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金融监管框架

三、国内金融监管框架

2018年,全国两会在北京胜利召开。“一委一行两会”的新金融监管体系正式形成。2018年,在全国两会上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整合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形成“一委一行两会”的新金融监管体系,即: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稳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34]

“一委一行两会”的具体职责官方已经给出明确划分。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金稳委的职责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审议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统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督,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相关事项,统筹协调金融监管重大事项,协调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分析研判国际国内金融形势,做好国际金融风险应对,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对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等。”[35]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是,“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拟定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中国证监会的职责是,“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范围内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中国银保监会的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36]

“一委一行两会”的新金融监管体系是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是针对此前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领域监管职责界定不明确,甚至缺少监管责任人等问题提出并实施的改革新制度,有利于加强我国金融体系监管力度,界定监管职责,是实现权责明确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