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金融监管的改革、开放与创新
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改革、开放和创新是金融业发展的动力。当前,北京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合理引导金融改革创新是北京市金融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加强北京市发展新型金融监管势在必行。
(1)加强政策集成,建立健全穿透式监管
监管机构需要针对新型金融的发展现状建立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监管基础设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立与新型金融相关的业务信息系统,健全微观指标和监管工具等,加强风险识别,透过现象看本质。实现监管机构与市场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建立完善的社会征信体系,将新型金融的典型技术与监管技术相融合。完善新型金融行业的风险监测、预警与处置机制,并建立相应的风险监测机制,比如人工智能服务客户数、人工智能业务规模及其占比等。
(2)有效使用监管科技,构建包容性监管政策
新型金融的发展带动了金融体系的革新,因此新型金融的监管不能过于严苛,而是要在监管的同时鼓励金融科技创新,培育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把握好金融创新与风险监管的适度平衡。一方面,采取建立引导基金、孵化器、人才引进、创新创业大赛、研究院、产业联盟等措施支持新型金融的发展。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北京互联网金融安全示范产业园”等实验区的作用,积极利用监管沙盒、创新中心和创新加速器等监管科技。通过政府、监管部门、传统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科技企业之间的互相协作,在可控的范围内发展新型金融,从而构建良好的金融科技生态系统,激发科技创新,吸引人才,提高金融体系效率,增进金融消费者满意度。
(3)突出行业自律作用,激发企业自觉性
由于新型金融的这种新兴业态是市场力量推动形成的,因此行业自律要比政府监管更为灵活。积极推动相关协会例如北京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在制定发展规则、引导健康发展中的自律管理作用,协助市场树立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强化风险防范管理能力,维护公平竞争,为新型金融的发展营造健康市场环境与经营秩序。
(4)做好工作协调,推动监管国内外交流合作
随着国际金融稳定理事会、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等及国内各金融监管部门对新型金融的日益重视,以及新型金融较强的跨地域、跨国属性,新型金融监管必须加强与国内外合作交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统筹使用监管工具,因地制宜地提出适合北京市新型金融发展以及风险控制的监管理论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