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金融风险预警体系

3.日本金融风险预警体系

日本金融风险预警体系考虑的评价指标更加全面,涵盖内外部战争、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经济社会结构等方方面面,并将上述指标的风险程度划分为10 档,级数越高,风险越低;再得出各项得分后求解综合分值,划定金融风险综合水平(谢洪礼,2000)。

日本在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也有独特的风险预警方法。郭静(2009)归纳了日本银行业金融风险预警指标:自有资本充足性(评判指标为核心资本充足率和附属资本充足率)和财务与业务比率制度的指标(评判指标为:流动资产比率、存贷比率、营业费用与营业收入比率、固定资产比率、发放股息比率、净值比率)。日本保险业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类似于美国,倾向于偿付能力的风险控制,以风险资本金作为保险业风险预警的重要指标。当风险资本金比率大于200%时,保险公司运营良好,无须过多监管;当风险资本金比率在100%到200%区间时,监管机构要求保险公司提出整改计划并实施;当风险资本金比率在0%到100%区间时,采取更严厉整改措施,作出各项禁止或缩小或变更决定;当风险资本金比率小于0%时,停止其业务(李晓翾,2013)。日本证券行业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在方法上进行创新,主要使用风险价值模型即VaR 方法和敏感性分析法(崔晓美,2008),充分考虑市场诸多因素变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