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发展环境方面
在健全金融市场信用环境方面,第一,加快信用法律法规的建立。营造良好金融生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必须立法先行。要加快信用立法,大力开展信用管理教育,加快信用管理人才培养。要重塑“诚实守信”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这是营造良好金融生态,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第二,培养信用管理人才。信用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涉及的专业门类广,技术性较强,需要很好地进行研究和开发,更需要培养一大批专门人才。国家应加快我国信用管理专业的大学教育工作,为健全我国金融市场信用体系培养大批合格信用管理人才。第三,建立金融失信惩罚及奖励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加大对各类企业、个人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对不良信用记录进行合法且有效的公示,并将失信者列入“黑名单”,通过社会联防,让所有的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私人业主不与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和自然人进行信用交易,失信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承担必要的法律后果。二是设立“红名单”“绿色通道”等,通过免工商年检、降低贷款利率、提高授信额度等各种措施,对诚实守信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降低诚实守信者参与市场的成本,拉大市场对失信行为和守信行为的态度反差。第四,发挥政府在金融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和推动引导作用。一是发挥政府的示范作用。政府应规范自身的行为,严格履行其对社会的承诺,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执法部门要公正、廉明,保证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成为金融市场、社会诚信的表率。二是促进并实施信用数据的开放。要通过制定政策,协调工商、税务、财政、审计、银行、证券、保险、质检、药监、环保、海关、公安、法院、检察机关、劳动保护等职能部门开放数据,组织建立基础数据库和检索平台,形成大规模的征信数据提供网络。用法律和经济手段规范信用服务从业行为,监督市场经济主体间依法公平、公正地披露信息的义务和取得使用信息的权利得以实现,保护公平竞争。三是推动行业协会发挥积极作用。形成行业管理章程与制度,向社会宣告行业内企业的责任与承诺。树立信用行业及其企业的公众形象;通过制定行业技术标准、业务标准、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和从业人员的行为标准,约束同仁,规范同业。四是完善金融系统内部的信用管理,并初步建立包括政府部门分业监管、行业自律管理在内的较为完整的市场监督管理体系。
【注释】
[1]张幼林,苏诚,胡靖怡.关于推动北京金融新发展的思考[J].清华金融评论,2017(7):57-59.
[2]王广宏.北京市互联网金融业发展建议[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6(1):41-42.
[3]张子豪,张毅.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评价指标体系与法律治理[J].统计与决策,2018,34(20):163-166.
[4]方兴.行业协会能够促进P2P 网贷健康发展吗[J].当代财经,2018(7):57-68.
[5]赵光远.北京科技金融发展的现状、难点与对策[J].北京人大,2018(8):31-33.
[6]任云中.北京银行再度发力科技金融[J].投资北京,2018(7):44-46.
[7]屈晶.我国科技金融发展中的政府作用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8(14):19-20.
[8]李永生,张楚.“套路贷”的新型套路与防治方略[J].人民法治,2018(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