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总部金融风险的政策建议
1.强化北京市的微观基础。导致金融风险汇聚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是微观基础脆弱。我国的资本市场个体投资者居多,非理性因素明显,容易导致趋势投资,在去杠杆的过程中,容易导致恐慌的蔓延和扩散。建议政府部门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保护,加大金融风险知识的普及力度,提高人们的风险管理意识,督促金融机构做好对投资者的风险提示,合理引导投资者的投资趋向。
2.实现政策的连续性和高效性。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需要金融的有力支撑,国家货币和财政政策调整,可能会对中国金融市场形成外部影响。实现政策的连续性的意义在于能够合理地引导公众的预期,减少政策的滞后性所带来的经济波动。首先,监管者要有前瞻性,能够合理地预期未来经济的走势,并及时发现金融体系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其次,实现各个监管机构的政策协调,设立法制化的监管协调机构以加强集中监管,减少审批环节。
3.金融创新的合理过渡——去伪存真。随着金融风险的不断演变,金融产品的创新成为各国对冲金融风险重要的环节。但是,在我国的金融创新本质上更多地体现为一场业务创新与监管的博弈。由于监管存在空白、监管标准不统一,极易滋生新的风险。因此,监管机构应当完善金融产品的审批和备案机制,运用大数据平台实现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防止监管机构的信息割裂,努力实现交叉性金融业务的协同监管和综合监管,准确识别伪创新,从而实现创新的良性发展。
4.实现监管的循序渐进以及建立适度的风险缓释机制。防范金融风险最有效的措施是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但是基于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以及微观基础的脆弱性,金融市场对于政策的敏感度较高,激进的监管政策很容易导致市场的非理性因素增加,导致金融市场的剧烈波动。因此要设立缓冲垫和监管底线,保证监管力度的循序渐进,避免市场情绪的放大所带来的金融风险,同时设立风险准备金,以应对突发的金融事件。
5.强化总部金融监管工作。2019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点强调当前我国金融风险隐患依然不少,但防控风险优先顺序和重点出现新变化,必须坚决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必须着力防控处置好具有破坏性、冲击性和关联性的重大风险。以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在“一委一行两会”的金融监管框架下,要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攻坚战,并要抓紧按照市场化方向深化金融改革开放,落实开放举措。
监管机构仍将继续在化解存量风险上求稳、遏制增量风险上求进,预留政策空间,实行新老划断;将监管短期和长期相结合;仍将同业拆放、理财、表外等业务以及影子银行作为整治重点。
(1)加快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是整个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解决金融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逐步建立现代金融监管框架,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2)把监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结合我国实际制定专业、精细、可预期的审慎监管政策。
(3)银保监会提出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体制机制的改革,加强非现场监管机制建设,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创新非现场监管方式方法,弥补监管履职不足,提升监管工作有效性。一是补齐监管制度短板。二是强化非现场持续监管,进一步优化完善非现场监管报表体系,增强监管统计数据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提升非现场监管信息化水平,继续推进EAST 系统在非现场监测分析中的应用。加强非现场监督与现场检查的有机衔接。三是加强监管联动,继续通过法人机构分析会、监管联动会、培训会等方式,加强对监管条线的工作指导。通过走访沟通、专题座谈、三方会等方式,加强与部委,外派监事会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
6.加强防范主导金融机构的系统风险。防御金融风险的前提还是要保证“大而不倒”。我国的主要金融机构包括系统重要性银行业机构、系统重要性证券业机构、系统重要性保险业机构,主导金融机构因为规模大、结构和业务复杂、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强,在金融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如果发生重大风险,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因此建议金融委、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等部门做好分工监管,确定可行的金融机构评估与识别的流程和方法;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提出附加资本要求和杠杆率要求,引进压力测试,要求其定期进行自身资本适足性和资本运作计划评估,避免行业的盲目扩张。
7.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监控,强化风险早期识别干预,加强外部监管协作。着力弥补制度短板,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推进行业基础性法规制度建设;弥补监管制度不足的短板;对标资管新规开展相关制度研究工作。
8.推进金融总部高端人才建设。张幼林、苏诚和胡靖怡(2017)[1]提出相较于上海、深圳、天津等省市,北京在吸引金融机构落户、高端金融人才进京,诸如针对机构和高管的税收、子女入学、扶持资金等相关配套政策在不同层面多有欠缺,在改善城市环境、降低生活成本、营商成本等方面仍需要加大力度。因此北京应全面实施金融人才发展战略,优化总部金融人才发展环境。建立人才库,降低金融机构寻找人才的成本,借鉴上海和深圳的人才引进计划,完善人才吸引制度,吸引高端金融人才。