法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4)北京市科技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①引导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财税政策需要加强,倾斜性政策和激励机制有待建立和健全
目前北京市缺乏对于科技创新企业的优惠政策,未能有效发挥财税政策对于科创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有效促进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动。虽然对于科技的财政拨款逐年提升,但是财政投入的增加与科研成果产出的提高不成正比,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偏低。此外,科技型企业对于科技创新的进步具有关键作用,北京市财政投入对于企业的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②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难度比较大,融资渠道窄且面临较多约束
近几年北京市创业风险投资总额增长显著,但是科技型企业自身高风险性和不确定性的存在,导致创业风险投资偏好投资于科技型企业的中后期阶段,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由于有效的评价机制、征信体系和风险评估机制没有建立,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出现信息不对称性,也增加了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难度。
③风险防控机制有待加强
科技金融具有高风险性,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是保证其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目前北京市对于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和科技信贷的补偿机制都有待健全。此外,保险机构对于这类风险的承保度也比较低,科技创新类险种不够丰富,高新技术企业的投保意愿较低,导致风险不能够有效转移。
④科技金融立法相对滞后
科技金融的发展需要制度化、正规化、法制化[15]。中央政府在2006年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之后,相关部门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实施细则,科技部将这些金融政策进行整合,统筹为科技金融政策。这些分散的法律法规组成了目前的科技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因此,我国关于科技金融的立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其法律法规的完善性和统一性还有待提高,存在着位阶低、统筹弱和法律条款相对滞后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